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空荡荡的,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洗手间里他的刮须刀,牙刷、口杯,鞋拒里他的鞋子,也全部被他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似乎这半个月来,他并没有来过、住过,这些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小马终于结婚了,我做伴娘,伴娘的礼服也很漂亮,脖子裹得紧紧的,裙裾却只齐膝盖,露出一双光洁的小腿。小马瞅着我左看右看:“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了,是首饰。让我瞧瞧,女人,你连耳洞都没有穿啊?”
“有问题吗?”
“那怎么戴耳环啊?”
“今天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要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小马在我额头上轻敲了一下:“笨吧。你以为大家喝喜酒就是为了看新娘子吗?那些男人更多的是为了看伴娘。新娘子结了婚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而伴娘还没结婚,更让他们感兴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收拾自已一下,然后迷死一大片男人。”
“我现在对男人没兴趣。”
“我现在不是要你对男人有兴趣,而是要让男人对你有兴趣。前者代表男人有魅力,后者代表你有魅力,有本质区别。一个女人,尤其是单身的女人,一定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魅力,因为你无法预知自己的真命天子会在哪一刻出现,如果你形象欠佳,把他吓跑了怎么办?”小马有点悻悻然,“我这辈子就这么滴了,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到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 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喷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稞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同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人的姻缘也不可能被这么一个脚镯子给套住,可也不能把它拿来随随便便地送人啊。我蹲下身子,急着想把这个脚镯取下来,也许过于手忙脚乱,半天都没能成功。
这下,大家都乐了,开始起哄:“看啊,看啊,套牢了。快说,送这个脚镯给你的男人是谁?”
第九十一章
正当我们吵翻天的时候,熟饭领着一个女孩子到达了宴席厅,好奇钻进来:“你们都在说什么呢?”一看到我脚上的镯子——傻了眼。
小马快人快语:“我们在猜送这个脚镯的男人是谁!我跟你说哦,这东西据说是少数民族的未婚男人向心上人求婚用的东西哦!”
“这么有意思啊!”跟熟饭一起来的女孩子也来了兴趣,这女孩子长得很漂亮,青春无敌,说起话来软软的,很有男人们所说的那种“女人味”。最重要的是,她的手挽着熟饭的胳膊,站在熟饭旁边的时候,身子也是朝他那边微倾的,态度很亲密。
如果我在此刻真实地告诉大家这脚镯的来历,非把大家雷得惊天动地不可。我连连告饶:“各位八卦人士,今天是小马结婚,我又不是主角,你们别拿我来消遣,好不好?不就一镯子嘛,又值不了几个钱,至于让你们这么大惊小怪嘛。”
小马不依不饶说:“既然是普通礼物,那我们随便问问,你就随便说说,这普通东西谁送的?”
大家都盯着我,包括熟饭和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