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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大婚之日(第2页)

除此之外,混元真气还有一个特性,就是蕴含磅礴的生命力。

其不仅具备强悍的疗伤之能,甚至可以为将死之人续命。

大李先天有缺,生命力天生不足,才会导致气血两虚,修炼这混元真气,恰好能以后天补先天,补全他的先天不足。

有了混元真气,想必大李不会再英年早逝,日后这个世界除了小李探花,还会多出一个大李探花。

李天心此举,自是让李家上下感激涕零。

因李天心乃是本家,李好问当场认下李天心那亡故的爹为弟。

便如此,李天心成了李好问的亲侄,大李小李的堂哥,林诗音的大表哥。

也就是李天心已经被朱富贵收为义子,若非如此,李好问甚至想认他为子。

李天心跟李问柳寒暄完,又看向李寻欢笑道:“小李,你哥练功没有懈怠,你呢?”

李寻欢咧嘴笑道:“我当然也没有,我已经练到第四层,哥哥还在第三层打转呢。”

李天心揉揉他脑袋,笑骂道:“臭小子,你哥要不是身体不好,指不定谁强谁弱呢,有什么好得意的,飞刀还在练吗?”

李天心对此一点都不意外,因大李先天不足,初时练出来的大部分真气,都用来补全自身了,进境自然没有小李快。

李寻欢洋洋得意的道:“当然在练,如今我已能在五丈之内百发百中,指哪射哪。”

李天心眼前一亮,笑道:“好,等明天我试试你的飞刀,看你究竟练得几分本领。”

这也是李天心的一点恶趣味,趁着小李飞刀还没到例不虚发的境界,用灵犀一指欺负欺负他。

等到日后他飞刀大成,李天心可就不敢试了,怕试试就逝世。

李天心跟两人说完话,又给他们和沈浪几人互相做了介绍,恰在此时,又一声唱呼响起。

“延安府孙家堡孙大海先生到。”

当下李天心请沈浪带两兄弟先进去,他则是迎向下一个客人。

孙大海二十七八岁年纪,相貌略显普通,但一双眼睛却是锐利如鹰,他身量不高,看上去短小精悍。

见到李天心,孙大海抱拳笑道:“天心兄弟,恭喜恭喜。”

李天心抱拳还了一礼,神态亲热的道:“孙大哥近来可好?”

孙大海拍拍胸脯道:“好得很,一顿饭可以吃他三斤肉,喝他五斤酒。”

李天心哈哈一笑,道:“那今日可要多喝几杯,正好我这位猫兄,可是号称烧酒三斤半,水酒随便灌,今日你可有对手了。”

烧酒是指以“烧刀子”为代表的高度蒸馏酒,酒精度通常在六到七十度往上,水酒则是寻常白酒,只有二十多度,高点的也就三十来度。

这话说得有趣,熊猫儿听得哈哈大笑,对孙大海道:“看来这位孙大哥也是同道中人,今日在下定把孙大哥陪好了。”

孙大海也是高兴的道:“好,我孙大海交朋友首重人品,其次便是要看能不能喝酒。”

“你是天心兄弟的朋友,人品肯定没问题,就看你的酒量如何。”

熊猫儿笑道:“孙大哥瞧好便是,先里面请吧,一会儿开席小弟陪你喝个痛快。”

“好,兄弟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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