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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部分(第4页)

在岗亭外的砖墙;铁栅栏附近,找到弹头碎片。

犯罪分子逃跑距离较长。

在犯罪分子下车后和逃跑途中,共开了9枪。

警方在现场提取到8枚毫米步枪弹壳,弹底标识均为75-81。

在其逃跑路线上发现1枚遗留的未发射子弹,弹底标识与提取的弹壳相同。

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

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

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对方有高超稳定的射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跃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

据此,专案组认为:

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服役史,或接受过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犯罪分子在抢枪之前,就存有充足的子弹,或者有获取子弹的办法和渠道。

从这几起连续发生的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弹壳;弹头上看,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子弹的弹底标识都是75-81。

这说明他获取子弹的途径比较单一。

在这项工作中,专案组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持。

他们查访了兵器部,一批批地查找该批号子弹的生产日期和配备区域。

终于查清了这批子弹的来龙去脉。

这批子弹生产于*后期,由河南某兵工厂制造,主要配备给南京军区和沈阳军区。

南京军区所配备的这批子弹没有下发到部队。

而沈阳军区的这批子弹主要分发给了辽宁的鞍山,本溪,盘锦等地区。 。。

第三二一章。浓郁的神秘色彩

一。

文字材料中记载下的体貌特征,就是今日的“二马”。

可见,马晓伟在参军以前就是盗窃枪支的重大罪犯,他是混进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里的一个歹徒。

他在部队三年多,以校验军事枪械为专业。

再有一项悄悄吸引着他注意力的事,是偷藏子弹。

他在写给哥哥的一封信中秘密报告:

“我已弄到子弹二百发。”

当他在部队听说被捕了,惊慌地从内蒙古跑回沈阳,怕是与枪事有关。

回来一看,只是盗窃财物事发,才放心地回去。

复员时,他不仅带着大批子弹回来,而且还在行李卷里偷藏着五颗手榴弹。

经过对验印号,就是他原在部队的武器。

也就是在他17岁的时候,成为行窃同伙的马晓伟,除其品质与兄同样恶劣之外,略高二哥一筹的是,胆子更大,心更狠,更狡猾。

他复员后,潜伏着;期待着,并尽力制造麻痹别人的假象,积累掩护自己的资本。

这哥俩迅速粘连一起,狼狈为奸。

据已得到的材料证实,在发案前的一些日子里他们的犯罪活动最为频繁。

他们研究了偷盗对象;偷盗手段,特别备好了化装衣着;行窃工具和在暴露的情况下掩护逃脱的枪支。

并案扩大了警方的视野,提供了更多的物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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