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后,恰好县里出了件命案。”
“一个叫胡阿丑的小贩,不知怎么掉河里,淹死了。”
“叶大人本想以失足落水结案。”
“我劝住他,这破了命案,可是有考绩的呀!”
他夹了口菜,没滋没味地嚼着。
“我回去后,找了把油纸伞,在伞柄上刻下“胡阿丑”三个小字。”
“第二天坐船过河,就将这把伞留在了船上……”
闵敬宗听的毛骨悚然:“你,原来……”
“那程老大什么人啊?”
“一文钱,都看得比命还大,平白拾到这把伞,哪有不带回家去的?”
齐永康悠然道。
“第二天,叶大人令衙役去他家,果然搜出这把伞,结果……”
“结果,他就被问了个谋财害命,秋后处斩?”
闵敬宗呼吸急促,他真的是怕了这位齐大郎了。
怕的深入骨髓!
程老大的命,在他眼里,难道就值那一钱银子?
那,自己的命,又值几钱银子?
程老大这个人,他是认得的。
前些年南来北往,谁不坐他的船?
他这人是贪财,是吝啬,可那是因为,他家里养着五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除了两个小的,其它,都是这些年他在这条河上捡来的。
闵敬宗还记得,那年秋天,程老大被砍了脑袋。
家里的财物,被当做贼脏充公。
他家婆娘,就带着五个孩子住在船上,三个大的划桨,她操舵。
后来,官差要把她家那条仅有的船,也充公发卖。
那女人,就抱着两个小的跳了河。
闵敬宗闭上眼,就看见那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三具尸体。
他们像一堆河岸边晒干的水草,苍白,凌乱。
那女人那么瘦,那孩子那么小……
他们值多少钱?搭头?
一文也不值?
耳边传来齐大郎悠然的声音:“做生意的好啊,我就喜欢跟做生意的打交道!”
齐大郎又夹了口菜。
闵敬宗呆呆看着他蠕动的嘴唇,感觉自己,是只被猫头鹰盯着的小田鼠。
这猫头鹰正当着他面,撕碎另一只小田鼠,吃的津津有味……
看看满桌子的菜,他忽然觉得难以下咽,隐隐有些恶心。
看来,这生意,不做,也得做了!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压住喉头泛起的恶心感。
他开口说话,声音有些虚,不像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