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生挠着光头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天明也没有继续解释。
放下酒壶后,拿起酒盅,动作跟青一子一样迅速。
“再不喝就没了,最后一壶。
”
青一子终是没忍住。
卫东生一愣。
急忙够头看向酒壶。
好嘛,两斤酒,直接被陆天明带走一半。
“靠,你们两个阴险小人!
”
最后。
三个人都喝得意犹未尽。
不过,酒之所以好喝。
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刚好。
刚刚好,其实就是不足的意思。
天下万物,不管是什么东西。
多了,人就不知道珍惜。
实际上,西长城下的瓮头春,并没有比顺风客栈的女儿红好喝多少。
陆天明大可带着他们回十里镇喝个痛快。
可那样的话,女儿红就只是女儿红。
到时候并肩作战的三人,可能自十里镇一别,今生再无见面的机会。
但现在,有了没有喝足的瓮头春,酒就不是酒,是挂念。
陆天明不是一个情感泛滥的人,相反比较稀缺。
也正因为稀缺,所以他重情义。
分道扬镳时管北枫借的银子,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
终归是要找些东西来替代。
回到十里镇,已是深夜。
卫东生和青一子都没有过夜的打算。
卫东生准备一路向东,去京城交差。
青一子则向东后往南,回他的青松山。
“天明,这把扇子是徐淮安留下的,可以养字,我是粗人,拿着不伦不类,你用正合适。
”
卫东生把折扇递到陆天明手中。
陆天明没有客套,接过扇子奇道:“养字?”
“是的,随便写两个字上去,假以时日,根据不同的字、以及主人不同的性格,字会变成兵器。
”
卫东生解释道。
听闻此,陆天明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