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二虎眯起了眼,冲王小二和张狗蛋使了个眼色,三个人冲瘦小的楚秀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为首的二虎一把抱住了木桶,“这里面的两只蛐蛐,都是我的。”
楚秀:“是叶晓归的。”
二虎站了起来,其余的二人也站了起来。
一炷香后,二虎小二狗蛋鼻青脸肿哇哇大哭地跑回家告状去了,“瘦小柔弱的”楚秀面无表情地抱着木桶离开了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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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年,这期间,日子都是如此。
叶晓归还是时常地偷懒,家里的活计,他顶多做了二十分之一,剩下七分靠林奉雪,两分半靠楚秀。
花钱倒是大手大脚,前些日子又迷上了麻将,跟一群浸淫牌桌数十年的大娘们切磋,输了林奉雪养了一年的猪,被暴揍了一顿,再也不敢去了。
楚秀年纪见长,渐渐的,也发现了这对兄弟的古怪之处。
譬如他们虽名为兄弟,眉眼间也能看出相似,但姓氏却不同。
再比如,林奉雪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装作一个普通的农人,但言谈举止之间,总是难掩三分书卷气,七分旷达意。他在田里挥动锄头的时候很轻盈,仿佛手上拿着的不是沾满泥土的锄头,而是什么更加细长的东西。
就连叶晓归,身上也透着一股子怪异的邪气。
楚秀总有种感觉,他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同大雁落在芦苇丛中,只是暂时停留,随时会翩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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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秀十岁那年,正月十五上元,叶晓归不知道抽了什么疯,趁着林奉雪没注意到,拿了几两碎银子,抱了小楚秀,从窗户里翻出去,朝村外荒野疾驰而去。
山野间疾风过耳,楚秀颠簸中抓着他的袖子,大喊道:“叶晓归,你干什么?!”
叶晓归笑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等到写着大大的“涵州”两个字的城墙出现在天边时,楚秀才明白叶晓归说的“好玩的地方”是哪里,到了城门口,叶晓归把他放下来,拉着他的手,像寻常行人一般,随着人流大摇大摆地进了涵州城。
涵州城真的很繁华,比萍水村周边的集市繁华多了,此时花灯满街,到处火树银花,亮如白昼,街上游人如织,人来人往间摩肩擦踵,楚秀忍不住拉紧了叶晓归的手。
这时道旁传来一阵叫好,他下意识偏头望去,只见一顶挂满了花灯的巨大暖轿从街道中央行过,是庄亲王殿下和荷花楼的花魁。
叶晓归眸光一动,忽然把小楚秀抱起到肩头,朝那边大喊了一声:“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线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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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暖轿上,纱幔后两人朝这边看了一眼,其中一道纤细的身影笑了起来,花枝乱颤,另一人吩咐了一句什么,立在轿旁的婢女从篮子里拿出一把铜钱,朝这个方向撒过来。
“好!”
“哎!”
人群顿时涌了过来,开始哄抢散落在地上的铜钱,叶晓归作为离暖轿最近的人,两只手更是塞满了,他欢天喜地地朝一个小摊跑去,楚秀只能扒拉着他的脖子,挂在他肩头摇摇欲坠。
叶晓归:“来碗赤豆小元宵。”
挽着袖子的和蔼大叔笑道:“好勒!”
“哥哥去买两壶酒,半刻钟就回来。”叶晓归把铜钱扔到桌子上,又把楚秀抱下来,按在椅子上,把勺子塞进他手里,“乖乖坐着别乱跑——店家,麻烦帮我照看下这小子。”
大叔看着桌上的铜钱,眼睛笑弯成了月牙形,拍拍胸脯:“客官,您尽管放心好了!”
叶晓归拍了拍楚秀的脑袋,晃悠悠地钻进街道的人流中,再看不见身影了。楚秀坐在那里,一勺一勺地舀着小元宵,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所以吃得很慢。
可是直到碗里元宵见了底,叶晓归还是没有出现。
老板看了他一眼,笑着安慰他,“小弟弟,别害怕,你哥肯定是喝上头了,等他醒了就会来找你了,还吃不?给你添一碗?”
楚秀抿着唇,摇了摇头,莫名的惶恐涌上心头,他在小摊上又坐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再抬头望天时,已是月悬中天,街上人流都开始减少了。他下定了决心,趁着小摊老板不注意,偷偷跑了出去。
顺着酒香浓郁的方向一路小跑,拐进了一个巷子,楚秀终于在一面青色酒幌下,看见了那抹熟悉的灰蓝色衣服,然而在看清那边景象的一瞬间,小楚秀的脚步就顿住了。
叶晓归坐在桌子上,一条腿搁在条凳上,手边是倾倒的酒壶,一个带着斗笠的灰衣人侧立在酒桌之旁,手中长剑冷光闪烁,已然抵在叶晓归的颈项之上。
那柄长剑极为纤细,薄如蝉翼,剑身之上,一抹殷红宛如鲜血蜿蜒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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