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呲,杨峰想笑,但他却生生憋住了,生怕老爹冲下来,又把巴掌朝他后脑勺招呼。
本来就不够聪明,再拍几下还不得成傻子,他可还要相看媳妇的。
“小礼啊!莫知青很不错!”杨大山欣慰的拍了拍闫明礼的肩膀。
“杨二叔,我知道的。”闫明礼开心的把手电筒朝上移了移,杨大山脚下瞬间被照得更加亮堂。
突然有些想念他的小姑娘了!闫明礼满心迫切,只想早点找到人,早点收工回家,早点见到小姑娘。
临出门时他没来得及给她点一撮干艾,也不知道那些讨人厌的山蚊子,有没有把小姑娘叮得满头包。
白白嫩嫩的小姑娘,要是被叮上一个个红红的蚊子包,怕是要痒得哭鼻子。
他得快些回家,给她涂些薄荷汁才行。
闫明礼眼底生出的温柔情意,如一道响亮的耳光狠狠拍向聂小风,刹时一口牙齿都快要被他给咬碎了。
“闫明礼……”聂小风挫着后槽牙的愤愤声,被闫明礼转眸的一记冷刀,给硬生生憋了回去。
“聂小风,几年前的事我还记得。”他冷冷的看他,眸里寒意逼人。
想趁乱要他的命?可惜他命大,阎王爷不敢收,他至今还活得好好的。
“那是我媳妇。”聂小风满眼愤怒,咬牙切齿的低吼。
其实要说他有多喜欢莫雨桐,喜欢得非她不可,那倒也不是。
毕竟一个被众多姑娘常年殷勤讨好着的少年,大多不屑那种需要自己放下身段,上赶着献殷勤的姑娘。
或许昨晚上初初见她,惊艳的样貌让他生出了些蠢蠢欲动的征服欲,以至于昏了头,在众社员面前丢了人。
今早意气风发的搭讪又让他气不过的丢了脸,甚至还冒出了些残忍的念头。
那晚上见到闫明礼,自然就转化成了非得到不可的愤怒。
凭什么一个对自己爱搭不理的知青,会喜欢上一个五类分子。
如果是因为自己太差劲,那他也就认了,可偏偏不是这样。
他自认样样都比闫明礼好,不论是成分、学历,还是身材、样貌。
他哪一样比不上闫明礼,又有哪一样不是被公社里的大婶大娘们夸出花来的。
可京市来的知青偏偏眼瞎得厉害,居然认为一个五类分子要比自己好。
不仅住在一个屋檐下厮混,还下贱到上赶着的倒贴。
想到下午他骑着自行车回村听到的那些话,他就恨不能冲进闫家,怼到莫雨桐面前,让他好好看看自己,然后幡然醒悟的只能迷恋自己。
至于自己,怎么可能要她,必定是玩腻了再一脚踢开。
当然要是她能有大用,他也可以勉为其难原谅她的愚蠢,并给她喜欢自己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