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走来一个人,邱方第一眼并没有在意。可在他觉得眼熟又瞄了第二眼后,他呆住了。
怎么可能?!
是那名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很像社会精英的男子。
邱方几乎在怀疑自己的眼睛。
他明明看见那名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把这人抱进了车中。
他一直在观察他们。他发誓,这个人绝对没有下车。
那么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一副毫发无伤的样子?
难道……我见鬼了?
一股寒意从邱方背脊升起。
邱方一直远远地跟在那名男子身后。
他发现男子怀里多了一只小猫。胳膊上还挂了一堆衣裤,手上还拎着一双鞋子。
那应该是那个厉害家伙的衣裤鞋袜吧?
那人也没死?他在哪里?
邱方一直跟着他。
看他买了一个很大的背包,看他住进了当地一家招待所里。
犹豫了一下,邱方也走进了那家叫「来安」的招待所︵注二︶。
「喂,小鬼,一直跟着老子干什么?想打劫吗?」
邱方脚一收,差点撞上眼前一脸阴笑望着他的男子。
还好邱方并不是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族,一惊之下,立刻翻了一个白眼道:「神经病。谁跟着你了。大叔,你有被害妄想症吗?」
大叔?!箫和眼角抽筋。如果是十岁以下的小毛头也就算了,可被一个跟小炎差不多大的少年叫大叔,箫和还没有这么好的肚量。况且这人本来肚量就不大。
行啊,小子,不承认是吧?要让我知道炸车一事有你的分,叔叔我会让你知道你惹了什么人!
跟着邱方来到柜台,就在邱方跟柜台服务人员要房间时,箫大叔开口了。
「小鬼,我看你可怜才收留你一晚上,可你不应该把我皮夹里的现金全部抽走。你要不想我报警,就把钱还给我。」
柜台服务员握着钥匙的手顿时停住,望向邱方打量个不停。
「你胡说什么?谁拿你钱了?证据呢?你别血口喷人!小心我告你。」
「好啊,那我们就请警察来好了。小姐,麻烦你帮我报个警好吗?」
柜台服务员看看邱方,犹豫着把手伸向电话。
邱方能让警察来吗?当然不能。他是有案底的人,走路都得小心不要碰到警察,更何况别人恶意诬告。就算最后能查清他是清白的,就凭他的案底,他也要在看守所蹲上十天半个月。
狠狠瞪了箫和一眼,丢下一句「神经病」,邱方转身就离开了这家招待所。
这一走,更加落实了柜台服务员的怀疑,连忙询问箫和道:「先生,你看要不要报警抓他啊?」
箫和摇摇头,叹息道:「算了,误入歧途的孩子而已。希望他以后能学好。」
「先生,你心肠真好。」服务员一边赞叹,一边帮箫和办理入住手续。
箫和嘲讽地笑,「是啊,如果心肠不好怎么会被人骗呢?」说完,低头瞄向怀中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