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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在做论文的同时,我终于在一间不大不小的银行得到一个实习的机会。在Treasury部门,当然不是金库main treasury,而是财务部的那种,具体工作是核对几个中转账户的资金进出,把相对应的划入和转出匹配起来,然后对冲掉。听起来很白痴,实际上也是,但是这样的进出帐每天有成千上万笔,牵涉汇率问题,做起来却需要很大耐心和仔细。

而且,这样一个预计年薪不到5W刀的位子也不是拿稳了的。原本在财务部做Part time的Ms。 Morrin也想要转成全职工作,加入了竞争。我开始觉得她挺可怜,因为此女30多岁,做家庭主妇多年,离了婚,因为经济原因才出来做事。她只有一个社区大学成人再教育的文凭,穿超级市场里买来的几十块钱的鞋子,做事瞻前顾后磨蹭的不行。但是,两个月之后,我就是输给了这样一个人。带我的mentor给我的评价是smart but not the best fit for this job。财务部经理与我握手,祝我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属于我的career opportunity。两年之后,我和Ms。 Morrin在机场偶遇。她已经升了两级,刚刚从伦敦培训回来,减了肥,穿着得体,带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不得不承认,当年的我比起她真的缺少了一些东西。生活,我慢慢体会到真正的生活的滋味儿。

我回去气的大哭,恨死了这个女人,觉得她肯定是马匹功夫了得。

“我要是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哭哭啼啼的问林晰。

“会找到的。”他只管摆弄他的相机。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我追问。“我觉得好累。”

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要工作,我养你。但是,他却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最好问问你自己怎么办,你会想到办法的。”

我发现我的境况斌不比有个拖欠抚养费的前夫的Ms。Morrin好多少。我的男人会帮我改履历,帮我写信封帮我寄信,和我练习握手、模拟面试的情景,但是不会说:“你看起来好累,停下来吧,我来养你。”

第二天我擦干眼泪,继续写我的求职信。一次去一家化妆品公司面试一个市场部的职位,到了那里发现他们竟然通知了所有寄去简历的人,房间里坐得满满登登,当然原本约好的时间也是不作数的。从下午3点等到6点多,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终于轮到我了,HR的女人看看我的黑色Jipsy单肩包,说,“我们要找一个年薪4万五千元的市场部助理,你觉得你合适吗?”语气里透着些揶揄。我很想说,适合适合,求你考虑一下我吧。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恐怕不合适,再见,女士。”然后,转身,骄傲的走出去。

到了外面才发现自己又做了件完全没有sense的蠢事。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开车回去。天已经黑下来,经过一个冷落的街区,等红灯的时候,我正想心事,突然有人来开我的车门,一个黑人,拿起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包就要跑。我一下子扑上去,抢回来,他拉住背包带子往外拖,我力气没他大,就整个人压在包包上面,一面拼命的大叫。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可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又有车子经过,那人才松手跑了。我浑身发抖的关上车门,锁上,立刻离开那里。一路上慢慢的平静下来,擦掉眼泪。想想实在后怕,自己当时很有可能受伤甚至送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勇,或者只是借机会出一口怨气,好把找工作受的委屈排解掉。

这件事我后来始终没有告诉林晰,只是对他感叹,4000刀的包包果然比较牢。我再也不想让他因为舍不得我而做出有违他初衷的事情,我不想强迫他说“我来养你吧”。就像他说的,我看到自己骨子里是坚强的人,我不想再做出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03年春天,在1次笔试,1次assessment center测评,和3轮面试之后,我终于拿到现在这份工作的offer。我很得意地拿给林晰看,然后可怜巴巴的对他说:“这点薪水在纽约只能住贫民窟,能不能来跟你住啊?”他拥抱我,点点头。也许注定了的,他永远要对我让步。

2008…10…29 11:24:23(第45楼)

36)

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洗一次衣服,换下来之后喜欢到处乱丢;拿书出来看,看过了从来不会放回原处;护肤品化妆品,各种首饰小摆设浩浩荡荡摆了一桌子;我的衣服鞋子占了他衣橱里的半壁江山,而且常常抢他的地盘。

他说,原以为我从小没有妈妈照顾自理能力应该很强,怎么会这样?

我告诉他,我爸是那种衣服从来不洗,穿起来照样玉树临风的人物,我俩过日子家务活儿一切从简,小时候就是觉得洗头梳头麻烦,他才骗我去剪了个男孩儿似的短发。

他这下知道上当了,跟在我屁股后面收拾了一阵儿,然后请了个housekeeper了事。

我们就这样过起热闹亲密的小日子。慢慢的,我就像他担心的那样开始彻底依赖于他的照顾,我不必担心房租水电,吃喝全由他买单。于是就心安理得的把开头几个月的薪水全部用在衣服鞋子化妆品上面。被他骂了一顿之后,我开始了强制储蓄计划,增加了保险,规定每个月只能花薪水的12,余下的12一半存款一半投资。

我和他的工作都常常要出差。我们经常share一辆cab去机场,然后在候机大厅匆匆吻别,因为我们的目的地从来都不一样。我去的是些听名字就很闷的工业城市,而他总是飞往Milano,London,Tokyo ,当然少不了的,还有Paris。单单看着印着这些地名的机票就叫我向往死了。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下个月能请假吗?我去巴黎出差,可以带上你。”

我惊喜地尖叫,抱住他一顿亲。我要去巴黎了,那个从小就向往的地方,那个机缘巧合错过了的地方。当然我不后悔来美国,毕竟在这里我得到了林晰,这个从一开始带着点法国味的冶艳烙印的“情人”,或许真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要由他来把巴黎展现给我看。

我一下用光了15天的年假,加上周末,可以有3个礼拜不用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妈妈,她也很高兴,说:Enfin; tu vas venir a paris。终于你要来巴黎了。接下来就计划着要带我游览,参加派对,去看歌剧。出发的前一晚,我无论如何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又检查了一遍行李,林晰睁开眼睛看看我,说了一句:“小孩儿快回来睡觉。”又睡着了。

飞机在傍晚时分起飞。我零零碎碎带了许多东西,一件小礼服生怕压坏了单独放在一只印着公司Logo的行李袋里,没有托运,准备随身带上飞机。林晰说:“这袋子真难看,我不拿啊。”

“不拿就不拿。你装作不认识我就好啦。”反正也不重,我心情好,不计较。

拿好登机牌,他拖两只拉杆箱,我拿着行李袋,乘自动扶梯到上一层的候机厅。我突然觉得似乎有人在看着我,不是那种路人随意投过来的一瞥,而更像是注视,尽管是远远的,还是能感觉到那道目光的温度。我回头四处张望,只看到行色匆匆的陌生人。

2008…10…29 13:56:01(第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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