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时,两浙路提刑司似又合为1路,绍兴元年十二月,“诏两浙分东、西路,置提点刑狱”。
故绍兴十二年以后提刑司应为16路之制,即两浙东西路、江东东西路、淮南东西路、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福建路、京西南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
至于宋代提举常平司路的演变的话。
宋代提举常平司,始设于熙宁二年。
是年九月,遍遣40余名官员分诣府界及十八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以推行新法。
不过受熙丰间路制分合的影响,提举常平司的分路,一如提刑司。
元祐元年闰二月,“诸路提举官并罢”。
哲宗亲政,绍圣元年,又复置府界及二十三路提举常平等事官。
淮南东、西路可能后来复合,故宣和五年时淮南与两浙路同时被分为东、西两路。
这样,北宋末提举常平司亦应为25路。
“建炎元年,常平职事并归提刑司,钱归行在。
二年,始复置常平官”,然此诏并未施行。绍兴五年,“诏诸路提举常平并入茶盐司,仍以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为名。内无茶6盐去处,依旧令提刑兼领”。
直至十五年以户部侍郎王鈇之请,乃“诏诸路提举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并“仍旧法为监司”。
四川、广西无提举茶盐官则令提刑兼领,淮西、京西则令转运或提刑司兼领。
至此,南宋提举常平司16路形成,并为永制。
宋代帅司路的形成与发展宋朝前期地方统兵体制的形成宋朝前期为适应与辽、夏抗争的形势,于三路主要是沿边地区创设了都部署路。
其中,河北地区设置了大名府、高阳关、镇州、定州等4路,河东地区设置了并代、麟府、石隰等3路,陕西设置了鄜延、环庆、泾原等3路,共计10路都部署司。
同时,在幅员辽阔的南方、京东、京西以及三路近里地区,宋朝前期,主要是太宗、真宗两朝,随时制宜,在三路沿边地区以外的各地相继设置了一路兵马都监或兵马钤辖以及一道提举兵甲司,并逐渐以首州、首府的文臣知州府事兼领,统辖一路兵权,以“存方面之制”。
例如,川峡地区,乾德三年,于灭蜀的同时设置了“西川兵马都监”之职,又于景德元年十月,改革川峡地区的军政体制,将益、利、梓、夔4路合并为西川、峡路两钤辖司路。
江西地区,在南唐灭亡后不久,于“太平兴国元年,为江南西路兵马钤辖”。
两浙地区则于“钱氏国除,杭守带钤辖”。
荆湖北路稍晚,也于“咸平中,以守臣为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施夔等州兵甲事”。
边远的广南东西路,由于高、窦、雷、化4州蛮獠寇边,于仁宗景祐二年五月庚戌,也“诏知广州兼广东路钤辖,知桂州兼广西路钤辖”。
南方其他路分,管见所及,不见于载籍,但据《宋史》卷261《焦守节传》所载,“咸平中”,曾“置江淮南、荆湖路兵马都监”。
设置提举兵甲司的地区有陕西的永兴军、秦州。
太宗端拱元年,知永兴军府事已“兼提辖五州兵士公事”。
秦州,仁宗景祐三年三月壬辰,始“兼管勾秦陇凤阶成州凤翔府路驻泊军马”,自为1路,即秦凤路。
河东,景德四年四月,命知潞州提辖泽潞晋绛慈隰威胜7州军兵马事。
“京东诸州兵甲,自来专委徐州提辖”,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有诏“据地势分委徐州、兖州、齐州知州提举”。
京西,知许州似兼领汝、许捉贼事。
川峡地区,咸平四年三月,在王均之乱平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分为4路,以益、利、梓、夔4州知州分别兼逐路“提辖兵马捉贼事”。
福建路,景德三年十一月,由知福州“兼提举福建路诸州军都同巡检捉贼兵马司公事”。
江南东路,至晚于景德四年以知昇州军州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
淮南西路,天禧中,知庐州提举庐寿蕲光舒濠无为兵甲。
这样在仁宗前期全国各地都陆续以一路首府或大藩府的长吏总辖起方面兵权。
另外,宋朝政府为防止路际、州际出现权力真空,往往以州郡长官跨界提举诸州军寇盗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