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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者:紫伊281

第一章 婚约

“左弹一线生贵子,右弹一线产娇男,一边三线弹得稳,小姐胎胎产麒麟。眉毛扯得弯月样,状元榜眼探花郎。我们今日恭喜你,恭喜贺喜你做新娘……”搀妈奶奶熟练的操作着手中的两根红线为锦书开脸,几位喜娘一旁唱着,个个脸上喜气洋洋。

可是华锦书却笑不起来,一是,这古代的开脸仪式实在是太痛苦,用两根红线形成一个三角,拉扯间生生绞去脸上的汗毛,痛的锦书一身冷汗,面上还不能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二来,这场婚姻怎么看都是前景堪忧,然而她却无法拒绝。

三个月前,她的灵魂穿越到了这个从未听说过的朝代——大康王朝,附在了富春县令华明远府中二小姐身上。从伺候她的丫头初桃口中得知,华明远有一妻二妾,大娘育有一女,就是大小姐华锦玉;二姨娘也就是华锦书的亲生母亲,在锦书之后又育过一子,可惜早夭,心痛之下一病不起,不久撒手人寰;三姨娘是后来纳的,年轻貌美最是得宠,更为华明远诞下一儿一女,华锦言和华锦瑟,地位扶摇直上,虽说妾大不如妻,但人家上有老爷下有儿子撑腰,大娘也奈她莫何。总之,华府中最悲惨的就数锦书了,亲娘早死,又是庶出的她,在府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听初桃说,她不过是不慎踩了锦玉的新裙子,就被锦玉推进了湖里,昏了大半日才醒过来。

之所以初桃能告诉锦书这么多事情,而且生怕锦书知道的不够详细,是因为锦书醒来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大夫也说,可能是呛水太久,伤了脑子引起的失忆。所以初桃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失忆是锦书重生后应对陌生的环境,适应新的身份最好的借口,她在这个家中毫无地位可言,若是让人知道本主已死,而她不过是借尸还魂的,不知道会不会把她当成妖孽给烧了,她可不敢冒这个险。前世,她是个老病号,先天性的心脏病,吃的药比饭多,住医院得到时间比家里多,自己痛苦,家人也痛苦,死,对她而言,可以说是一种解脱。但是话又说回来,谁不喜欢活着呢?她也想活啊!健健康康的活着,和正常人一样活着,上学,骑单车,爬山,郊游……还有恋爱,可惜她不能,只有经历过死亡的她才知道,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心中有多么的不舍,多么的不甘。所以,她很珍惜这个重生的机会,虽然是在一个陌生的朝代,在一个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都完全不同的古代,她也要好好的活下去。

一向被人轻视、漠视、无视的华锦书,在溺水事件后的第三天成为了整个华府的焦点,因为她要出嫁了,而且夫家是京城吏部尚书纪云亭家的二公子纪宣仪。说起来,华府与纪府是故交,早年华明远和纪云亭同朝为官,相交甚笃,三年前两家订下婚约,把华锦玉配与纪家三子纪莫非,不曾想没过多久纪云亭因得罪了当朝权臣被罢黜,华明远怕受连累,遂提出悔婚,纪云亭愤然不允,华明远也无奈。按当朝律制,两家既然缔结了婚约,若是一方决然不允悔婚,则另一方就不得另娶或另嫁,所以华锦玉芳华十八仍待字闺中。为此事大娘刘氏不知怨责了华明远多少次,说他交友不慎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年华,而华锦玉更是烦恼不已,眼看着年纪越来越大,想许个好人家的希望就越来越渺小了。

有道是风水轮流转,当年纪府一门遭贬出京的时候,谁曾想过纪府还会有重沐圣恩,重得圣眷的时候?因为没有人会想到太子轩辕融异登基不到一年就薨了,成为大康王朝历史上最短命的皇帝,按大康祖制,父死子继,无子承兄弟,轩辕融异膝下无子,因此六王轩辕守仁得以继承大统,而纪云亭曾是轩辕守仁的启蒙之师,轩辕守仁不仅赦免了纪云亭所有罪名,还再三邀他重返朝堂,担任吏部尚书一职。其长子纪存儒和次子纪宣仪都是进士及第,一个官拜鸿胪寺少卿,一个官拜太常丞,三子纪莫非更是当朝新宠新科状元。一门四进士,父子四人同朝为官在大康传为美谈,纪府风头之劲,无人能比。

