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回公寓,我们要去的是我的老家。”
“那公寓要怎么办?”琦欢倾身过去扳住他的肩。“我不要去你家,我要回公寓。”
“你最好忘记那间公寓。”士奇安抚性地拍拍她的手,她这样拉着他,他无法专心开车。
“为什么?”那是死去的爸爸留给她的,她的亲朋好友、所有一切的一切全在那里啊!
“我实在不想伤你的心,但……”对她说谎,他有点过意不去,可为了她的生命安全,他不得不如此。“墙壁、水电、天然气……总之那间公寓已经全毁了。”
“你是说我的家……”
“炸得太厉害了,连隔壁我的公寓都受到了波及,这就是为什么我也得回老家的原因了。”
“我……”她心慌意乱,对他万分愧疚。“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请人重新装修呢?我出钱,对不起,连累了你,我不会推卸责任的,一定连你的公寓一起修好。”
“你最好别打那个主意,装修费我问过了,最少要两百万,划不来的。”他又说谎了,其实金迷早把公寓收拾好了,而且只花了不及一半的价钱。至于她究竟是怎么用最少的钱做最多的事,反正铁公鸡自有办法,他也懒得问。不过把琦欢好好藏起来,却是社里所有人一致的决定。
“那……”沉默持续着,她再也说不出话。一名平凡的OL年薪能有多少?生活本就过得左支右绌,而现下她又受了伤,无法工作,连明日三餐上哪儿寻都不晓得了,又去哪儿找两百万来重修公寓?看来她真的是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除了倚靠士奇外,她还能怎么办?
他松了一口气,她终于不再问东问西了,他专心开车,储备精力,准备应付下一场挑战——说服她与他同住一屋檐下。
车子开上阳明山,琦欢望着路旁一栋栋华厦豪宅飘飞而过,心头的悸动更甚。士奇也是这些新贵中的一员吗?他究竟是何来历?突然出现、又愿意无条件地接一个沾惹一身麻烦的女子回家,难道他不怕?
“士奇,你住在这里?”
“我老爸、老妈移民前住在这里。”他回她一记了然的笑容,明白一般人对于住在阳明山、天母的人抱持什么样的看法。“我不是什么游戏风尘的公子哥儿,只是我曾祖父母恰巧比较喜欢山居生活,因此在大家都拚命往大都市挤时,他们就在这里买了地、盖房子。”
车子偏离大道,驶向山径小路,琦欢总算有些了解他话里的意思了。
“那里……怎么样?”一想到要与他同住,她的心跳就不由自主失控地狂奔起来。
“已经到了,你自己看。”他指着右边深藏在林荫中的山间小屋。
琦欢看到一间纯白屋宇,它的周围植满苍翠的树木,倾斜的山道边是一畦畦红、嫩黄、青绿、粉紫……的花圃、菜田。
时节近秋,正是收获的季节,田园里到处结实——,枝杆被压得低垂,迎风招摇着丰收的喜悦。
过午,淡淡的雾霭渐渐在四周罩起朦胧的薄纱,像似幻舞中的精灵,在他们身旁精酿起的新鲜空气,供忙碌终年的人们洗涤心中的尘埃。
“好美——”她看傻了眼,竟感动得眼眶泛红。
“总算有一句正常的形容词了。”他笑着抱她出车子。还记得刚回国时,有一回带金迷和玉司神回家里,那两个家伙丢下来的评语竟是“好多钱”、“地灵人杰、神鬼所钟”,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让社里那群怪胎踏进这屋子一步。
“麻烦你了。”她闷声低语。方才的激动已然淡化,剩下的现实逼人烦恼,她的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好,就算住进平房,不用爬楼梯,出入还是不便,她注定成为他的包袱了。
“一点儿也不麻烦,你这么轻,我单手都提得起来。”他抱她进客厅,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沙发上。“给你一个惊喜。”
她看到他自屋里推出一辆电动轮椅,他总是这么体贴,她禁不住眼眶又红了起来。“这……士奇,我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
“两千块的东西算很贵吗?”他抱她坐上轮椅,并帮她调整好姿势。“还舒服吧?”
她不由地咋舌道:“两千块?怎么可能?这是电动轮椅耶!”
“不知道,我请公司同事帮我买的,她省钱的门路、杀价手法一级棒,她说两千块就两千块喽!”社里的人都习惯请铁公鸡金迷帮忙买东西,绝对可以买到物美又超级价廉的东西,不过她通常会要求一倍的服务费。比如这辆价值两千元的轮椅她就跟他要了四干块,但折算下来还算是值得。
“好厉害。”如果她有这项本领的话,生活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了。
“拜托你干万别学她。”士奇一本正经的要求道。“那家伙已经走火入魔了,而且我觉得你这样很好,很可爱。”
她俏脸烧红,他老爱说些惹人误会的话。
“士奇……嗯!我住在这里真的好吗?”
“什么意思?”他进厨房的脚一顿,索性推她一起去。“午餐吃面好不好?”
她点头。“我是说……虽然我们的年纪差很多,我们自己当然不会做出不好的事,但看在外人眼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很奇怪的,万一你女朋友误会,那……”
“我告诉你,现在的女孩子都超级没眼光的。”他愤然截口道。“我这样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帅哥就在旁边,她们不要,偏爱那种又酷又冷,一整天放不出一个屁的臭冰块,说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简直有毛病。”看来士奇对于女人缘输给玉司神一事万分感冒。
“你是说你没有女朋友吗?”他以前也说过一次,但琦欢不怎么相信,他虽称不上俊,却十分有型,这男人连她看了都十分心动,怎么可能没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