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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突来的邀请(第1页)

到了城门口,林川几人下车,让林大兵赶车回去。

进了热闹的县城,途中遇上袁驰,师兄弟四人又去书店逛了逛。

林川买了一本清华月报,林江买了一本《三拍二岸》话本,王荣买了一盒松烟墨,袁驰只看了看。

之后,王荣因为不是正式的县学学子,在斋舍中自然没有住处,所以回的是他自己家。

王家财大气粗,宅子和店铺占了桂西巷小半条街。

王荣一个人住的小院,比林川家的小院还大。

这让林川想起前世的一个土壕朋友,她买的豪宅,洗浴间已经当林川(罗忆)买的整套住房。

让自诩心性淡定,不仇富的林川差点想掐死那个壕友。你买了豪宅就买了吧,显摆什么哟!

还要打击人努力一辈子也买不起养不起豪宅的人。

林川、林江、袁驰三人与王荣简单道别后,就回了居仁斋住所。

袁驰这次回家主要参与了婚事的筹办。

男女双方家里该走的流程都已走完了,只等良辰吉日到来,就可呼朋唤友,于家中举办婚礼,结百年之好。

另外,袁驰私塾的事也进展得很快,袁家院子前已平整出了一块土地,以作孩子们的活动地。

袁驰说他回去时,看到几个匠人正在紧锣密鼓的赶工,边上还有附近几个村长在监督,想来距离完工也不远了。

所以两件喜事相继到来,让袁驰的心情十分愉悦。

这一路上,他嘴角都挂着笑,那是对现实的满意,对未来更美好生活的憧憬。

林川看着他,心里再次慨然长叹,乐观积极的人,努力了,生活总会给以丰厚的回报。

一进乙字三号房舍,他就从书箱中掏出了一个包裹,里面装的是一些番薯干。

招呼一旁正在看书的林逑、林潭:“二位林兄,这些是我奶奶晒的,味道还不错,过来吃些吧。”

林逑看到林川和林江回来了,正准备过去对面找林川说话。

这些天就他们二人在房舍,除了看书就是练字,很是寂寞。

二人对番薯干自然不陌生,自家也年年晒的有。

这是新朝建立之后,才在本地流行,并由官府参与推广的一种农作物。

据说来自西方外邦,食用方面与汉人本土的薯类,如芋头和木薯颇为相似,故而有了番薯的称谓。

又因表皮呈现粉色、红色,形状像火苕,又被当地人喊为红苕。

经过十九年的推广,可能整个大清已经普及。

新场县,林川出世那年已经看到了它的影子,当时就已经在尝试番薯的推广。

因其产量高、生长条件简单,已逐渐被民间接受。

只是因为它块茎大,种植时候容易造成吸收过多的肥力,不利于其它作物生长。

所以,农人们一般不将它们种在干田里,常是在山间坡上随意开垦一片地,将它们种上。

红薯喜欢草木灰一类的钾肥,鸡粪农家肥,不适用氮肥。

“这是番薯干呀,我以前吃过,还是不错的吃食。”

李秀才和林川自隔壁和斜对面笑呵呵地走过来,各捻起二根。

李海鹰正欲将红薯干放入嘴里,又一顿,遂即微微皱眉。

“就是吃完之后吧,体内的虚浮之气隐有下坠,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那是大大的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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