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惜音离开十天,倾盆大雨也下了十天。
叶昭的脸比老天更黑,军营练武场里可怜的木桩子们被硬生生打碎了十几根。
南平郡王府内,无论猫、犬、鸡、人,甚至老鼠,但凡有点智商的生物,都知道见了将军绕路走,以免被那股说不清的恐怖气场吓得短命几年。
夏玉瑾自被胡青训斥过后,总觉得对不起媳妇,想做些什么。
于是,他躲在练武厅外,偷偷探出半个脑袋,看媳妇凶猛无比地咆哮着,快如闪电,急如飙风,一脚脚把练功用的铁人踹成扭曲的麻花,瘸腿烂头,个个不成人形。他吓得抖了抖,捧捧自己颤抖的小心肝,满肚子打好腹稿的甜言蜜语飞去九霄云外,手里捏着的白玉木兰花簪子礼物也被汗水湿透……有点脚软。
逼媳妇亲手赶走心尖尖上的表妹,惹得她非常非常不高兴。
怎么办?
他是不是有点太无情无义无理取闹了?
可是想想柳惜音入门的可怕后果。
他还是无情无义无理取闹好了……
夏玉瑾带着满脸苦逼,在情义的边缘彷徨着,徘徊着,就像迷途的羔羊。
“去!”叶昭在狠狠将最后一个铁人踢上半空,然后跃起,漂亮地翻了个身,凌空飞踢,准确地将它送入墙角的废铁堆里,看金属碰撞,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重重地将地面青砖再次砸破,终于舒了口气,觉得气力还没发泄完,意犹未尽道,“铁人打起来还是没活人尽兴。”她擦把汗,回过头,见夏玉瑾站在门口,心念一动,便放柔声音,尽可能缓和地问,“有事?”
夏玉瑾盯着她,咽了咽口水,脸色苍白。
叶昭赶紧收起狰狞的表情,挤出个比杀人还恐怖的笑容来。
如何讨好媳妇?
狐朋狗友有丰富的经验。
最有效的一招是,先送她礼物,说甜言蜜语,然后在床上嘿咻嘿咻地好好表现,把她服侍尽兴了,就算天大的怨念都没有了。
夏玉瑾壮起纨绔的胆子,跑过去,拖起叶昭满是茧子的粗糙双手,狠狠摸了两把,然后用力往外拖。叶昭起初愣了下,没动。待他用力再拖第二次时,才醒悟过来,赶紧半推半就地跟着,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下,回到内院的水榭。正想问为什么,又被夏玉瑾按在长椅上,从怀里摸出把崭新的玳瑁犀角梳,解散头发,重新给她挽了个慵懒发髻,斜斜插上支羊脂白玉雕出别致木兰花图案的细簪子,吊着颗小小的珍珠,简单大方好看贵重,这是他在全上京贵妇人最喜欢的首饰店珍宝阁处挑了整整三个时辰,花了三百两银子,折腾得老板差点吐血的成果,只希望能给阳刚味太重的媳妇带来点温婉女人味,让他后面的甜言蜜语更容易说出口些。
结果……
叶昭不丑,发型不丑,簪子不丑。
就是配搭起来像威猛的老虎身上打了个蝴蝶络子,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夏玉瑾看着自己精挑细选的礼物,有些无语。
叶昭伸手摸摸秀气的发簪,也不太适应,困惑问:“这玩意适合我?”
“好看!”夏玉瑾的良心在默默流泪,他深呼吸,定定心神,遣开看热闹的小丫头,抛开良心,默念几次草稿,努力赞美,“我最近发现阿昭……阿昭还是……挺……挺好看的。”
叶昭听见对方赞美自己,立刻回敬:“你更好看。”
“呸!老子是男人!好看个毛!”夏玉瑾好不容易酝酿的感情全没了,气得炸毛,刚骂了两句,想起初衷,又收回脾气,想了想,干脆赞美她身上唯一优点,“你的腿很漂亮。”
叶昭盯着他的眼睛,似乎在分辨真伪,问:“你喜欢我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