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了。
她要离开我了。
我不知道下一次见到她会是什么时候。
望着她跟我拉开的距离,望着已经穿好衣服打算离开房间的丁瑶,我再也按捺不住:“别走行吗?”
丁瑶脚步停止,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我养你啊!”
我艰难的说出这四个字。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认为我疯了;我他妈连我自己都养不起,还能养谁啊。
“刘子光,咱们都不是三岁的孩子了。”
丁瑶将头转过去,彻底背对我,我看到她又抬手了,不知道是不是在擦眼泪。
我听到她话音哽咽:“走吧,离开贝宁离开的远远的,别再回来了。人,不是每一次都运气这么好。”
是啊!
人不是每一次都这么好运。
这也是我想跟那个素未谋面的虎爷说的。
他也就早走了一步。
要不然,我将他种在猴面包树下当肥料。
我不是一个反应能力极强的人,再加上这会我的心有点乱,等我组织好语言,等我鼓起勇气想要跟丁瑶说,我能保护她的时候;我追出去,已经不见她的踪影。
下了楼,来到酒店前台。
我冲着前台的一个服务生滔滔不绝描述着丁瑶的模样,问她有没有见到这么一个女人。
可是语言不通,那黑娘们皱着眉头看向我,表情怪怪的。
情急之下,我追出了酒店。
人海茫茫,上哪再去找她。
当时,我也真是疯了,不管不顾了。
我想着,她可能是离开纳迪丹古市了,可能是回马得力了。
故此,想要将她追回来的我,完全忘记将她追回来的风险。我来到停车场,找到我那辆破吉普,直接将吉普发动,打算沿着离开纳迪丹古市前往的马得力的那条主干道追过去。
冲冠一怒为红颜。
我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不理智的时候。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人倒霉喝水也塞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