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设在六点,起来时,窗外的时间还是黑的。跑到厨房,煎了两个鸡蛋,准备煮碗面条,煮了两碗面条,然后把厨房打扫了一下,然后就出门了。桌上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去跑步了,早点准备好了。
出去逛了一大圈,看了下时间快八点了,李静也该去上班了,于是回到李静的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想起自己也没吃早饭,于是从锅里挑起面条。跑到厨房一看,面条都粘在一块了,才想起自己太粗心了,居然忘记了面条不能放久了。走到大厅,看到桌上的碗已经干净了,纸条上多了一句话,谢谢,后面是一个笑脸。看着那笑脸,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收拾好碗筷,一下又没事干,想起12b的魏志才说有空可以去找他,准备去找他,按了几下门铃,没人接听,心中反应过来人家肯定去上班了。这下更觉得孤单了,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仅有的朋友不在身边,心情沮丧起来:自己真是疯了,一个人过来干什么啊。
实在无聊,跑到书城去看了一上午的书,这一上午就算这样打发过去了。回到李静的家,继续做饭给自己一个人吃,想起李静昨晚吃饭的开心样,感觉心里甜甜的。到了下午,又在球场碰到魏志才,我笑着说上午去找了他,他不在家。他忙解释到,说他上午在公司上班。一起组队打球,由于彼此之间已经有默契,又是大获全胜而归,打完后,他请我去他家吃饭,我笑着说,我还要等我姐回来,他于是说,喝点饮料总可以吧。跟他上了十二楼,他的房型布局跟李静的颇为相似,但是里面装修明显豪华多了,家具电器都是高档的。一个女孩忙拿着毛巾递给他。他从冰箱拿出两瓶可乐,跟我介绍道:“这是胡燕。”
一边跟那女孩介绍我。很自然地谈到我早上找他的事,我说我刚来这个城市,不认识什么人,一个人憋在家里闷得慌,他笑着说,闷得慌的话就找份工作,比较容易打发时间。我解释到,我在这呆的时间不长,恐怕没什么公司要我。他忙问我的学历,年纪。我撒了一下慌,说是自己高中毕业,这些年四处打零工。他掏出一张名片给我,说:“我们公司缺销售员,有兴趣的话找我。”
我接过名片,心想,玩笑开大了。
回去的路上,把名片掏出来一看,魏志才后面写着经理两个字,一下明白他家为什么那么豪华了。李静回到家,我把饭菜端上桌。她笑着说:“我怎么感觉自己都成公主了。”
我也笑笑。想起早上的面条,于是说:“早上真是失败,居然忘记了面条不能放久。你没有吃吧?”
她说:“没有啊,一看到那样子我就倒到厕所去了。”
我说那就好。她盯着我看,也不说话,过了几分钟,她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说:“我全部吃了,以为你会生气,没想到你居然不生气,也没想到你这么好骗,笨小狗。”
“小狗”从她嘴里说出来,心中竟有一阵激动,仿佛看到短信中的那个疯丫头又回来了。她马上意识到自己的话,又回复到以前惯有的微笑。
吃完饭,我抢着洗碗,她也没有阻拦,静静地看着我洗完,洗完后,她把脸盆和开水香皂一起递给我,然后说:“等下出去走走吧,呆在家里都闷坏了。”
跟她一起走近电梯,电梯缓缓下降,她站在我右边,我无意中扭头向右看去,她的脸上好像多了一点红晕,我忙回过头,不再看去。考虑到她的腿,我们都慢慢地走。到了路口,准备过马路。红灯的时间仿佛特别长,绿灯却特别短,走到四分之三的时候,灯已经变黄了,我忙拉过她的手,带她快速走过剩下的那段路。过了马路,我很快的松开她的手,她似乎意识到什么,与我的距离逐渐拉大,我不得不没走两步就停下来等她。
她终于也跟上我的步伐,对我说,去超市逛逛吧,买点零食回去吃。在超市逛了大半天,终于提满了大包小包出去了。走到一个路口,她突然停下,对我说:“这上面有个水库,到夏天的时候我常坐在上面乘凉,可舒服了。”
我笑着说:“现在不是夏天,天气还有点冷呢,说不定就吹出感冒来。”
她不说话,有点不开心似的,我马上说:“开玩笑的了,其实我还真的很喜欢看水库,上去看看吧。”
她说不去了,没什么好看的。说着就要回去。我一把拉过她的手,就往水库的方向走去。到了水库脚下,我不禁深吸了一口气,从水库脚下到水库上面,一共有三百多个阶梯。按李静的腿恢复情况来看,完全是不可能爬上去的。她一旁说到:“说了没什么意思,我们在这坐坐就走吧。”
我说上来,她没反应过来,我于是把她背在身上,开始爬起楼梯来。她大吃一惊,忙要我放她下来。我不听,继续爬。她的身体很轻,开始爬起来并不觉得累,在大概爬了一百个阶梯以后,我逐渐累了,把她放下来休息。她的脸涨得通红,一句话也不说,生气地瞪着我。我笑着说:“你不是把我当弟弟看吗,弟弟背姐姐去想去的地方不是天经地义么。”
我休息了一阵,又继续背她爬上去,连续休息了七次,才把她背上去。
到了水库上面,看到高高的大坝将水围住,形成一个人工湖。湖面不时吹来风,吹在满是汗水的脸上,不由得觉得寒冷。她依旧没说话,冷冷地看着我。我笑着说:“好了,就算我犯错了,也不至于这样对待我吧。明天我就要走了,给个笑脸都不行吗?”
她马上转过她的俏脸,急问:“你为什么明天就走,不是说多呆几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