华府的遭遇恰恰相反,一朝天子一朝臣,他曾是太子轩辕融异的忠实拥护者,自然不受新皇帝的待见,又被人落井下石抓了错处,连降三级贬到富春做了个小县令。听闻纪家重振威风,华明远豁出老脸婚事重提,不管怎么说,纪府当年并未同意退婚,那就说明婚约依然有效,只要能和纪府顺利结亲,就算他们不提拉他一把,但是抱上了纪府这条粗腿总还是会有好处的。

纪云亭虽是大学之人,但对华明远的背信弃义还是不免梗怀,不仅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为何不同意退婚。刚刚前几天大都护尹兆恩尹大人还说起要把小女儿许给莫非为妻,莫非若真能娶得都护之女为妻这对他的前程必有莫大的帮助,可是与华家的婚约又尚未了清,华家显然是不肯罢休的,该怎么办呢?

纪云亭与夫人徐氏商议再三,定下一个折中之策,当初华家已经退还了莫非的庚帖,若是纪家咬定已然退婚也不是不行,但是华家闹将起来,纪府也是丢了颜面,但若任此婚约存在,莫非就娶不得都护之女。所以,婚是一定要退的,莫非和锦玉的婚约取消,莫非娶都护之女为妻,而次子纪宣仪前年丧妻,留下一子,正在物色好人家的女儿续弦,华家若愿意将女儿嫁过来作为续弦,便是两全其美了。华明远深知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可是锦玉不情愿了,嫁过去便成继母,若那是女孩还好,偏偏是个儿子,要她一世为他人做嫁衣她才不愿意。华明远只好又去纪府商议,说是锦玉身子弱,其妹锦书不论才华和样貌都胜锦玉,就让锦书嫁给宣仪做续弦。纪府为息事宁人,也就应了。

一时间华府上下人人都对锦书羡慕不已,虽然是续弦,但好歹也是名门望族之妻,一个庶出的小姐能有这样体面的婚姻已是不易,差不多赶上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般的荣幸。大娘刘氏是既懊恼又无奈,一场婚约到头来便宜了这个庶出的贱丫头,可是自己的女儿心高气傲,宁死也不肯又有什么办法?三姨娘春花倒是很开心,这些年她一直跟刘氏斗法,如今看她吃了这么大一个瘪,能不高兴么?既然刘氏没有心情张罗婚事,那她就更要把婚事办的体体面面,气死刘氏。

华锦书终日一副云淡风清、事不关己的样子,暗地里也是惶惶不安的,虽然她来自二十一世纪,但对封建礼教还是有一些了解。古时通婚最讲究门第,门当户对是婚姻幸福的坚实基础,如今纪府声望如日中天,华府不过江南一小县吏,门第差距不说千里也有八百,加之先前悔婚一事,纪府能不对华府怀恨在心吗?还有纪宣仪与那过世的妻子感情如何?伉俪情深吗?听说他还有一房妾室……进了纪府,她要如何处理与纪宣仪的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真是想想都头痛。

婚礼定在十月初八,二子同办喜事,一个是续弦,一个是迎娶大都护之女,所以整个纪府热闹非凡,宾客盈门,但纪宣仪知道这些人大多是冲着纪尹二府联姻而来的。不过纪宣仪心里没有半点不痛快,因为,这场联姻是关系整个纪氏家族荣辱兴衰的大事,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经历过前次的贬谪,大家都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让他娶华家二小姐虽然有点委屈,但是能为莫非的前途扫清障碍,他的委屈还是很值得的。至于那个女人,她若是能安守本分,孝敬公婆,疼爱清儿,那便罢了,不然休她没商量。

锦书是从富春坐马车赶了一个多月的路才到京城的,累的人仰马翻,还未及喘口气又要应付繁琐的婚礼,真是身心俱疲,若非初桃和含笑搀的稳,锦书怕是摔了都不知道怎么倒的。其实,一路上有好几次逃跑的机会,但是真的逃了出去又能去哪里呢?很多穿越小说都是脱离了现实胡编乱造的,一个女人靠在二十一世纪学到的一点知识技能就能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或许有吧!但困难绝非常人所想,女人在封建社会根本就没有地位可言,女人经商,更是难上加难,况且她华锦书也不是这块料,她所能做的就是依从命运的安排,按照这个时代的规则活下去。

