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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他。
在方森的记忆里,他爸只会骂他兔崽子白眼狼,邻居会用一些高端词汇,如社会败类、预备犯罪分子,如果真要硬让人评价他做什么比较出类拔萃,恐怕只有打架斗殴和惹是生非吧。
他从未想到过,原来在杨阮心里,夹起一个娃娃也可以被称作是厉害的事。
方森微微侧开脸,说杨阮少见多怪,又用一声清嗓来掩饰自己的局促:“这有什么,少见多怪。”
“很厉害的,林哥。”杨阮还是这么说。
方森沉默很久,有那么一刹那,方森想要对杨阮坦白很多。
比如他其实不姓林,比如他为什么会来到兰城,比如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他怔怔地站了半晌,脑海中思索很久,几番挣扎之下,最终还是只问出一句:“杨阮,你知道我不是本地人吧?”
“嗯。”杨阮微微点头。
“那我在美发店留宿这么多天,也没个其他落脚的地方,你就不觉得奇怪么?”
杨阮抬眼看着方森,仍是那副单纯无辜的神态,像是在认真地思考,又或者根本什么也没想。方森在心里笑了一声,笑自己糊涂,反正这小傻子的脑回路跟常人又不一样,能指望他想明白什么?
杨阮开了口,用一贯的柔软语调:“但是我不讨厌你。”
两人的身体贴得很近,说完这句话,杨阮凑过去,在方森的脸颊处轻轻亲了一下。
如果刚才被夸奖只是令方森感到不自在,现在方森简直称得上茫然——确实,他跟杨阮什么都做过,他只当是失控那一晚,以后不会重蹈覆辙。可是谁也没想到,只是轻飘飘的一个吻,居然也会令人心旌动摇。
似乎是后知后觉地感到羞赧,杨阮自己的耳廓泛起红色,也没有去看方森到底是什么表情,他移开视线,结果就是这一眼,竟让他看到一个令人惊恶的身影。
那人站在角落,身边还有两三人。他左脸上有一道长度约十厘米的刀疤,弯弯扭扭的横亘在脸上。
他显然也注意到了杨阮,并且比杨阮看到他要早得多,甚至是在这角落里暗中观察了许久。
他看见有个男生握着杨阮的手夹起一个娃娃,也看见杨阮转头亲了那个男生,两人看上去像是非同一般的亲密关系。
刀疤脸的视线如同毒蛇的蛇信子,杨阮甫一被触碰到,便立马想要闪躲着缩回去,像受惊的兔子。
杨阮当即重新拽住方森的手指,用一种央求的语气小声说:“我们现在回去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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