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车,弥什就开始犯困了。
虽然现实只过去了五分钟,但对弥什来说,却是四天三夜、真假两个空间的特种兵旅行,一旦进入安全的空间,大脑开始后知后觉感到疲惫。
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她慢慢阖上眼皮。
开始做梦。
弥什感觉有白光从眼皮底下晃过,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坐在一个科技感十足的酒吧里,周围是肤色造型乃至物种都各形各色的客人走动,它们手里还都拿着一杯酒。
…
什么情况?
她又进入副本了?
弥什喊住一个服务员打扮的机器人,刚准备说话,却被对方打断了。
“噢我知道,小姐,你说你想等同伴来了再点餐。”
机器人说完,就被其他客人叫走了,徒留迷茫的弥什一人。
她看向对面空空如也的座位,抬手捏了捏脸颊——不痛。还真在做梦。
结合服务员的话,一个荒谬的想法在脑海一晃而过。弥什想:她应该在等一个约好的人。
可她在等谁?
难道…她在等梁砚行?
不怪弥什把这场莫名其妙的梦境和梁砚行强硬地扯上关系,而是她小时候,在《故事会》里看过很多类似的故事。
譬如:捡到街上的红包,当天晚上就梦到自己和一个陌生男人结婚。
再譬如:梦到前世的恋人,两人在今生梦里感情温存…
在弥什心里,梁砚行就是这种存在,一个只能入梦,没办法见面的…死鬼?
这样想着的弥什,立刻开始期待起来了。她坐直身体,伸头探脑地朝酒吧出入口张望。忽然,一声颓里颓气的男声从弥什耳旁响起,近得好似贴在耳垂上说话。
“你就是梁砚行喜欢的女孩?”
音调紧贴耳根穿进大脑里,温热的气息扑在微凉的脖颈上,弥什被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应声看去,就以一种极近的距离,看到一张几乎搁在她肩膀上的脸。
…长得很轻佻。
弥什很少用“轻佻”来形容一个人。
但他给人的感觉,除了轻佻,就是游戏人生的漫不经心,总之都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
就像现在,他不仅毫无边界感地将脑袋放在弥什肩膀上,还用眼眸斜光看人,眸光戏谑。
“说话呀,难道是小哑巴吗?梁砚行喜欢一个小哑巴?”
弥什:…
哪来的傻逼男人?
她一个侧身,把对方搁在自己肩膀上的脑袋甩出去,他也顺应动势毫无挣扎地倒下去,就在弥什以为他的下巴要磕到台面上的时候,他耷拉着脑袋一个回身就坐在了对面。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豫成,平日喜欢玩游戏,最讨厌的东西是梁砚行,最喜欢的是…”
弥什对李豫成的爱好毫不关心,开口就直接打断他:“梁砚行呢?”
“他呀?”
李豫成双手呈开花状,慵懒抵住下巴,笑眯眯地说了一句小孩子听到会变成童年阴影的话:“他不要你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