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宋清华离开后,常石林才担忧的看了一眼付拥军,小心翼翼的问道:“表哥你没事吧,我刚刚看你都没吃几口。”
“没事儿。”
付拥军摇摇头,他吸了吸鼻子,将心底的那股涩意给压了下去,又恢复了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
两个人从国营饭店里出来,一路沉默的往钢铁厂走。
宋清华回到家的时候,正好双胞胎是醒着的,苏锦绣和沈燕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在厨房里忙碌的则是小严。
沈燕看见宋清华回来了,顿时不高兴的问道:“怎么回来的这么晚,不知道家里有孩子呢?”说着,就将怀里的八两往宋清华怀里一塞:“赶紧抱着,我去做饭。”
“没事儿,沈奶奶,我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军装外头围着围裙的小严连忙笑道:“再炒个菜就可以开晚饭了。”
“我来炒菜。”
沈燕走过去接过小严手里的锅铲子,小严没法子,只好脱掉围裙,走到苏锦绣身边伸手帮着抱九两。
苏锦绣正好累了,小严过来也就没推辞,孩子丢开手后,立刻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胳膊:“这天越来越冷了,接下来八两九两可不能出门了,我和你白天都要上班,孩子留给奶奶一个人看,会不会累着奶奶啊。”
“不累不累。”
沈燕连忙在厨房里喊道:“我和秀萍说好了,白天的时候,让她家小子过来帮忙看,我带他一口饭就行。”
“秀萍婶子家的小子?”
苏锦绣皱了皱眉:“那孩子不才十二岁么?他不上学呀。”
“秀萍没送去上,说反正以后接她废品收购站的工作,不上学也没事儿。”沈燕正好炒完菜端到堂屋里面来,叹了口气:“我是说也说了,劝也劝了,她不信,非说反正也考不了大学,倒不如帮忙带孩子,赚点钱也能补贴点家用。”
“这也不能让才十二岁的孩子就出来干活儿呀。”苏锦绣的眉头还是紧紧的皱着。
“十二岁的孩子干活儿的多了,乡下那些孩子,哪个不是年纪小小的就出来挣工分了,只是吧,我觉得人还是得读点书的,至少明理。”
沈燕小的时候,家境很好,所以读了不少书,若不是后来进了部队当护士,她早出国读书去了。
当初她刚嫁给宋征军的时候,也是怎么都习惯不了宋征军的一些坏习惯,后来日子过长了,宋征军才改了不少,可就算是现在,沈燕有时候还会唠叨宋征军的坏毛病。
与宋征军不同的是,沈燕的几个儿子都深得沈燕真传,无论是哪个,走出来都非常的有涵养。
这份不同,也延续到了宋清华的身上。
所以哪怕宋清华在乡下,打扮的像个乞丐似的将近十年,回到京城来后,也能很好的融入这里。
“但是没用啊。”沈燕两手一摊:“怎么说都说不通。”
“还是见识的太少了。”
苏锦绣叹了口气:“等以后真的能考大学了,再送去读书就晚了。”
“可不嘛,难不成读书就是为了考大学的么?那是不断扩充自己的过程。”
听到这句话,苏锦绣也不由得对沈燕刮目相看了。
“行了,不说了,等孩子过来了没事儿我教他认字儿。”沈燕拉开凳子,招呼他们:“都吃饭吧,小严啊,把孩子放旁边的小床上去,吃完了早点回去。”
“欸。”小严连忙将孩子放到旁边的小床上去。
小床的顶上吊着几团五颜六色的毛线球,毛线球的顶上挂着铃铛,碰一下,就叮铃铃的响,因为这年代的孩子不做听力筛查,苏锦绣可没少摔盆子吸引孩子注意力的。
“我晚上不吃了,吃过了。”宋清华抱着八两在屋子里来回的打转儿,一边交代道。
“在外头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