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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阅读3(第3页)

方仲华全身上下立刻罩上一层警戒,”你还知道些什么?”

李维实在太聪明了!他是第一个看穿他的人,从来没有人被救出后,会问出如此精确的问题。通常,人们会将他当成警察或特务。

”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李维笑了一下,相当温暖的感觉。

方仲华在床边坐下,将脸贴近他,不顾眼前是个带着枪伤的病人,朝他脸上吐了一口迷蒙白烟,”够多了!你……是这世上唯一知道我名字的人。”

除了死去的父母亲之外,还不曾有其它人如此叫过他——仲华。

他的母亲是个金发碧眼的法国人,父亲是个中国特务。

而他,出生在寒冷的中国东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记得母亲总喜欢牵着他的手,在下着大雪的夜晚、在寒冷无人的火车站月台,等候着父亲的归来。

每一次见面,双亲就像是恍如隔世重逢,紧紧将彼此拥在怀中。

不知道是遗传还是优秀的先天特质,在他连筷子都还拿不稳的时候,他己经学会了开枪射击。虽然只是以玩具枪似的改装空包弹射击,但他对枪枝、距离及标的物移动的敏锐度,常常让父亲露出赞许的表情。

拿枪,是父亲对他的要求,父亲要他有能力保护自己。

八岁那年,他随着父母亲踏上了巴黎,那个让他的生命从此步上破碎的城市。

在这儿,他有了另一个名字,牢牢嵌在护照上的名字——雷克斯.欧列斯特。

这是母亲帮他取的,在西方国度,取个洋名比较不会引人瞩目。

如果说,他这一生中,真有什么让他感到自己曾经是个人的自觉,那大概就是童年那段在父母亲羽翼下度过的日子。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在他即将满十岁之前,他的父亲突然不再回来了。

出事了!母亲明确地知晓,在法国情报部带队搜索前,母亲将他混在人群中,送上了火车。

”妈妈!你为什么不上车?”他朝着站在月台上目送他的母亲大喊。

母亲凄凉地、无奈地一笑,”我必须去救他。仲华,你要记住,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管多么辛苦,千万要活下去,坚强地活下去!”这是母亲最后对他说的话。

他清楚地记得,临上火车前母亲紧拥着他的温暖与悲哀,透过她脸上潸然流下的冷凉泪水,那记忆中的脸,成了他这一生中永远无法抹灭的恨。

他恨自己、恨国家、恨上苍,恨造化弄人的乖舛命运。

对于一个失手被捕的中国特务而言,通常,中国政府是不会积极营救的。不像西方国家对生命的尊重,身为一个中国特务,随时要有为国捐躯的决心。

幸运的,被判个几年,遣送出境。但通常许多人都等不到那一刻,狱中私刑、老死囚笼,是许多菁英份子的下场。

失去了倚靠、失去了温暖的呵护,方仲华遵照母亲的指示,投靠了位在法国南方的波修瓦神父。

但不到一个月,这个地方也被法国情报部盯上了。

神父机警地将方仲华的小脸涂黑,并让他穿上吉普赛服装,配上他天生遗传自父亲的黑发,混在一堆小孩中,将他送上前往意大利的火车。

”孩子,请恕我无能为力,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往后的日子,我会为你祈祷的,愿主保佑你!”这是临行前,神父对他说的话。

方仲华似乎一点也不难过,甚至没有任何想哭的冲动。这样的场景、这样的离别,己无法再令他感到悲伤,他冰冷得犹如一座雕像,没有落泪、没有回头,默默地离开了法国,离开那个让他灵魂支离破碎的国度。

在意大利的日子,他成天随着吉普赛人到处流浪,偷抢拐骗无所不做。

要活下去,就必须不停地伤害别人。他有了新的生命哲学。

十二岁那年,他第一次举枪杀人,对象是个平日与他作对的街头小混混。

第一次的残酷嗜血,不仅没有让他锒铛入狱,反而为他带来了人生旅途上的大转折。

他被黑手党看上了,并且收编加入组织中。

这件事,让他更加确信,若要出人头地,非得踩着别人的鲜血往上爬不可。

进入组织后,他早熟的个性、神准的枪法,历经风霜的沉稳与善于察言观色的天性,让他一跃成为组织中极力栽培的明日之星。

他开始接受中断已久的正规教育,除了学习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伽还要求学习中文,虽然那个国家曾经抛弃了他,但他这一生中,最美丽、最美好的岁月却是在那个国家的领土上度过的。虽然,那段岁月、那段回忆,已经太过久远、也太过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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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华、仲华!”见他怔怔出神,李维连唤了他两次。

”呃?”惊觉到手上的烟灰己烫到手指,方仲华倏地燃熄了手上仅存的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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