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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3页)

也许,父亲崩溃的不只是生活拮据,还有从体面的人上人一落千丈的反差,他固守的是那偏执的自尊心。

陶荇看的是林凤文的记忆。

“弟弟怎么又在哭,烦死了,你们能不能把他抱远点?”

随后,就有一双成人的脚将那个还只会爬的小孩踹到床下,小孩哇哇大哭,床上的人更暴怒,下床提着小孩胳膊,丢到黑暗的杂货屋里,门一关一锁,挡住撕心裂肺的哭声以及拼命扒拉门锁的声音。

在黑暗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一个孩童会是怎样的惊吓害怕,这个视角无从知晓,只能看到,那小孩在杂货屋里哭到没力睡着,又因为肚子饿,捡到什么都往嘴里塞。

小孩长大一点后,很会察言观色,积极帮着家里干活,脾气也好,多数时候淡淡的笑,谁说他都不生气,这个时候,他挨的打骂总算少了,也勉强能吃饱饭,日子似乎平静下来。

他们都要上学,上学后,林凤文心里逐渐不平。

因为弟弟成绩非常好,在学校出尽风头。

他开始找茬,而父母总是会向着他的,于是就更肆无忌惮,把尿撒到弟弟头上,父母也不会怪一句。

到林凤文上高中后,没闲心去欺负弟弟,他的生活圈子有很大变化,他有一帮狐朋狗友,有隔三差五就更换的女朋友。

比他小两岁的林鹤卿这时候在读初中,自初中起,他就选择住校,并在食堂做事赚取日常开销费用,他干活勤快,人缘很好,成绩优异,市区重点高中早就向他抛来橄榄枝,说只要他考过去了,就减免一切费用。

在他初三这一年,夏天的晚上,那晚天气异常炎热,屋里的吊扇咯吱咯吱,吹来阵阵热风。

林凤文狼狈回家,捂着一脸血迹,惊恐向父母道:“我,我把人砍了。”

父母脸色倏然惨白。

事件始末很简单,小混混打群架,打急眼了就动刀子,只是人家都不敢真下手,林凤文自小在家里说一不二,胆大包天,他真砍下去了。

对方家里也是混的,不报警,只拿刀找上门。

他砍断了人家一条胳膊,人家也要砍断他一条胳膊。

一家人连跪带求,赔了许多钱,对方不依不饶,说那也得砍掉一只手,再没得商量。

父母惶恐磕头,忽然道:“你们认错人了,砍你家孩子的,其实……其实是弟弟,他们俩很像,弟弟犯错跑了,哥哥爱护弟弟,想替弟弟顶罪,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啊,谁犯的错,该由谁承担,你们等着,我这就去把弟弟叫回来,等着啊……”

林凤文惶然,混混沌沌地点头:“对,可以这样。”

他犯了错,可以让弟弟顶替。

林鹤卿被从学校叫回家时,还是懵的。

兄弟俩是像,只差两岁,身高也没多大差别,林凤文砍人的时候戴了个口罩,唯露眉眼,那个被砍的小混混一时间也分不清是谁了,而林家父母一再声称是弟弟做的,他们信了,反正都是一家的,为了出口气,找谁都一样。

林鹤卿右手被死死压在桌上,他到底还是半不大的孩子,看那明晃晃的刀,吓得声嘶力竭地哭:“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不要,不要……”

那哭声太惨烈,对方都忍不住生了恻隐之心。

寒光一闪,砍刀落下,没有断他整个手,砍掉了他两根手指。

血从桌上流淌至地,如一小汪血色瀑布,林鹤卿抱着手在地上打滚,血迹沾染在衣上脸上。

恢复体力后,林鹤卿离开了家。

手受伤期间,正是中考时期,他错过了,与高中无缘。

那之后他再没回林家。

追踪的是林凤文的记忆,看不到鹤林离家之后的生活,但能从林家人的言谈中知晓一些。

听他们说,他出去做工了,因为年龄小,正规厂子不要,去的私人厂子,压榨严重,但他一直在干。

过了两三年,又从他们嘴里听到,鹤林在外面混好了,自己办了个小公司,当老板了。

这家人喜不自胜,大包小包前去投奔。

透过林凤文的视角,陶荇看到了这个时候的鹤林。

刚满十八岁,又长高了些,瘦瘦的,比上学时黑了点,坐在一个不算大的办公室里写着什么。

他现在写字用的是左手,眉眼中坚韧又恬淡,还有少年人独有的意气风发。

陶荇特地放大视野看,见他在写数学题,旁边摆放着一排高考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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