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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与二五仔不共戴天(第2页)

药丸一颗能加一点属性,以普通人均值为10的基础来看,一点属性点相当于正常人十分之一的能力了。

他想了想,把这两点都加到了【骨骼强度】上。

这样他的属性就变成了:

【姓名:林祥】

【骨骼强度:12】

【肌肉活性:10】

【脑力运算:12】

刚刚他就经历过了。

即便拥有大师级的技能,但身体素质跟不上,身体不够想法快,最后也是白搭。

最重要的是拳头,硬碰硬也不够硬,反馈回来的痛楚和伤势影响到了自己的反应速度和二次进攻。

不然在今晚警察到来之前,他就真的能打倒十个了。

做完这一切,林祥握了一下拳头,身体的变化还没有感受到,疲惫感倒是如潮水般涌了上来。

打了个哈欠,就把外套往头上一盖。

睡觉!

“喂,醒醒,起身做事了!”

林祥感觉自己刚闭上眼,莫名其妙的声音就突然冒了出来。

下一秒,他头上的皮衣就被扯掉了。

“天都亮了,还睡?”

阳光刺眼,林祥眯着眼睛才把长毛辨认出来。

“长毛哥,我才刚睡下,这么早就要上班了?”

“上班?”长毛好笑地摇了摇头,他还是第一次见古惑仔把混帮派当作上班的。

“现在已经十点了,大D哥有事要找我们,你还有心情睡?”

听到是大D的事情,林祥也没法继续赖,起来洗把脸,顺便把脸上的痂洗掉,露出一条条粉嫩的伤痕。

年轻就是好,恢复力都这么强!

“什么事要这么早啊?”

“去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坐上长毛的车,林祥揉了揉脑袋,躺在椅子上才舒服了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昨晚好像做了个梦,但又没有任何关于梦的记忆。

导致自己睡得不踏实,现在还是昏昏沉沉,一副缺觉的样子。

开着车,长毛也不忘自己的任务。

“祥仔,你以前做什么的?”

“我是粤省人,很小的时候跟老爸老妈来港岛的,五年前他们过世,我就一个人在街头找工作养自己。”

这是实话,只不过前身五年前进入的警校,过两年才被选中当卧底,来到街头混。

一开始他真的就只是随便混混,甚至都不算混混,只是一边给上司提供线报,一边打散工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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