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昊的记忆里,肥仔那可真是好吃懒做的主儿,见着钱就两眼放光,贪财那是出了名的,而且还好色得很,只要一见到漂亮女人,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挪都挪不动,就因为这臭毛病,可是惹出了不少的麻烦事儿。
不过这小子对原身那可真是没话说,曾经在好几次生死攸关的时刻,都毫不犹豫地帮原身挡过刀,就冲这点,林昊打心眼里把他当成亲兄弟一样看待。
每天晚上,他俩会跟着阿信在夜总会里做泊车小弟。
可别小瞧了这泊车的活儿,在那些同样是矮骡子的兄弟们眼里,这可算得上是一份美差了。
毕竟这收入可比一般的上班族要高出不少,而且每天还能在夜总会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晃悠,时不时还能瞅见些个花枝招展的美女,也算是有点小福利了。
林昊匆匆下了楼,跟着肥仔一路往记忆中的丽晶夜总会赶去,那就是他们工作的地儿。
等他们到的时候,他们的老大阿信已经早早地到了。
这丽晶夜总会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它可是葵青区堂主韩宾个人的产业。
想当年,阿信早就跟着韩宾混饭吃的,那时候两人关系还算不错。
可后来韩宾过档洪兴之后,不知咋的,两人之间就闹了点小矛盾。
正巧阿信的老家就在元朗,他就自愿留在这儿,权当是养老了。
虽说和韩宾闹了别扭,但毕竟以前的情分还在,这夜总会的收入,韩宾也还算厚道,会分两成给阿信,也算是对得起他这么多年的追随了。
林昊学着肥仔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满脸堆笑地跟阿信打了个招呼,然后便麻溜地投入到了泊车工作中去。
元朗这地方,说起来在香港也算是有点名气,可真要论起夜总会的数量,那还真是不多,总共加起来也就不到十家的样子。
别看数量少,可每一家那也都不简单,都被各大社团牢牢地把控在手中。
这些个社团,在香港那也是响当当的存在,势力遍布各个角落。
可唯独对元朗这块地方,却都不怎么重视。
为啥呢?还不是因为这元朗就像是个没怎么开垦过的荒地,没啥油水可捞呀。
这里不像那些繁华的市区,人来人往,消费能力高,能让社团从夜总会里赚得盆满钵满。
元朗这边呢,人流量相对少些,消费水平也有限,所以在社团大佬们的眼里,这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边缘地带。
既然是边缘地带,那被派到元朗来的自然也就是各大社团里的边缘人物。
这些人在社团里原本就没什么地位,没什么话语权,平日里也就是干些跑腿打杂的活儿,或者在这元朗的夜总会里帮忙看个场子、收点保护费啥的。
不过也正因为大家都知道这里没什么太大的利益可争,所以平日里倒也都相安无事。
就算偶尔之间有了点小矛盾,也不会闹得不可开交。
通常的做法就是摆上一桌酒,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讲一讲,把话说开了,这事儿也就过去了,接着又能继续各干各的活儿,维持着这种表面上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