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怪异举动渐渐引来了路人的围观,楚楚拉起了陈妈就逃回了自己的公寓,这对既熟悉又陌生的母女在痛哭和吵闹过后,终于能好好地说一说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了。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当年这首人人耳熟能详的歌曲,是陈桂兰最大的忌讳,年幼的陈俊哲就知道,只要一听见这首歌,他的妈妈就会流泪,就会发疯,所以,他从来不敢唱这首歌,甚至连小声哼哼都不敢。
峻哲很想知道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只可惜,等到他有能力去分析这事时,这首歌和这件事,已经象大海中一顆沉没的细沙样,淡出了他的记忆。
陈桂兰有多么羡慕峻哲,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多么希望,她也能象峻哲那样,就这么轻易忘记那些梦魇般的过往,让自己的有生之年能活得轻松一些,然而,那些让她难以承受的伤害,化作夜
夜如约而至的魔鬼,永难摆脱。
当初陈桂兰和萧卫国在一起时,她的妈妈就告诉她,她一定会吃亏,“萧卫国没啥力气,干不了农活,这种城里的病秧子,你难道打算养他一辈子?穷死你!再说,等到他回城的那天,你寻死觅活都晚了!你个死丫头,我早晚让你爹活剥了你的皮!”
可十六岁的陈桂兰就这么陷了进去,在她第一次看到萧卫国时,她就疯了,根本就顾不上她爹还会不会剥了她的皮,她飞蛾扑火般奉献了她所有拥有的一切:有时是在灶房偷的几个素馅饺子;有时是翻山越岭采到的一把野山杏;她把自己棉袄里的棉絮掏出来给萧卫国做棉裤,穿一整冬的单衣也不觉得冷;她把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小狗杀了,只为让萧卫国吃上一顿肉;到了最后,她献上了她少女最为宝贵的贞操……
纯粹、热烈、美好、象太阳一样烤人,象月亮一样让人着迷,象吃不到嘴的肉一样让人牵肠挂肚……
陈桂兰觉得即使把这世上所有的形容词,用来形容她的大国,用来表述她的那份挚爱,都嫌不够,都会让她觉得苍白。
那样的感情只能出现在戏文里,发生在梦幻中,一旦归于现实,老天就会惩罚她,用她想都想不到的法子,很多个日子里,陈桂兰都在想,要是当初她爹真的剥了她的皮,那该有多好啊!
最后一次见到萧卫国,是陈桂兰告诉他怀孕后的十多天,那天,萧卫国又和桂兰爹谈崩了,“三千块钱!少一个子也不行,家里就指着桂兰的彩礼钱给她哥娶媳妇,养活她弟呢!”
陈桂兰的弟弟是个傻子,她爹之所以开这么高的价格,一是因为陈桂兰长得漂亮,二是想给她哥娶了媳妇后,再给她弟也买个媳妇儿,“等生了孩子出来,你弟这辈子不就有人养了?”她娘是这样打算的。
陈桂兰哭着将萧卫国送出好远,“要是不能跟了你,我就去跳河!”这不是陈桂兰的誓言,只是她的打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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