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其貌不扬,比他个子还矮半头的瘦男子笑着道:“小弟叫斯达康!”
金克斯剑眉一跳,道:“斯达康?没听说过!来!跟好了!”他双腿用力,跑起来可和刚开始完全不同,几乎是足不沾地,丈余距离只是脚尖轻点,当真是快如风,急如电了。这就是军营里特别训练的传令兵专用的万里神行术。
片刻之间,金克斯就奔到城门前,心里得意的朝后边一望,结果斯达康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道:“金兄的神行术真是厉害啊!小弟几乎都跟不上了!”
金克斯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心道:“这小子是个高手啊!没声没息的跟在我后边,我都不知道,真行啊!”他喘息了几下,道:“得!斯达康!你少来那一套!我知道你比我厉害!我服了!我脾气急,你去问那个守城的!主人交待,不要闹事!”
斯达康点头道:“嗯!好的!”他背着手,慢慢的走到城门口,两个大兵装束的汉子已经很警戒的望着他道:“站住!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大兵早就看见这两个跑的比兔子还快的人了,大清早的,没有别人,所以衬得他们两个分外显眼。
斯达康拱手施礼道:“两位大哥!请问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啊?我们的主人想去京城,不知道该怎么走呢?”
左边的大兵抱着木杆长枪,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道:“这里是威武城!我说你们是从山里来的吧?难道不知道帝国早就灭亡了吗?哪里还有什么京城啊!嘿嘿!这里是唯一的一座有官兵衙门的地方,再往北走,都是一些小城镇什么的!都被一些高人占领着,而威武城的老大是黑煞神简坤阳大人,我看你们的功夫都还不错!不如我介绍你们加入我们的威武军吧!最起码有吃有喝的饿不死啊!”
金克斯看了一眼穿着破烂寒酸的两个守城的大兵道:“不会吧?饿不死就满足啦?”
另一个大兵笑道:“我就说嘛!怎么看你们都是山里来的!现在各地都在闹饥荒,难道你们路上没有见到饿死的人么?”
斯达康笑道:“嗯!这该死的老天!也不掉下点粮食来!却害的大家都吃不饱饭!”
左边大兵道:“可不是嘛!真是天灾啊!平地起大山倒也没什么,可那些神仙呀、魔鬼呀什么的都跑出来了,我们这些凡人,就算没饿死,遇到那些人也活不了!”
右边大兵道:“你们的主人莫非是神仙?还是魔王啊?”
金克斯笑道:“我们的主人是贵族!哦!对了!我们可以经过你们的城池吗?有没有什么规矩?”
大兵道:“屁规矩都没!只要不惹事就行!自由通行!我们现在的敌人不是人类,是魔兽、神仙、魔王那些不讲理,见人就杀的坏蛋啊!”
斯达康惊讶的道:“魔王杀人倒好说,神仙也杀人么?”
大兵苦笑道:“有点神仙是好的,有的神仙就神经了,见人就杀也是有的!”
斯达康叹息一声,拉了一下金克斯道:“好了!回去禀告给主子吧!”
二人快返回,几句话就说明白了!龙飘香一听,心里就更急了,嘱咐道:“再问一下他们知不知道神龙帝国的消息!尤其是那些皇族的消息!”
二人领命前往,再次询问。那守城的大兵倒是很热情,有问必答,最后,问了一句令二人都很尴尬的话:“你们问了半天了,请问带有吃的吗?能否给我们点呢?”
斯达康二人再次返回,告诉飘香道:“主人!他们说神龙帝国已经没了,皇室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没有剩下的了!老国王是病死的,他的儿女都被妖魔杀害了,如今呢,旧的皇城被一群魔头占领了,里边全是人类奴隶,没一个皇族的!贵族什么的,也不存在了!只有我们这里还有贵族,但没神龙帝国皇室家族的人!”
