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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斑马(第1页)

是啊,先生。弗莱姆·斯诺普斯搞得这一带乡下到处都是花斑野马。白天黑夜都听得见乡亲们的赶马声,又嚷又叫的。有时还听得见野马在小木桥上来回奔跑,声音跟打雷似的。就说今天早上我进城去,快到半路,马慢吞吞地走着,我坐在四轮马车里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了。突然,从树丛里腾地蹦出一样东西,一下子蹿过大路,蹄子没沾地,从我的骡子身上飞跃过去。这东西足有一张广告牌那么大,活像一只老鹰飞过天空。我整整花了三十分钟才把我的骡子勒住,把乱了套的缰绳和马车收拾好,重新套马赶路。

这位弗莱姆·斯诺普斯真是个人物。他要算不上是个人精,那我就不是人。大约十年前的一个早上,大伙儿刚在凡纳的门廊里坐定下来,打算抽袋烟聊聊天,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没穿外套,头发从中间对分,就好像他给凡纳当伙计已经有十年了。乡亲们都认识他。他的家族人口很多,住在离河边低地大约五英里外的地方。至少那一年他们是住在那儿的,种着租来的土地。他们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长住,一年不到就会带着当年出生的孩子,有时还是双胞胎,搬到别处去了。他们就是那么一大家子人,年年生孩子,年年租种别人的土地,事事挺有规律的。除了弗莱姆以外,全家人还是当佃户,年年搬家。可是有一天,弗莱姆在这儿出现了,从乔地·凡纳的柜台后面走出来,似乎他就是店主人。他在店里才干一两年,乡亲们就知道,要是他再给乔地干上十年,乔地就该给他弗莱姆·斯诺普斯当伙计了。这个家伙啊,只要手里有四分钱做本钱,他就能赚五分钱。他同我做过两笔买卖,都赚了我的钱。我这个人够精明了吧,可那个家伙还要厉害。我只是希望他在我之前先发财。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好吧。弗莱姆就这么待了下来,在凡纳店里当伙计。他东赚五分钱,西赚五分钱,可对谁都一字不提。不,先生。乡亲们从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占了别人的便宜,除非上他当的人自己说出来。他总是坐在店堂的椅子里,嚼着烟草,从来不肯谈他自己的事。总得过一星期左右,我们才能打听出来,他不跟人说的原来并不是他的事儿,而是别人的。不过,这得受他骗的那个人气得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们才知道。这就是弗莱姆。

我们估计他得花上十年时间,才能把乔地·凡纳的全部家当拿过来。可是,他根本没有等那么久。我想你们大家都知道比利·凡纳大叔的那个姑娘尤拉。她是凡纳大叔最小的女儿,乔地的妹妹。一到星期天,这一带的所有的黄轮轻便马车就都到了比利·凡纳家,梳刷整齐的马都拴在他家篱笆上。花花公子们坐在门廊里,像蜜蜂围着蜜罐子一样,围着尤拉团团转。她是这里那种身材高大可是模样挺温柔的女孩儿,笑起来比新翻的田地还要可亲。小伙子们谁也不肯首先告辞。他们就这样坐在门廊里,一直坐到半夜三更不得不回家的时候。尽管有的人还得骑马走上十来英里路,第二天一早又得下地干活,可他们总是一齐起身告别。一大伙人三五成群地骑马、坐车到小溪渡口,把梳刷整齐的马和黄轮轻便马车拴好,相互打上一架,然后再上马坐车回家。

大约在一年前,有一天,一辆黄轮轻便马车和一匹梳刷得干干净净的马离开这里。听说这两个人去得克萨斯了。第二天,比利大叔和尤拉还有弗莱姆坐着比利大叔的四轮双座马车进城去。回来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已经结了婚。再过一天,我们听说又有两辆黄轮轻便马车走了,可能也是到得克萨斯去了。那是个大地方。

总之,大概在婚礼之后一个来月的时候,弗莱姆和尤拉也到得克萨斯去了。他们走了快一年。上个月尤拉回来了,带着个娃娃。我们仔细琢磨,大伙儿都认为从来没见过三个月的孩子长得这么大的。他都能扶着椅子站起来了。我想得克萨斯是个大地方,那里的人一定长得又大又快。反正,照这样长下去,这孩子到八岁就该会嚼烟叶,能参加投票了。

上星期五,弗莱姆本人也回来了。他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坐着大车回来的。那个家伙戴一顶大高帽子,裤子后兜插着一把象牙柄的手枪和一盒姜汁饼干。他们的大车后面拴了大约二十多匹得克萨斯矮种马,用带刺的铁丝拴在一起长长的一大串。它们的颜色花花绿绿像鹦鹉,脾气温顺得像鸽子;可随便哪一匹马都会像响尾蛇那样,一下子就要了你的命。没有一匹马的眼睛是一个颜色的。我猜哪匹马都没见过马鞍子。得克萨斯人下车走到马跟前,想让大伙儿看看,这些马是多么驯顺。有一匹马刺啦一下把他的背心撕了下来,就跟用剃刀刺的一样。

