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陈默不咸不淡地问一旁忙活的助手。
“从高处失足坠落,后脑颅骨粉碎,脏器破裂,腹动脉大出血……”
“那叫我来干吗?”他斜睨着助手,一副挑衅的口吻。“自己不会处理阿!屁大点儿事……”
“好像还有点蹊跷……”助手躲闪着他的目光,喏喏地说。
他骂骂咧咧地接过了调查资料。
死者王姓男子,五十三岁,本地村民,以养花卖花为生。他包下了紧挨着的两座农民楼阳台,作养花用,以保证他的命根子能得到充足的阳光和露水。
陈默探出头,从那条不足1米的缝隙望下去,联体婴般的两座农民楼之间,阴暗潮湿,垃圾、污水、鼠尸以及种种秽物,如赘肉堆积。他仿佛看见王老伯那干瘪的躯体,在夹缝间来回摩擦碰撞,最终坠向地面,摔成一摊赘物。
呸!他朝地上狠狠唾了一口。
听死者老婆说,王伯每天要在这条缝隙上来回多次,照料花草,从未失足。
今天这是怎么了,老婆婆残泪涟涟。
陈默挠挠脑袋,问死者最近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有否改变,邻里关系如何等等。
一切如故。王伯身体一直很壮实,最近一次大病还是将近十年前,平常除了卖花,基本上不跟人打交道,而且卖花也只是批发给固定的小贩,并无与杂人接触。昨天晚上看了会儿球赛便如常早早就寝。
“十年前?什么病?”
“中风。不过手术后就再没复发过。”
安抚了老婆婆几句后,陈默转身,暗地叮嘱助手按失足堕楼处理。
“可是……”助手一脸的不甘心。
陈默使劲瞪了他一眼,逼他咽下了后半句话。
疾步跨过阳台,下楼,他一刻也不想在这片城中村多呆,城市的肿瘤,散发着恶臭。
“陈队长!”在即将踩下楼梯的刹那,陈默被叫住了。
回头,一个陌生女子,身着素色衬衣,干练地站在老婆婆跟前,手里拿着纸笔。
小步上前,握手寒暄。
“你是……”陈默冷冷地看着她。
“噢,我是《新报》的记者,我叫莫可非。”年轻而苍白的脸庞上,洋溢着别致的韵味,黑色镜框削减了秀气,却也增添了几分凌厉,尤其惹眼的是那对瞳孔,大而深邃,如同无底的渊壑,囚禁着迷途的魂灵。
“呵!现在的狗仔队鼻子可够灵的,都快赶上我们的警犬了。”
“哪里哪里,还得多亏热心市民的支持,要不,还以为都象警讯里说的,天下太平呢。”
陈默眉头一皱,没想到这小姑娘居然敢以牙还牙,接着又舒展开了,有意思,果然是年轻人。他突然想起四五年前的自己,不也是同样的初生牛犊嘛,心里的好感陡增了几分。
“象这样的案子,每天都有很多吧。”
“反正比你想象的多。”
“那咱们警方有没有专门将这类案件归档呢?”
陈默警觉起来,又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位小姑娘。
“你指哪一类?”
“……意外事件,比如失足、错觉、误伤等等……”
“噢?通常这些都不分在同一类里的。”陈默直觉这个人隐瞒了些什么,但是又无法肯定那到底是什么,某种阴冷而诡异的感觉开始在他的神经末梢游走。他的直觉总会是对的。
“不好意思,外行了……”莫可非腼腆地笑了笑,又补上一句,“可有些就应该是一类的。”
陈默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决定探一探对方的底细,除了职业敏感,似乎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在迫使他这样做。好奇心?也许吧。
“看来你还对这个挺有研究?方便的话,不如一起吃个饭,也给我上上课?”
“哪里哪里,承蒙队长抬爱,我也正好有些问题要向队长请教呢。”
“那走吧,就西湖居吧。”两人下楼。
虽然日近中午,城中村仍如茂密的水泥森林,暗无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