龙飘香闻言,当时就懵了,泪水茫茫,身躯也摇晃不定,二个女奴赶紧一左一右的扶住飘香的身子。安伟招呼一个壮男抱着自己,道:“进城!多问一些人!也许能遇见熟人呢!他们听的消息不见得就准确!”
金克斯道:“主人!现在各地都闹饥荒!刚才那两个大兵还问我们要吃的呢!您若打听事情的话,最好先准备一点吃的东西!”
安伟这会儿也感觉有点饥渴,但是,再饿也不能吃自己的魔兽啊!他四处一望,只有自己身后几里外有片树林,便展开精神力先快搜索了一遍,马上心里就有数了,道:“后边五里有一个巨大的青石,石头的西部五米处有一个洞穴,里边有十二只兔子,你们几个谁去把他们抓来?”
斯达康躬身道:“主人!我去吧!要是有把刀的话就好了!”
安伟笑道:“刀?呵呵!飘香,你的那些兵器都扔了没?”
龙飘香道:“没!都在空间戒指里呢!我找找看!哦!很多刀的!”她随后拿出一把,递给斯达康道:“这个行吗?”
斯达康眼睛一亮,拔出刀鞘内的刀仔细一看,不由得惊喜万分的道:“哇!这是宝刀呀!简直是太棒啦!”
龙飘香笑道:“喜欢就送你好啦!”
斯达康狂喜的跳起来,然后跪倒在地,连声称谢不已,他抱着刀的样子,就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嘴巴都快笑歪了。
“主人!您能给我一把剑吗?我是剑客!我也能抓兔子的!”黑瘦的马斯达站出来,眼红心热的望着那把刀。
另外三个男人也上前讨要兵器,他们都是弓手,可惜,飘香的空间里只有弓,却没箭。金克斯只讨要了个匕,就跟着马斯达、斯达康一起奔赴安伟指定的地点而去。
三个弓手尽管没箭,但对于弓的喜爱,还是满心欢喜的。因为,女主人说了,兵器送给他们了!二个女仆什么也没要,因为,她们不会武技,只懂得一些治疗恢复魔法。
按着主人指点的方向,五里路片刻即到,果真有一方二人多高的青石,西边五米处果真有一洞穴,金克斯笑道:“主人真厉害啊!他那么小一点怎么就知道这里有个洞呢?还知道洞里有兔子?真神了啊!”
斯达康严肃的道:“主人看起来是个婴儿,实际年龄比我们还大的多,也不知道他这是第几次转生了呢!没什么好奇怪的!但他说里边有十二只兔子,说什么我都不信!”
马斯达摸着龙飘香给他的宝剑,道:“女主人才叫厉害,随便拿出一把兵器,都是千载难逢的宝贝,就拿我这把龙泉宝剑来说吧,这一定是出自大师之手,你看这手艺,哈哈哈,真是太棒啦!”
金克斯笑道:“看把你们美的!?好了!这洞里绝对有兔子,这点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们,主人说的一点没错,但是有多少只我还真的看不出来!一般来说,狡兔三窟,这个土洞之下如果有十二只兔子的话,就有可能有其他的出口,马斯达你注意周围看看,我在这洞口点草熏烟,如果别的地方也有烟冒出,那就说明它们的逃命之道另有出处!如果没有,就此一处的话,一会儿就会跑出来的!斯达康,你负责抓啊!”他四处收集干木材和一些有点潮湿的草,然后堆积一起,一个小火球魔法放出,干柴夹着浓烟就冒了起来,金克斯十分老练的使出风系的小魔法,把烟雾都吹进了土洞之内。
三人分工合作,没多大功夫,十二只兔子一只不少的都被他们捕获了,没想到现在的兔子越来越懒了,居然没有设计逃生的通道,真是奇怪的很了。当他们高高兴兴,每个人拎着四只兔子准备回去向主人汇报时,一道人影从天而降,大叫道:“你们给我站住!把兔子留下来!”
………【第六十二章 定居雨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