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的第六感觉告诉他小麦说的那个女孩是袁梦,从各方面分析都有可能吧,袁梦不也是天大毕业的吗。
“哦,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女孩,倒是很可笑,那你这位学姐也真是人物。”晨曦夸奖别人的同时不忘记提高自己,这就是公孙晨曦的魅力所在,因为他有这个资本。
小麦看着晨曦阳光般的俊美的脸,一时看的痴呆了,女孩用这种眼神看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不过这一次晨曦没有觉得讨厌,或许是想知道小麦说的学姐是不是袁梦,或许是因为面前的女孩长的太像袁梦。
晨曦自己都为这种反映感到奇怪,要是平时女生用这种痴迷的眼神看他,早就不耐烦的走开了,但是今天没有。
“是,我的这个学姐真的是天大的传奇人物,认识她的人听说已经出国深造了,也许在国外软件工程更有发展前途吧,我的这位学姐是学软件工程的,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袁梦哦。”看到晨曦没有反映,小麦以为是自己说的太多了,惹公孙晨曦不高兴了,忙笑着说道:“你看我净说些没用的,耽误你晨跑的时间了,公孙总裁很抱歉,我也要去学校上课,要不就迟到了。”
晨曦还想知道更多,听小麦这样一说,缓过神来,没想到袁梦在学生时代就是万人瞩目的焦点,是的,那样一个女孩,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惹人注目的,因为她就是最闪亮的一颗明珠。
“不要那么客气,跟你聊天很开心,以后不要叫我什么总裁,如果愿意跟我做朋友的话,就叫我公孙大哥吧。”公孙晨曦给小麦一个帅气十足的微笑,小麦心中一动,这是真的吗?面前这个商业界的才子愿意跟自己做朋友。
小麦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好事会有一天落到自己头上,高兴地有些语无伦次:“公孙……大哥,我要走了,跟你聊天也很开心。”
“这样啊,你在等一会,我有车子,送你去学校吧,这样会快一点。”公孙晨曦提出小麦意想不到的建议,简直是鸿运当头。
不知道我管小麦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竟然一天早晨遇到那么多好事,真是太幸福了,别说公孙大哥送自己去学校了,就是单单想到跟这个英俊的男人说句话就已经是上天的恩赐。
但是小麦不得不假装推辞,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可以跟公孙晨曦多呆一会,呼吸一样的空气,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难道是公孙大哥有点喜欢自己吗,也是,我小麦怎么说都是校花级的人物,但是站在公孙晨曦面前仍然觉得渺小。
“不是快迟到了吗?等我。”一句简单的话,很简短又好像很命令,不容小麦反驳,只好老老实实的等公孙晨曦将车开过来。
坐在公孙晨曦的车里,偷眼望去,深邃的眼睛,立体的轮廓,今天一身运动装打扮的公孙晨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真是帅啊,无论怎么穿在那么好看,简直就是美妙绝伦。
男人,如果一生中能跟这样的男人共度一生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很快的就来到天大的校门外,小麦真有点恋恋不舍:“公孙大哥,谢谢你送我过来。”小麦很不好意思的说道。
公孙晨曦仔细看了看天大的校门,这就是袁梦呆了四年的地方,这就是袁梦玩转青春,播撒智慧的乐园吗?
多希望袁梦能突然出现,可是早晨的校门口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早起的学生走过。
收回思绪,晨曦看了小麦一眼:“不用客气,我也是顺路,再说我想看看天大的校门是什么样的,我的一个故人就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先看看她呆过的地方什么样的,好了,下车吧。”
小麦本来还想问故人是谁?是女生吗?是公孙大哥喜欢的人吗?公孙大哥有过恋人吗?但是无数的疑问只能憋在心里,刚刚才有点了解,这样打听人家的心事不是很好,只好老老实实的下车。
不忘给公孙晨曦一个美丽的微笑:“好的,还是谢谢你,公孙大哥。”说完走进了校园。
看着小麦远去的背影,晨曦闭上了眼睛自言自语到:“袁梦,袁梦。”
公孙晨曦的影子在小麦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上课的时候老是走神,小麦知道多少年来少女的心扉,第一次打开了。
是的,毫无疑问,自己中的是爱情的剧毒,而且中毒很深,仅仅是第一次近距离的说话,难道就陷入爱情了吗?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这一天过得很缓慢,总是等着夜晚的来临,这样又可以去蓝翎餐厅,又可以看见公孙大哥那张充满诱惑的脸。
艰难的一天终于熬过来了,晨曦的魅力真不是吹的,就这样简简单单将一个少女的心都给偷去了,虽然晨曦本人并没有这种感觉,但是无意中却犯了一个错误,成为偷盗少女心扉的狼贼。
有几个同学看到小麦心神不宁的,最好的朋友吕飞问道:“小麦,今天你是怎么了,老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是不是中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