出租车越往西北方向去,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不一样了,远离了市中心的喧嚣和纸醉金迷,这附近便显得愈发的静谧沉寂,就像是一座沉睡了千年的宫殿古迹,带着浓厚的历史底蕴,让人能感受那份与众不同的厚重感。
车子在老宅附近停下,这里现在都住着一些有名望的老教授,为了维持安静的氛围,周围不允许大型车辆和出租车的出入。
叶亦欢付钱下了车,缓缓地走向那所复式的宅子。
比起凌家那所恢弘气派的大宅,叶家这所房子更显得极其有历史气息,乍然看上去像是一座明清年代的名胜古迹,考究而沉郁。
这所宅子是她外公林琛亲自设计的,算得上是她外公送给她母亲林晓君的嫁妆,林琛是六七十年代时京都最有名望的建筑设计师,榕城很多地标性的建筑都是出自林琛之手。
林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而林晓君则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她和叶书华的结合,虽然也曾一度被传为佳话,可是林晓君嫁给叶书华,多多少少也是有点委屈的。
叶亦欢推开青藤缠绕的大门,缓缓走进花园里,踏在青石板上,回头望着这片花园。
这里曾种着很多合欢树,她母亲生前很喜欢合欢花,每逢花期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藤椅坐在树下,手里捧着一个速写本,画着她心心向往的珠宝设计图,那副美景,纵是是五岁的叶亦欢,也忍不住为母亲心动。
林晓君总是觉得这个名字美好极了,合欢合欢,情人相聚一起为合,夫妻相濡以沫为欢。
就连女儿的名字中也忍不住带了这个字,她一直觉得叶子是一个飘零无依的植物,所以给女儿取名叶亦欢,即便飘摇,也要一直开开心心的生活。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女儿的未来,就因为丈夫的冷落和无视,用一个薄薄的刀片了结了自己风华正茂的生命。
后来伊人已逝,新人眼尾带笑的喧宾夺主,合欢树被连根拔起,成片的合欢花飞荡在空中,就像是在给林晓君送行,最终飘落在地上,零落成泥,成了叶书华给吴茵种月季花最好的肥料。
当年生在空中柔情似水的合欢已然不见,而如今地上是艳俗而又妖媚的月季花。
叶亦欢仰头擦掉眼泪,移开视线走向主宅。
推开门的前一刻,她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用上好的楠木制成的牌匾,林琛苍劲有力的行书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晓园。
这座房子的一切都是属于林晓君的,就连名字都是取自她的名,因此在她离世之后,叶书华便迫不及待的想要抹去一切与她相关的信息,甚至连宅子的名字都要改成——茵园。
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你今天敢改这园子的名字,我一定会用我的血染了这座房子。”
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欢,听话,把刀放下,我们不改名,不改。”
她的视线又投向一旁的叶书华,看着他浑身颤抖的点头,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
然而她的刀一放下,叶书华就猛地冲了上来,抓着她的衣领劈手给了她一个耳光,那么响亮的耳光,打得她嘴角都流出了血,耳朵里嗡嗡作响。
可是她一点也不后悔,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母亲的画室,对着林晓君的照片流着泪笑了,轻声说:“妈妈,我把这个园子给您保住了。”
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心痛就忍不住想流泪。
叶亦欢吸了吸鼻子,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一进客厅,她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在和叶书华说话的凌南霄,叶书华满脸堆笑的和他说着什么,他微微俯首,不时点头迎合两下。
是她高烧还没退吗?凌南霄怎么会和叶书华这么融洽的坐在一起?
听到响动,沙发上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叶书华的眼中明显出现了嫌弃和厌烦,而凌南霄则是微微扬着下颚,眼神中略带清冷。
他当然没有忘记她白眼狼的事,可是还记得那天叶小瑜在医院叮嘱他的话,所以今天公司没事了就来了,可是他没想到,叶亦欢居然比他来的还晚。
叶书华看她傻站在门口,皱眉催促道:“你还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过来跟南霄说说话?”
他在凌南霄面前到底是不敢太给叶亦欢脸色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也怕凌南霄生气。
叶亦欢不想和叶书华争,只好换了鞋走向凌南霄,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他和早上那个颓废的男人已经判若两人,下颚的清渣已经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的清爽整洁,白色的衬衫衬得他清润了一些,没有打领带,袖口浅浅挽在小臂上,露出一小节精壮的手臂,又是一副恣意乖张的样子。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凌南霄等着她先开口,却只见她冷着脸坐在身旁,完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叶书华看着两个人相顾无言,觉得叶亦欢回来把他刚刚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翁婿之间的好氛围都打破了,一时间又气又恼,语气不耐道:“坐下来就没反应了?南霄累了一天,不懂得去给丈夫泡茶解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