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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1页)

苏慕心中警铃大作,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更何况这种名贵的牡丹,以后可就说不清了:“大人,我家中简陋,拿了这么名贵的牡丹回去也是糟践,牡丹乃是国色,既是国色自然应该养在大人的花园里。”

徐令笑着拍了拍她的手:“你这张嘴啊,真是会夸人。”

“大人,我可没夸人,我说的只是事实而已。”苏慕‘真挚’的说道。

上辈子她因为经商练就了阿谀奉承的本事,这辈子自然手到擒来,眼见徐令打消了给她送牡丹的念头,苏慕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既然大家都喜爱此花,不如咱们应个景,今日就以牡丹为题,各自作诗如何?”徐令提议道。

突然人群人有一个人反对:“我的好大人,您又不是不是知道我是个粗人,字都认不得几个,哪能作诗啊。”

苏慕认清说话的那个人是一个乡绅有名的纨绔女儿,整日不学无术,字也认不全,白丢了她母亲乡绅的身份。

徐令秉持着她一贯宽宏的笑容说道:“那好,只要背出与牡丹相关的诗即可,这样总行了吧。”

“这个好。”刚刚反驳的那人不再说了。

“好,那就我先来。”徐令随口做了一首关于牡丹的诗,接着是苏慕,苏慕也做了一首诗,之后众人一个一个接替,轮了一圈,终于回到了徐令这边。

徐令慢悠悠的将视线一道一直假装没注意的谢依身上:“这位公子刚刚一言不发,可是不喜欢牡丹?”

谢依刚要说话,旁边忽然有一位小公子说道:“大人有所不知,这位谢公子是西域人,初来中原怕是还不认识什么是牡丹花,刚刚他路过花园,连芍药花跟牡丹花都不认识呵呵、不过看他的样子,好像比起牡丹,更喜欢芍药呢。”

徐令笑着说:“牡丹和芍药乍一看确实十分相近,但真论起来区别还是不小,可以从花瓣还有叶子枝条等一一对比,而且只要将芍药和牡丹放在一起对比,芍药立马就显得娇柔无力。故而,牡丹有花王之称,乃花中第一,但芍药只能屈居第二,成为花相。我国男子都喜欢牡丹,以此彰显正室身份。”

刚才那男子捏着帕子笑道:“谢公子不懂‘要与牡丹为近侍’3只喜欢妖娆无格的芍药,岂不是说他甘愿屈居第二,让其他人压他一头?不过也蛮像的。”

最后一句男子的声音极小,只有他身边的同伴男子才能听清,几个人以扇掩口轻轻笑着,心中却觉得说的十分对。

因为谢依的长相浓烈,即使穿着素雅清淡的月白衣裳,眼梢眉尾也流露出风情媚态,在女子眼中那叫勾人,但是在男子眼中,那就是教科书一样标准的妖艳jian货。

妖艳jian货怎么能做正室?

按照常理应该做一心争宠还无脑的侧室才对,正室应该像他们这种虽然没有特别好看,但是举止端庄的人做才对。

徐令笑道:“可别这样说,苏娘子可以要娶谢公子为正室的,你这样满口胡言,当心惹了苏娘子,还不快道歉。”

一听苏慕打算将谢依娶做正室,不止刚刚的小公子惊了一跳,连其他人也无比震惊。

他们以为苏慕发达了,至少应该迎娶有头有脸人物家的公子才对,怎么会娶谢依?即使谢依从她还没有发迹的时候就跟着她,但提个侧室就足够了,怎么还娶上了。

小公子十分不情愿的低了低头,但依然嘴硬:“谢公子我刚才说无心的,并没有说你的意思,只是单纯论芍药和牡丹之间的差距罢了,请谢公子不要太多心了。”

“无妨,公子说得对,我确实刚刚认识牡丹与芍药,这两种花我也都十分喜欢。”苏慕本想替谢依说话,但没想到谢依却先她一步。

他漫步走到小公子旁边,月白衣角摇曳生姿,精致的五官完美的侧颜将他的姿容与那小公子的对比堪称惨烈:“不过我认为,每一种花的盛开都有它的道理,哪怕是公子口中妖娆无格的芍药,我曾听闻还有一位名家专门写诗夸赞芍药。”

“什么诗人会夸芍药?”小公子别过脸去,不想被谢依容貌艳压,却又不甘认输,于是问道。

他嘴角噙着笑,却笑意疏离,薄唇缓缓吐出:“芍药承春宠,何曾羡牡丹。4”

第48章塞人

小公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徐令慢慢拍手笑道:“还说谢公子来中原时间不长,不懂咱们的诗词,没想到竟然信手拈来。”

谢依膝身微微颔首,恭顺却不让人觉得卑微:“多谢大人夸赞,我都是因为在慕姐姐身边伺候久了,耳濡目染偷学了几句罢了。”

徐令从上之下地扫了谢依一眼,即使穿着月白素净的衣裳也难掩其风姿,在场诸位公子中,愣是挑不出一个可以与他美貌交锋的人,如此,只能避其锋芒了。

徐令布满皱纹的脸上挤出一丝笑意,说道:“近朱者赤,谢公子不愧是苏娘子的身边人,今日正好大家同聚在一起赏花作诗,风雅之事没有琴音可不行,就让我的小儿云书给各位弹奏一曲牡丹吟,全当是助兴了。”

底下的人纷纷附和道:“刘公子的琴音乃是一绝,今日能听刘公子弹奏牡丹吟,实在是幸事。”

苏慕对徐云书的了解实在太少,以前也没听说过知县府上有哪位公子是以才华出名的。

看周围人如此附和吹捧,想必都是在捧徐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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