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陆之羡就熟练的掌握了爬树技巧。
灵活的穿梭在树枝上,晒得白皙的俊脸红红的,额间也冒出几滴汗水。
虽然累得不轻,但陆之羡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感觉精力旺盛,一点都不累。
陆之羡第一次干农活,就干得有模有样,很新奇,没觉得累,就是有点热,他后背衣服都湿透了。
九点多钟,到了过午的时间,沈中顺带着人挑着箩筐回去了。
沈立看了看时间,从树下跳下来。
“康子,叫他们莫摘了,都过来,我请你们去小卖部过午!”
李平康听到这话,当即欢呼起来。
撒着脚丫子,跑去叫小伙伴。
接着,沈立把目光放在陆之羡身上。
大外甥爬在一棵树枝繁盛的李子树上,站在最上面的枝头,一手吊在树枝上,双脚抱着树,从他的视角看,真的很像一只野猴子。
树底下站着几个摄像师扛着机器,穿着全身黑衣黑裤,树上还站着一位摄影师,一手举机器,一手抓着树枝,满头大汗。
沈立走过去,神情纠结,好似在为了什么问题发愁。
按年纪来说,陆之羡比他大了一岁,按辈分来讲,他是陆之羡的长辈。
最后,沈立还是决定顺从自己的心意。
“羡子,莫摘了!你下来,我带你去小卖部买冰棍吃!”
这话完全是沈立平常哄小弟们的语气,明显是端起了长辈的风范。
树上,陆之羡:……
嘴角抽了抽!
从树上爬下来,陆之羡斜眼睨了他一眼,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依他的脾气,这会儿就应该发作起来了,陆之羡咬牙,这会儿倒是生出了一股子嫌弃。
矮人一辈,低人一头,真是不爽!
“羡哥,立哥,我们现在就去小卖部吗?”
李平康把所有来帮忙摘果的小伙伴都叫了过来,加起来有十几个,有男娃有女娃。
沈立算他们的领头人,孩子王,见人都到齐了。
于是道:“走吧,出发!”
陆之羡心里还不爽着,被一个比他小的初中生骑到头上,陆二心里正不得劲呢!
双手环抱在胸前,眼睛朝头顶看,恣意高傲。
慢悠悠的走在队伍最后面,时不时打量,一群小屁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