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并埋下眼睛,这样让她感到舒服一点。
而简妮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她眼睛里全是要为爷爷担当什么的勇敢,就象她考到了上海,告诉爷爷自己选择的专业的时候一样。
好在这时上主菜了。跑堂的将白色的大盘子重重顿在桌上。即使是红房子,也已经不懂该将食物轻轻放在客人面前。一连三份烙蛤蜊使得满桌都散发出加了奶酪的熟蒜茸微臭的香气。别桌上的客人都朝范妮家的桌子上看。
叔公说,居然烙蛤蜊的样子和味道都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味道淡了点,“大概我舌头上的味蕾死得差不多了吧。”叔公说着,远远地拍了一下范妮的胳膊,“好好抓紧机会享受人生啊,人老了以后,什么都不太有意思了。我最欢喜看那些在麦当劳里工作的年轻人,动作快,声音响,那就是美国,就是年轻啊。”
爸爸妈妈点的是葡国鸡,那是他们在离开上海时匆忙举办婚礼时,在红房子西餐馆吃过的菜。范妮和简妮都不敢点鸡,在西餐馆里吃鸡,不可以用手,要用刀叉,一点一点与鸡骨头上的肉斗争,实在太累了。范妮点的也是烙蛤蜊,简妮点的是炸猪排,在新疆的家里,妈妈也常做炸猪排吃,家里也特地备着刀叉,这是简妮最会吃的西餐主菜,在用刀叉吃饭的时候,佐餐的就是爸爸妈妈的上海故事。说不光的霞飞路,小开家的家庭舞会,自己有一支吉他乐队的,沙球和吉他,红房子西餐馆里的法国大菜,《Moon?river》,《around?the?world》,那都是他们开家庭舞会时听到的唱片,也是他们被发配到新疆的理由。简妮从来不觉得自己不是个上海人,会对红房子西餐馆陌生,只是她今天不想出一点差错,宁可保守。可爸爸妈妈居然可以用笨重的刀,把鸡块上的肉都剔干净,吃得有模有样,一丝不乱。他们俩坐得笔挺的,手肘贴着自己的身体,掌刀的那只手腕轻轻动着,鸡块上的肉就被老老实实地卸下来了。他们粗大的手和郎尼叔叔一样,与他们文雅的吃相不般配。让范妮不得不暗暗服气的是,即使他们的手因为长期的体力劳动变成了这样,即使他们的口音里有那个陌生的“ou”,他们吃起东西来,还是没有走样。甚至,比自己姐妹的样子还要好。
郎尼叔叔点的是红烩小牛肉,他用叉点了点范妮面前的黑胡椒瓶,说:“拿伊pass过来。”范妮就把那小玻璃瓶给郎尼叔叔递了过去。在长桌子上的灯光下,范妮看到自己的手背是那么细白。她垂下眼睛,并不看郎尼叔叔的脸,她认为郎尼叔叔的声音是生硬而且有敌意的。郎尼叔叔粗大的双手象榔头一样,重重地吊在手腕上,那是大丰农场砖瓦厂的纪念品。他要的红烩小牛肉其实一点也不合适他,他的牙齿因为长期的牙周炎,已经坏了一大半,回上海以后装了假牙,天天晚上,他要从嘴巴里取出假牙来,放在水里泡着,象爷爷一样。但他还是坚持要不好嚼的牛肉,那种牛肉就是切得再小,他的牙齿也对付不了。老光棍的脾气一定是别扭的,不光难为别人,也同样难为自己。那时,范妮这么想。
维尼叔叔要的主菜也是烙蛤蜊,他细长的手指尖尖地伸过去,轻轻扶住坐在小凹档里的半个连壳蛤蜊,将淡黄色的蛤蜊肉从撒了大蒜茸的汁汤里叉住,剥出来,再裹起一些蒜茸来,放进嘴里。他的小指头微微向上翘着,象女人一样柔和。他也是瘦长高大的,脖子上有一颗淡咖啡色的痣,显出白皙的皮肤。见范妮望着他,他体贴地劝道:“就是吃不下,也多少吃一点。范妮,你还不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上海呢。”
“维尼叔叔,你的吃相也好看。”范妮说。
维尼叔叔对着范妮笑,范妮知道维尼叔叔最喜欢别人说他好看,他天生就是个喜欢好看东西的人。就是维尼叔叔在里弄生产组里绕铜丝线圈,只挣几十块钱工资的时候,他的画图朋友到家里来玩,也一定要去大一点的烟纸店,买细长的阿尔巴尼亚香烟来招待朋友,因为它有与中国香烟不同的样子。在范妮小时候,上海的男人都剪一模一样的平顶头,或者留得略长,修成三七分。而维尼叔叔总是把自己的头发修成象甲虫一样,圆圆的盖在头上,他的几个画画的朋友也是这样,因为他们猜想这就是甲克虫乐队的样子。他们以为,列农他们的甲克虫乐队风靡了中国以外的广大世界,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头发剪成一只甲虫的样子,盖在头上。那时贝贝也剪了一个和维尼叔叔一样的头,从沙发后面看上去,他们像是一对双胞胎一样。要到后来,上海电台重新开出立体声之友节目,介绍外国音乐,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的头发和甲虫并没有联系,而他们的歌,用只听过莫扎特和比利翁的耳朵来听,要花许多时间才能习惯,然后才能喜欢上象《Hey,?Jude》,《Imagine》那样比较温情的歌,找到里面单纯的感伤。但对那些歌曲里面的理想主义,却始终是陌生。
