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领养。”
盛明绎那边略有迟疑,然后问:“你确定吗?”
顾朝熙点头:“我确定。”
毕竟是他捡回家的,他很担心别人照顾不好。再说虽然他和盛明绎没感情了,但是他和猫狗是有感情的。
盛明绎又问:“我的条件你都ok吗?”
“没问题。”顾朝熙说,“我今天有点事,明天或者后天去接它们。麻烦你再照顾两天。”
盛明绎说:“好。”
挂了电话后顾朝熙火速开始租房,猫狗需要大一点的活动空间,他现在住得太小了,着实不便。他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下午冒着大雪开始搬家。晚上在家收捡屋子,忙到半夜,累得半死。
好不容易收拾好之后,顾朝熙瘫在沙发上直喘气。看着自己这两室一厅,窗明几净的新窝,他心情也好了不少。但一想到房租,他又开始肉疼了。
要不是为了养猫狗,他根本舍不得住这么好的房子……他还在攒钱呢。
第二天一早,顾朝熙跟盛明绎打了招呼,跟他说自己准备好了。
他打算等对方下班了,去他家接那两只。但上午的时候盛明绎就通知他可以去接了。
顾朝熙打车去他家。外面飞雪漫天,银装素裹,一片肃杀之气。
抵达盛明绎家后,可能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盛明绎似乎又比之前阴郁了一些,也瘦了很多,不知道是工作太忙,还是真的触景伤情。
不过这不需要他关心。
顾朝熙跟着主人进门,赫尔墨斯还是如往昔般热情。他摸了摸它的头,被舔了一手的口水。
在他洗手后,盛明绎递给他一个热水杯,让他暖手。
“怎么突然不想要了……”顾朝熙双手搓着那热乎乎的水杯,又用它蹭了蹭冰凉的脸颊。
盛明绎说:“眼不见为净。”
“不是都养了那么多年了吗?”顾朝熙看向他。盛明绎穿着米色居家服,看起来很温暖的样子,不过神情略显憔悴。
“正因为养了太多年了。”盛明绎的目光落在猫身上,“看到它们,就想起前男友……仔细去想,又想不起他的脸,想不起过往的事,很烦。”
“好吧,”顾朝熙喝了点水,然后四下张望,“东西在哪里?搬上车吧。”
盛明绎看着他,迟疑地说:“吃了午饭再走吧。”
顾朝熙笑了笑:“不用了。”
“吃吧,”盛明绎说,“我想和它们再多相处一会儿。”
他都这么说了,顾朝熙自然不能勉强。
盛明绎起身去做饭,顾朝熙跟着去帮他洗菜什么的。他知道这人厨艺不错。以前盛明绎经常花心思学做菜,很有想法,总是能把平淡无奇的生活过得很有情调,顾朝熙也很喜欢他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