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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夏玉瑾自幼体弱,不能费神,念一天书要歇三天,可是天资聪颖,又得太后疼爱,请来的先生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大儒,加加减减下来,也有个落第秀才的水准,教点《三字经》什么的不在话下。

叶昭自幼好武,看见书本就头疼,再加上性格骄横,脾气暴躁,求学过程可以汇聚成先生们的血泪史,自八岁开蒙以来,平均一年能气走五个先生。最后是胡青的父亲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又想托关系给儿子混个好前程,所以在叶老将军的苦苦哀求下,带着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精神,忍辱负重留了下来,耗费两年多时间,千辛万苦,用尽各种办法,总算将一本《千字文》灌入叶昭脑袋里,让她不至于做个睁眼瞎。直到行军打战后,叶昭总算察觉自己肚子里得墨水少得太可怜,被迫无奈,便在空闲的时间里,让胡青子承父职,当任先生,努力恶补军事与历史知识。

比起说话风趣幽默,讲解深入浅出的胡先生,夏先生的教学能力简直是天渊之别。纵使他做足了准备工作,用很认真的态度进行讲解,奈何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引经据典,题材的选择也非常无趣。叶昭本就不是有耐心读书的人,对女孩子的事情更不感兴趣,听得暗地里哈欠连连,只看在先生秀色可餐份上,咬着笔杆,按捺脾气,一边努力装出认真模样,一边却忍不住偷瞄了自己新得来的扶桑刀好几眼,琢磨呆会去哪里试刀。

夏先生讲得口干舌燥,敲着桌子,板着脸问:“何谓言德容工,你可懂了?复述一下。”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

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呆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

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作者有话要说:正在教学中的夏玉瑾的心理活动。

25

25、漠北往事 。。。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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