维尼叔叔还是喜欢更柔和浪漫的中产阶级曲子,像那时和贝贝一起听的,那把小提琴像海涅的爱情诗一样多愁善感。有时候,范妮看到维尼叔叔开着录音机画画,他总是画一些想象里的街道,房子和放了花瓶和水果的桌子,他拿着一支油画笔,跟着音乐独自在画架前面跳舞,那是他自己编出来的舞蹈,象土耳其的僧侣那样歪着头,他把两条长长的胳膊合拢来,拥抱着一团多愁善感的音乐,在他房间中间的一小块空地上转来转去。那时候,范妮总是觉得,维尼叔叔一定想起了贝贝。
范妮其实什么也吃不下。她觉得自己象一只气球一样,在半空中飘飘摇摇。爷爷的地图就放在面前,现在,自己的将来成了一张凭记忆画出来的地图。她自从上海有人出国的那一天开始,也有许多次想象自己大功告成的那一天,开舞会,告别,拿到飞机票,到红房子吃饭,家里的人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王家也有人到美国去了。这些范妮都想到过,想象不出来的是,自己会高兴成什么样子。现在,范妮感受到,自己的心里,并没有象想象不出来的那样高兴。这让她感到惶惑。跑堂的胖女人过来送简妮的猪排,范妮感到了她的目光从自己的脸上扫过,那胖女人有一双聪明的眼睛,懂得察言观色。范妮动牙齿嚼了嚼,将自己嘴里含着的食物咽下去,叉住另一个切开一半的贝壳里的蛤蜊,将它拉出来,再去裹一些蒜茸,放到嘴里。她不要胖女人看出来,她为将要到美国去,连饭也吃不好了。“我也没有这么不中用的吧。”范妮在心里对胖跑堂说。
一家人喝光了为范妮去美国而开的红酒。
吃完饭出来,天又开始飘毛毛雨,路灯下的街道此刻湿漉漉的,下班的高峰过去以后,没有什么夜生活的上海街头,几乎没有行人。叔公叫了三辆出租车送大家回家。爷爷拉了范妮一下,让她和自己一起乘最后一辆出租车走。看着前面的两辆出租车朝长乐路拐进去了,爷爷和范妮才把停在路边等他们的出租车打发了。范妮将手插到爷爷的臂弯里,那里总是干燥而温暖的。爷爷常喜欢晚上散步,要范妮陪着去。范妮和爷爷一起去散步的时候,就这样把手插在爷爷的臂弯里,爷爷就把自己的胳膊夹一夹,象是握住范妮的手。
夜晚的毛毛雨,不是一滴滴下的,而是象雾那样漫天飘拂。慢慢的,头上和身上就湿了,用手一抹,满手都是湿湿的水气,头发慢慢也会耷拉下来,贴在头上。爷爷和范妮向长乐路走去。
长乐路上大都是住宅,沿街面的,是多年失修的旧洋房。朝南的有一个花园。一眼望过去,一些灯光是从紧紧关着的木头百叶窗里透出来的,远看,那些房子简直就象是空关着的一样。有的窗子开着百叶窗,里面爬出来的灯光,照亮短短的窗台,还有晾在窗沿下的衣服。蒲园是条大弄堂,里面的洋房也带着花园,能看到花园的围墙里伸出夹竹桃和冬青树湿淋淋的枝条。这都是范妮从小熟悉的街景。这雨中的安静,让范妮心里轻松了一点,象穿了一整天高跟鞋的脚,终于插到了已经穿歪了跟,所以跟脚极了的拖鞋里。她真的想静一静,可今天,一向缄默的爷爷却想说话。
“你现在到美国,20小时的飞机就行了吧?”爷爷问,“比我们那时候要快得多了。我到纽约,正好在战时,坐船。从上海到印度的加尔各答,然后换火车,从加尔各答到孟买,就象我们的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从那里上的是美国海军的运货船,我也不知道怎么会上美国海军的船,从印度到南非,才到纽约。路上要走50多天。惊涛骇浪。船上没几张唱片,天天放《You?are?my?sunshine》,离纽约近了,能听到美国电台的广播了,第一听到的,就是美军进攻欧洲大陆,罗斯福总统在电台里带领美国人民为军队祈祷。那个国家,人人爱国,团结一心,处处都有自尊和尊严,清清爽爽。而我们上海,有钱人天天怕日本人和特务来敲他家竹杠,最后吓得精神失常,自己跳楼自杀。”
范妮心里虽然为爷爷竟然有这么好的记忆而吃惊,但她默默地听着,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爷爷又说:“叔公说,我的爹爹,因为家里是世代的天主教徒,为天主堂做点事,所以几代人的小时候,都会说些英文,所以也有机会到上海的洋行工作,后来成了上海数得着的代理商,钱多到国民党要敲竹杠,日本人要敲竹杠,黑道要绑架,只好把自己的房子盖到巡捕房的贴隔壁。要是没有机会,我们家还不是宁波乡下的一个乡下人。一个人的一生,机会是最重要的。没有机会,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