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远绕着空中花园已经走了三圈了,对于这个超级大魔术的构造他已经了然于心。
空中花园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建给他的王妃安美依迪丝的礼物。作为震惊世界的七大奇迹之一,空中花园有着极高的传颂度——尤其是在它被焚毁以后,更是成为了一个超级童话。而聂斯托利派的术式出身于闪族,因此也用楔形文字保留了这项奇迹。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空中花园应当是和“招荡的黄金剧场”类似的大魔术,和固有结界似是而非。要想破坏它,必须要至少是对城级别的出力,而且一定要对于这种建筑有着特殊效果。
陆清远本身别说是地仙人仙了,就算说是鬼仙也勉强。要想释放这种级别的出力,除非搞大批量炸药来,不过炸药对于这种魔术来说根本毫无作用。
白清炎可以说基本上不可能是刘牛孝的对手,而张如晦想要打赢熊云霄都不知道要多少招之后了。如果再拖延下去,己方这里必定是全军覆没的结局。不,别说是这里了,如果九州结界被破,恐怕全部同萌会的成员须臾之间都将会有性命之忧。
果然……要用那个法子了么?
这恐怕是唯一的可行的办法——那个名为“真名咏颂师”的职业,还有在大师那里找到的名为“吼天录”的宝具级的法器。
两世为人,无论是哪一世,自己都是非常聪明的。小的时候,自己无论是学习、乐器、礼仪甚至是家里的产业,自己都弄得井井有条,长辈们也高兴的夸自己是天才,直到自己加入阁皂道的那一天,那一年。
加入了之后,自己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法术上一点资质也没有,最初自己还抱着废柴流的想法——现在不是流行这个么?
某个姓范的家伙说过,有志者事竟成,自己自从知道了这句话后便一直奉为座右铭,不是还有一句话说的是“自助者天助”么?
十九年的努力仍然如东流之水,自己的法力仍然稳居倒数第一,陆清远此生恐怕再也难有寸进了。
陆清远,男,二十八岁,王老五一只,废柴一条。
从前有一个人叫陆清远,他穿越了,他以为自己是猪脚能够风生水起纵横商场官场世界……结果他发现这部作品是奇幻玄幻系的。
如果他本身只是个普通人也就罢了,他完全可以作为一般人生活下去。
可是他姓陆,灵宝派的祖师陆静修的陆,他是陆家的子孙,是一定要加入阁皂道的——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
白眼也见得多了,自己也学着无视那些白眼,还有在智谋等地方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不过可惜的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首先是实力为尊的。
想好了吗?这个职业是通过漏洞来进行召唤的,召唤所需要的并非是魔力,而是……存在之力。
如果要召唤能发动对城攻击的英灵,自己的存在之力大概会被燃烧殆尽吧。
“呐,奋勇在前总要比缩在后面出计谋要受欢迎的多吧?”陆清远不知道在向着谁诉说着。
比起这样一直被人当成废柴,还是在一生之中有一次的辉煌更好吧——尽管这样的辉煌是以生命的代价。
“英雄给予凡人以勇气,勇气使凡人成为英雄!”
书卷已经被展开,无数金色的书页在陆清远的身边散开。陆清远已经开始了咏唱,他的身上猛的燃起了空澄色的火焰,那是他一生一世仅有一次的火焰与光亮。
“AndtherewasacertainmanofZorah,ofthefamilyoftheDanites,whosenamewasManoah;andhiswifewasbarren,andbarenot。”
(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
真名咏颂师进行召唤时所需要的乃是高声歌颂英灵的事迹,并且随着咏颂内容的不同,会召唤出英灵的不同职介和档次。
“AndtheangeloftheLORDappeareduntothewoman,andsaiduntoher,Beholdnow,thouartbarren,andbearestnot:butthoushaltconceive,andbearason。(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
“Andthewomanbareason,andcalledhisnameSamson:andthechildgrew,andtheLORDblessedhim。”
(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
陆清远的身躯一点一点的化作空澄色的火焰随风散去,他的身体看上去也越来越稀薄。
还……还没完,破坏力最强的乃是Berserker(狂战士),还需要加入一段咏颂。
“Andshemadehimsleepuponherknees;andshecalledforaman,andshecausedhimtoshaveoffthesevenlocksofhishead;andshebegantoafflicthim,andhisstrengthwentfrom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