好不容易礼毕进了洞房,又是一连串的仪式,什么揭喜帕,结同心,撒帐子,喝交杯……锦书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木偶,脑袋空空的一片茫然,任人摆布,一系列过程下来,她连自己的相公纪宣仪长的啥模样的都不清楚,依稀记得他是个样貌清秀的男子。

纪宣仪对这个妻子并没有多少好感,美则美矣,却似不食烟火,看着就让人无端生出几分距离感,下巴尖尖,过于消瘦,眼大无神,少了分灵动之气,不若蔓儿圆润可爱,想到蔓儿,纪宣仪眼前又浮现一双巧笑倩兮的美目,不由一阵心酸,背手踱出洞房,望着屋檐上悬挂的一轮新月,吁声长叹,物是人非事事休,只有月圆月缺月月新月又如钩。

纪宣仪的离去让锦书如释重负,忙让初桃和含笑伺候梳洗更衣,因着不知纪宣仪何时回来,亦或是不回来,锦书只好换了身较喜气的便服,和衣打一会儿盹,让初桃看着点,姑爷回来就唤醒她,头一沾枕便沉沉睡去。

更鼓敲了三响,华锦书被初桃和含笑匆忙叫醒,见两个小厮扶了醉的不醒人事的纪宣仪回来,顿时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呛鼻的酒味。锦书不禁怨责两个小厮:“你们怎么也不劝着点,让二爷喝这么醉,伤了身子可如何是好?”

两个小厮诺诺道:“小人劝了,可是没劝住,三爷早早就回了洞房,三爷的酒都是二爷替他挡的……”

锦书听了也就不再多言,只吩咐他们赶紧去备醒酒汤来,不然明晨宿醉不起耽误了给长辈见礼就不好了。初桃绞来热帕子,锦书给纪宣仪擦了脸和手,又为他宽衣,伺候他躺下,掖好被子,正要起身,手却被人捉住。抽了抽,他反而握的更紧:“蔓儿,蔓儿,别走……别离开我,蔓儿……”

蔓儿,应该就是宣仪之前的妻子林蔓儿吧!看他双眉紧蹙,那样紧张和伤心的模样,他一定很想念蔓儿……今夜,三爷喝酒是春风得意,而他,许是借酒消愁,酒入愁肠愁更愁。

手就这样被他拽了一夜,锦书不得已只能在趴在床沿对付了一宿,姿势不雅也不适,醒来时腰酸背痛,四肢发麻,苦不堪言。桌上的喜烛已经燃尽,烛泪逶迤倒垂,如一树珊瑚在清冷的晨辉中寂静绽放,证明着昨夜确是一个洞房花烛夜,对于古代女子来说是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一夜。锦书看着床榻上依然熟睡的纪宣仪,他的皮肤白皙,五官俊美,轮廓分明,浓浓的剑眉,深陷的眼眶,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唇角微抿着形成一个好看的向上的弧度,不得不承认他是个英俊帅气的男子。锦书黯然收回目光,这个男子就是她今生的丈夫了,不管她爱还是不爱,这都已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之前她就常常警告自己,不要有太多的奢望,在这个时代,女人谈爱情就是最大的奢望,只有保持充分的理智,清晰的头脑才能在这个纷繁复杂的大家族中平安度日,所以她必须管住自己的心,也许,这辈子真正能属于自己的也就只有自己的心了。

锦书下意识的抽回自己的手,没想到惊醒了他。

“蔓儿……”纪宣仪霍然睁眼,坐起了身子。

锦书一惊,本能的想往后退去,却忘了自己跪趴了一夜,两腿早已麻木,狼狈的跌坐地上。

纪宣仪有些尴尬,虽然头痛欲裂,但他还是很清楚自己刚才叫了声“蔓儿”,在一个新婚妻子面前。不过他并没有负罪感,蔓儿在他心中的地位是无人可以替代的,这点,她本该明白。

“什么时辰了?”纪宣仪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慵懒的问道。

锦书艰难起身看了看壁角的沙漏,轻声回道:“已经卯时了。”对古代的时间计算法,锦书是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才适应。

纪宣仪坐在了床沿看着有些惊惶的华锦书,不觉厌恶,到底是庶出的女子,畏畏缩缩的,哪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就连妾室柳馨儿也比她落落大方,当即冷声道:“还不伺候更衣?不想去见礼了吗?”

