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店。
原本他的头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灰的头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
理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才产生病变,在宏观上表现为各种癌症。但即便在他昏迷的时候,他也能感受到体内旺盛的生命力,因而他祈求父母,不要火化自己——他就是那么没来由地认为,他不会就那样死去……而今这一切竟真的生了。
所以……我究竟算什么?他这样问自己。
阳光下走来两个穿着高中校服的漂亮女孩,一直偷偷瞧着自己,走过了,还回头看了看,然后嬉闹着笑起来。
这是他曾经的生活。
但现在他明白,从今往后,自己的道路应当与这些人……绝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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