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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满载而归(第1页)

今天在老孙家吃的这顿饭,可能是迟红光自出生以来吃的最好的一次。

尤其是当他得知,今天吃的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大外甥从外边搞回来的以后,迟红光更是不止一次的夸赞孙同有本事。

吃过晚饭,孙同将把迟红光带到自己屋,当他看到孙同能一口气拿出八个手电筒的时候,迟红光人都傻了。

这可是手电筒啊,多金贵的东西,结果到了孙同这里,这东西竟然轮堆儿。

“老舅,你看你喜欢哪一个,随便拿。”

孙同拿出来的这些手电筒,外形只有两种,一种是银白色的手电棒,这种手电算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常见的。

除此之外,孙同手里还有两种手提式的手电。

因为都不能充电,所以这些手电全都是使用的一号电池。

“我就要这个了。”

跟孙同不同的是,迟红光并不喜欢那两个手提式的手电,毕竟这玩意长的就跟自家的煤油灯一样,他反倒更加喜欢时下最流行的手电棒。

“一个够家里用的吗?”

“够了,家里不是还有一个吗?”

这一次来县里能够弄到一个手电筒,这对迟红光来说已经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

“你满意就行,对了老舅,我记得老家那边没有钟,我这有个老钟,你要不要一起给拿回去?”

孙同光黑市经常能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开始孙同也想要学小说里的主人公,在黑市里购买一些古玩。

可问题是,壮河这边的黑市很少会出现那些东西。

这边的黑市最常出现的东西除了各类食物之外,就是一些家庭用品以及一些退伍军人从战场上缴获到的东西。

就拿孙同来说,这些日子他从黑市买过枪,买过手表,买过钢笔,买过钢盔,买过水壶,买过烟盒,买过打火机甚至还买过刺刀和勋章。

除此之外,他还在黑市中买过不少的家庭用品。

就比如家用的挂钟,比如一些用料较好且年代久远的老家具,他甚至还从一个人手里买了一些寺庙里用的铜铸香炉以及大小不一的佛像。

总之孙同买东西的路子很野,只要是看到了合适的东西并且价格也不贵,那他基本都会给买下来。

“啊?挂钟?你还有这东西?”

“肯定有啊,不过我们家如今已经有三个挂钟了,多出来的又用不上,所以你要是要的话,那这一次你就把那个挂钟有其给带回去。”

挂钟孙同手里其实有好几个,家里挂着的几个都还是他手中这些挂钟里造型比较一般的,他空间里可是有不少日占时期留下来的东西。

“这。。。不好吧?”

“这有啥不好的,你要是能用的上你就拿走,要不然放在我这也没用。”

“那就拿,多谢你啦,大外甥。”

被孙同这么有私活,迟红光也没啥可犹豫的了,家里头本来就缺一个看时间的东西,有这么一个挂钟在确实能够轻松不少。

说好了是来支援自己二姐家的,可谁能想到,他来的时候就是拿了些粗粮,结果走的时候却得到了一大堆的稀罕玩意。

最重要的是,迟红光离开之前,迟红梅这边还帮他装了一个编织袋的食物,这里头有鸡鸭鹅,有腊肉,还有孙同泡的药酒。

总而言之,迟红光这一次确实是没白来,但是他带走的这些东西,放在当前这个时代就能值个六七十,这哪是走亲戚啊,不了解内情的可能都会认为迟红光这是出门打秋风去了。

“妈,给我爸的邮件准备好了吗?我今天要出门,你那边要是准备好了,那我顺道就把东西给我爸邮过去。”

“准备好了,你带上吧,你爸现在住的地址你知道吧?”

“知道。”

眼下距离过年越来越近,孙同自然得尽快的将迟红梅为孙正邦准备的那些东西给邮过去,这要是在耽搁下去,这些东西孙正邦年前能不能收到可就不太好说了。

走在大街上,顶着刺骨的寒风,孙同先是跑了一趟邮局,在将邮件寄出去之后,孙同又去了一趟供销社,这次过来他是打算把自己手里那些没用的票据都给用一用,当然,他这一次过来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买酒。

孙同手里的酒票共有二十多张,凭借着这些票,孙同不仅在供销社里买了好几瓶西凤、泸州老窖,还意外的买到了一箱(六瓶)茅台,不过他买到的这六瓶茅台全都是供国内销售的五星茅台,对于这个年代的对外销售的飞天茅台,孙同同样也十分的好奇。

他知道国内如今是有这种外销茅台的,在跟供销社的人打听了一下之后,孙同就直接找到了供销社的主任,并且在这位主任的推荐下找到了一个手里有飞天茅台的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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