锦书默然上前,为他更衣。他的身形高大足足高出她一头,按现在的计算方式,她应该是有162光景,而他绝对超过180,这样的身高差距本就让她倍感压力,现在看他冷着个脸,晨光的清辉仿佛在他面上凝结成了霜,更让锦书的心一凉到底,便也坦然了,她只是他的妻,他只是她的夫,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无关情爱,无须心的交集,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相处之道呢!

第二章 人比花娇

得到纪宣仪的允许,两个丫头才端了热水,棉帕等梳洗用具进入。等他收拾整齐才轮到锦书梳洗,他自去书房练笔,清晨悬臂写字是他每日必做的功课,即便是要上早朝,他也会早起半个时辰来练字的。

这间新房是三个套间相连的,中为厅,左为卧室,右为书房,锦书坐于梳妆台前,微微侧目便能看见纪宣仪专注练字的模样。他把书房设在此处以后他会常来这吗?听说他还有一房妾室,呆会儿去见礼应该能见到吧!

初桃为锦书绾了个同心髻,寓意夫妻同心,恩爱白首。妆奁中的饰物满满当当,叫人眼花缭乱。这些饰物大多是三姨娘为她准备的,算不上珍贵与精致,凑数而已,真正的好东西她怎舍得拿出来,爹见着便道:“如今虽然家道中落,但我们华府还不至于寒酸如此,叫人看低了去。”于是爹硬是从刘氏为锦玉置办的嫁妆中挑了几件像样的饰物给了她。比如这支镶玉嵌七色宝石作飞凤展翅状的金步摇,又比如这支澄碧滴翠的翡翠如意簪。锦书的目光在妆奁中徘徊片刻,旋即轻笑,潜意识里,她还是存了不能输给尹氏太多的念头,看来要做到真正的淡然,与世无争还真是不太容易。

“小姐,您想用哪支簪?”含笑在妆奁中挑拣。

“我自己来吧!”锦书捡起那支翡翠如意簪反手插与云髻上,簪上缀淡紫色的流苏盈盈垂下,稍稍一动便颤颤摇晃,若微风拂柳,轻灵而舞,一对赤金镶紫水晶的耳坠长长垂至肩胛,似有若无的抚着肩上的肌,微微的凉。手执青黛画的是远山眉,又在靠近眼睑处轻轻描了几笔,据锦书观察,当时的女子并未兴起画眼线之风,她此举也算是别出心裁了。沾了点点胭脂和着珍珠粉在手心细细调匀,在腮边轻轻抹开,这样的腮红不会太艳,又因有了珍珠的莹莹光泽肤色便透亮起来,宛若流云飞霞,显得格外神采奕奕。又用玫瑰膏和了胭脂粉,取一管极细的羊毫沾了涂在唇上,若现代用的唇彩,红润又有光泽,不似这时的女子只用红纸轻抿双唇,虽色红却干燥无滋润之感。

初桃和含笑是第一次见小姐自行妆扮,都是新奇不已,那些常见的材料,被小姐这么一调和,用出来的效果就完全不同了,妆容淡淡,淡的你若不仔细看都看不出小姐上了妆,美的那样自然,清新娇媚的宛若雨后初绽荷花。初桃和含笑欣喜不已,不知道小姐竟还有这般能耐。

衣是藕荷色绣银丝暗云纹的云锦广袖绫衣,衣领微畅,露出深陷的锁骨和紫色的抹胸,银丝绣的芙蓉花若隐若现开在其中,似有暗香浮动;下系一条烟罗紫曳地的望仙裙,用的是质地轻软的软绡,裙上亦用银丝绣成海棠花开模样,枝叶分明,款步摇曳间,似有纷繁花坠期间;腰间是加宽的浅紫色滚银边的锦缎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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