弗莱姆早就无影无踪了。我猜他是看老婆去了,也许还去看看他那个娃娃有没有下地去帮比利大叔犁田。得克萨斯人把马赶到小约翰太太家的场院里。一开始他遇到点小麻烦。那是在马进门的时候;它们从来还没见过篱笆呢。后来他总算把这些牲口全赶了进去,还拿把剪刀把拴马的铁丝都铰断。他把它们轰进牲口棚,在马槽里倒上玉米粒儿。这时候那些马差点没把牲口棚踢翻了。我想它们以为那些玉米粒儿都是虫子。也许是这么回事吧。总之,他把马关起来,宣布第二天清早天一亮就开始拍卖。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小约翰太太家的门廊下。你们大伙都记得吧,那天快到月中,月亮有点圆了。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那些带花斑的畜生就像池塘里的小鱼似的,绕着篱笆在场院来回乱窜。隔一阵子它们就靠着牲口棚挤成一堆,相互又踢又咬,这就是休息了。我们先听见一声长嘶,接着就是一阵用蹄子踢牲口棚的梆梆声,好像手枪在开火,似乎有个人拿把手枪在一窝山猫里从从容容地练枪法。

这时候,谁都不知道弗莱姆究竟是不是这些马的主人。大伙儿只知道他们是永远打听不出底细的。就连弗莱姆是否在镇口顺路搭的便车,大伙都没法闹明白。连埃克·斯诺普斯,弗莱姆很亲的堂兄弟,都一无所知。不过,这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我们都知道,弗莱姆要是想诈骗埃克的钱财,他会像对付我们一样,绝不留情。

第二天一大清早,人就都来了。有的还是从十几英里外赶来的。他们沿篱笆站着,工装裤的烟荷包里装着本来打算买种子的钱。得克萨斯人吃完早饭,从小约翰太太的旅店里走出来。他爬上篱笆门柱,白手枪柄露在后兜外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没开封的姜汁饼干,就像咬雪茄烟那样把纸盒盖咬下来,吐掉嘴里的纸,然后宣布拍卖开始。这时候,人们还川流不息地坐着大车,骑着马、骡赶来。他们在大路对面拴好骡、马,走到篱笆跟前。只有弗莱姆还没露面。

可是得克萨斯人鼓不起大伙儿买马的劲头。他开始在埃克身上下功夫,因为头天晚上是埃克帮他把马赶进牲口棚喂上玉米粒的。他还跑得及时,没给马踩死。他就像是堤坝决口时被水冲出来的一块小石子,从牲口棚里蹦了出来,及时跳上大车,躲得正是时候。

正当得克萨斯人动员埃克的时候,亨利·阿姆斯蒂坐着大车赶来了。埃克说他不敢喊价。他怕一喊价,也许真的要他买下来。得克萨斯人说:“你瞧不起这些矮种马?嫌它们个儿小?”他从门柱上爬下来,朝马群走去。马四下乱跑,他跟在后面,嘴里啧啧作声,手伸出去好像要抓只苍蝇。终于,他把三四匹马逼到角落,往马背上一跳。接着,尘土飞扬,有好一阵子,我们什么也看不见。尘土像乌云似的遮天盖地。那些目光呆滞、花花斑斑的畜生从灰土里蹿出来,一蹦足有两丈高。它们至少往四十个方向乱跑,你不用数就知道。尘土落了下来,他们又出现了:得克萨斯人和他骑的那匹马。他像对付猫头鹰那样,把马脑袋拧了个个儿。至于那匹马,它四条腿绷得紧紧的,身子像新娘一样瑟瑟乱抖,嘴里直哼哼,好像锯木厂在拉锯。得克萨斯人把马脑袋拧了个个儿,马只好朝天吸气。“好好看个仔细。”他说道。他的鞋跟顶着马身,白柄手枪露在口袋外面,脖子涨得老粗,像一条鼓足气的小毒蛇。他一边咒骂那匹马,一边对我们说话。我们勉强听懂了:“前前后后仔细瞧瞧。这个脑袋像提琴的畜生,十四个老子养的崽子。过来骑骑看,把它买下来;了不起的好马……”接着又是尘土飞扬。除了带花斑的马皮和鬃毛,还有得克萨斯人像用线拴着的两个核桃似的皮靴跟外,我们什么也看不见。一会儿,那顶高帽子悠悠地飘过来,活像一只肥胖的老母鸡飞过篱笆。

等飞扬的尘土落下来时,他正从远处篱笆角落里走出来,掸着身上的尘土。他过来捡起帽子,掸掉灰尘,又爬到门柱上去了。他这时气喘吁吁的。他从口袋里拿出姜汁饼干盒,吃了一块,一面直喘粗气。那匹傻马还在绕着场院一圈圈地跑着,跟集市商场上的旋转木马一个样。这时候,亨利·阿姆斯蒂推推搡搡走到篱笆门前。他穿着一条打补丁的工装裤和一件大袖子衬衣。起先,谁也没有注意他来了;我们都在看得克萨斯人和那些马。连小约翰太太都过来看看。她已经在后院洗衣锅下点起一堆火。她到篱笆前站一会儿,回屋去,抱了一堆要洗的东西走出来,又在篱笆前站一会儿。这时候,亨利挤了上来;接着我们看见阿姆斯蒂太太。她紧紧跟在亨利后面,穿着一件褪色的晨衣,戴着一顶褪色的阔边太阳帽,脚上蹬着一双网球鞋。“回大车去。”亨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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