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有前世学英语时的那种茫然。
为什么这个单词是这个意思?为什么这个单词这么拼?为什么这个单词放在这里?
一问三不知,脑子天上飞。
当然,用英语来举例有些不对,毕竟这算是里恩斯的母语。
虽然他不会写也不认识,但至少他听得懂,这点可比他前世学英语时强多了,英语听力真的是折磨。
因此要类比的话,里恩斯现在更像是在学语文,不过这是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
这样一想,难怪里恩斯会觉得识字的过程很顺利。
一个成年人去学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能不顺利吗?
不过这个世界的通用语和中文一样,也是一种图形文字,即用图形来表示意义。
这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学习的难度。
图形文字的劣势在于语音与文字分离,需要各自记忆,初学起来很难。
或许正是因为学习的难度,所以卡拉城的识字率才那么低。
里恩斯记得小里恩斯在外城区遇到的人中就很少有会识字的。
如果当初小里恩斯也会识字写字,那么他就可以找到一份报酬丰厚、工作轻松的工作。
这样就不至于在卡拉城的物价风波中丢失工作,沦为流浪汉。
里恩斯就不会莫名其妙成为奴隶交易所的奴隶,也不会来到这里。
而且,在签订奴隶契约的时候,如果他识字,可能也就不需要一次次地去试探奴隶契约的约束效果。
正是吃过文盲的亏,里恩斯才会更加认真地去学习。
“这节课讲完了,你们还有什么疑惑的地方吗?”
“有的话,可以举手,等下课后留下来,我会单独为你们一一讲解。”
“没有的,可以先在课堂上练习,等下课后就可以回去了。”
马文老师语气温和地对着讲台下的里恩斯他们说道。
马文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解已经很详细了,所以里恩斯并没有什么疑惑的地方。
因此等下后,里恩斯也和大多数人一样离开了大课间的教室,返回了宿舍。
而马文老师则很耐心地继续对留下来的学生一一讲解之前课堂上的内容。
在所有人都离开大课间之后,马文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马文的房间和里恩斯他们的宿舍完全不同。
单论大小,马文房间的占地面积就比里恩斯他们的大不少。
而且除了床、桌子、椅子这类基础家具外,房间中还有堆满书籍的书架以及各类不知名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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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仪器堆放在房间的各个角落,让本来宽大的房间显得有些拥挤和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