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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我帮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里,又开了一家殡葬店——知秋殡葬。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个如往常一样的早晨,拎着豆浆包子来店里开门,大老远就看到一个板寸头、单眼皮、痞里痞气的帅小伙,背着大背包,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难飞。

也不是跑不过,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术,二来他腿长。

张大头从小就是体育尖子生,当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来的。

总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着大背包,一脸兴奋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继续跑呀。」

那副贱兮兮的得意样子,不愧是我养大的孙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头跟我生活十五年,从前总觉得他年龄小,很多事不避讳,让他小小年纪就见过鬼,打过黄鼠狼精,还处理过一次尸变那时候手机还不流行,他有时候缠着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进镜台看「电视剧」。

我们还一起去舞厅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戏……

我从前说慕容昭是个教育跟不上的师父,而我恰恰与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头从小见多识广,历史学得甚好,古玩文物鉴别手到擒来,就是学习成绩不行,每次考试倒数第一。

他考了倒数第一的那天,我会拿着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数多了,导致他学校的体育竞跑回回拿冠军。

后来他高考结束,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他说在我店附近开个古玩店,然后给我养老送终,等把我熬死了再继承我的殡葬店。

为了给他个惊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现在的孩子太难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又是怎么找到了「知秋殡葬」,又是怎么一眼就认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实他早知红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毕竟我那时候六十多了还很年轻。

总之大头又留在我身边了,还在隔壁一条街开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张大头长得痞帅痞帅的,又能说会道,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学的漂亮女学生、旁边开服装店的女老板、有过一面之缘的客户姐姐……看到他都是两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种随遇而安的懒散气质吧。

虽然讨女孩喜欢,我家大头却不是渣男,这一点应该跟我的教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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