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斌咽咽口水,将无奈一起咽进肚子里,为了她脸上阳光般的笑容,为了她得意时娇媚的模样,他违心地夸奖她:“确实比昨天好多了。”
张云黎扬着脸,眼角都含着得意,略微嘟着唇。全身上下都洋溢着骄傲。林宏斌偷偷瞧着她,觉得张云黎一举一动都透着娇俏,那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记在脑海里,印在记忆中。
夏天早晨的薄雾似有若无,山上的雾气又比平地浓了些,雾气中翠树若隐若现,虫鸟鸣唱着共同演奏出动人心弦的交响乐,置身其中,恍然间有种超脱凡尘,梦游蓬莱仙岛的错觉。雾气像透明却又朦胧的纱笼罩在张云黎周围,将她衬得如同从仙境中缓缓出现的小仙女,她俏皮的神情更像森林中活跃的俏皮的小精灵,让所有见到她的人都忍不住会被她吸引,被她感染,在她纯净的笑容里,一切烦恼全都会抛到九霄云外,只想同她一样无忧无虑的微笑。
莫名的林宏斌心跳加速,这个年纪还不太懂感情,但是他知道他喜欢看见她的笑脸,甚至他朦朦胧胧的有种渴望,渴望能陪伴在她身边,只为能永远看见她的笑容,也偷偷奢望她的笑容只为他绽放。
不知是山中太空阔,还是他的心神太安宁,林宏斌察觉自己有一个时刻似乎听见路边的花儿“啪————”地开放的声响。
他两围着山转了一圈,开始慢慢往回走。两人没有交流,却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因为两人之间似乎在此时有种特殊的默契,知道对方非常享受这个时刻,所以都不忍心打破这种感觉。
两人静静地肩并肩走着,他在她的左侧,她在他的右侧,即使不说话,只是这样并肩同行都透着幸福。
在即将踏出青龙山范围的一瞬间,张云黎和林宏斌下意识一同止住脚步,相视一笑,同时迈步踏入滚滚红尘。
一步之遥似乎两个天地,人间烟火的气息迎面而来。今天下山比昨天晚些,起来的人们较多,洗漱声,鸡飞狗叫声,声声动听。张云黎伸伸腰,感慨道:“我真是一俗人,还是红尘适合我呀!”
仙境只适合出现在梦想中,那里是美好,但是给人一种疏离感,红尘中的人才是有血有肉,有泪水也有欢笑,这才是生活。
“咦~~~~~~”离林宏斌家几步远,张云黎率先发现他家的大门已经打开,不知谁起来了,她看看林宏斌,不知这个孩子怕不怕被人特别是被家里人发现自己和一个女孩子,清早一起上山,关系似乎还挺暧昧不清。她停下脚步,用手点点林宏斌的手臂,扬扬头让他看看他家的大门,并用眼神提醒他是否需要她回避。
可惜似乎他和张云黎之间还没有建立心电感应,林宏斌还以为她对他家大门为什么是开的感兴趣,冲她笑着解释:“应该是我爸,他每天都这个时间去杀猪。”
张云黎无奈地想,看来以后要多多做这方面的联系,现在还是直接用语言沟通吧:“我是想说,需不需要我先走?”
林宏斌侧头挑着细长的眼,疑惑的问:“为什么要先走?不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老公小的时候有点呆,张云黎有种想叹气的冲动,无奈地直白的说道:“我是说,你不怕你妈或是你爸里人看见你和一个女孩子一起玩儿,回家收拾你?”
“有什么好怕的?!”林宏斌非常干脆的回答,继而侧头诡异笑着反问:“还是你怕被你父母骂?”
“我——不——怕——”张云黎一字一顿的说,怎么会因为怕被骂就离开你,我的爱人,无论遇到什么我都要紧紧跟在你身边,伴着你。
“那走吧。”林宏斌说完,率先继续前进。张云黎崇拜地注视他的背影,他好MAN!
“等等我,”等等我,老公,让我和你并肩同行,人生的路和你一起才圆满。张云黎紧赶几步,追上林宏斌有说有笑的同行。
到了他家门口之时,恰好有一个人晃晃悠悠地从里面出来,一边走还一边打着哈欠,却被眼前见到的两个人惊得呆住,张着嘴石化在风中。
林宏斌像没有注意到这一幕,自然地指指石化中的人,介绍道:“这是我哥。”
“大哥,你好。”张云黎没有发现她和林宏斌的哥哥林宏松是小学同学,换句话说,她应该认识林宏松的,况且她叫大哥不是随着林宏斌的叫法走了吗?
她没注意不等于林宏斌也没注意,当林宏斌听见张云黎竟然随着自己给同班同学叫大哥,抑制不住的喜悦从眼角唇边不经意地流露而出。
林宏松闭上嘴,不是十分清醒的点点头。张云黎细细打量着将来的大伯子,发现他现在的个头竟然和十多年后完全相同,矮矮的身材,瘦弱的体格。当时婆婆和小姨认识后,让小姨把张云黎介绍给林宏斌时,小姨不太情愿,因为小姨没见过林宏斌,到时见过几回林宏松,对林宏松的身材非常不满意,怕林宏斌和他哥哥一样。好在千里姻缘一线牵,有一天小姨看到了给婆婆送熟肉的林宏斌,终于同意给他两人牵线搭桥。没想到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真成了。
林宏斌挥挥手,不高兴的打断她的打量:“走吧,先送你回家。”转头对林宏松说:“哥,我先送她回家,你和妈说一声,我一会儿就回来。”
对于林宏斌要送她回家的提议,她可是没有一点异议。可能有人说了,好像他两人的家离得不远,据推测也就五六分钟的路吧?送来送去的,太无聊。
张云黎一直认为,女人应该是当地让男人表现他的体贴,事事自己动手处处要强,似乎让男人做点事情,自己会没面子,会失去女性的独立,这纯属大女子主义,这样的女人会让男人感到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天长日久他不会再想着为她做任何事。
以前张云黎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女孩,为了体现自己不是依附男人而活的女人,在和男朋友相处时,事事独立。和男朋友吃饭一定要AA制,男朋友要帮她拎东西,她不同意。有一天和男朋友逛街时,天气突变,气温降低,男朋友连忙脱下外套要给她披上,可她却拒绝了。从此后她发现,男朋友再也不会关注到她的任何需要。当气温再一次降低,男朋友没有把衣服给她,而是将衣服紧紧裹在身上,冲她嚷道:“快点好不好,我都快冷死了。”结局不言而喻,所以张云黎认为聪明的女人,应该适当的给男人提供可发挥绅士风度的机会,时间长了他自然会自动自觉的去关注你的需要。
张云黎最得意的要数自己的小女人味,要不怎么结婚后老公对她体贴备至?!
扯远了,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送她回家,她是不会拒绝的,她还想从小培养他,努力将他打造成体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