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点评一下吗?”
他不复歌唱时的深情,又是往常那似笑非笑的模样。
佯装的漫不经心之下,是满心的期待。
他已多年不碰乐器,不知能不能获得她的肯定。
文竹笑着抬起手掌,连着拍了好几下。
因为绷带的缘故,这掌声不够脆响,没有一丝热烈,仅有沉沉的闷响。
赵曜唇边笑意更深,“谢谢这位身残志坚的粉丝,接收到你对我的肯定了。”
“不客气。这是你应得的。”文竹说,“我听过这首歌,孙燕姿的吧?”
“她翻唱beatles的。”赵曜纠正她,“我用的beatles的版本。”
文竹记起了年前在医院时,病中的赵曜也提过这个乐队。
当时,她一心扑在赵曜的醇正的英式发音上,一个关于乐队的话题成功被她带偏。
今天她没再跑偏,让话题重回正轨。
“上次都没问你,你怎么会喜欢披头士?”
赵曜不假思索,“因为他们很强。”
文竹:……
见文竹一脸吃瘪的表情,赵曜试着向她解释,“他们的音乐是没有边界的。”
文竹虚心求教,“什么意思?”
赵曜凝眉思索片刻,试图用文竹能理解的语言表述。
“比如你听白人的乡村音乐,会想到在农场里晃悠的白人;听一些布鲁斯,就自然地联想出黑人的形象。诸如此类,但他们不是。”
“他们打破了音乐的边界,不管是白人的、黑人的、流行的、古典的、乡村的还是前卫的,都被他们信手拈来,完美融合。”
“他们在作曲、编曲等创作过程中融入大量非流行元素,但最终成品却总是朗朗上口成为人人都爱的超流行音乐。”
但他似乎高看文竹了。
文竹此时的表情很有趣,她如闻天书,呆呆地点了下头,“懂了,就是他们很强。”
赵曜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是的,他们很强。”
文竹忽略了那只为非作歹的手,毕竟那双手能弹出好听的吉他。
看在吉他的面子上,放他一马。
文竹问他:“你刚刚说你不太会吉他,明明很会啊。比小星星都弹不全的我厉害了不是一星半点。”
文竹的称赞让赵曜很受用,他的选曲思路果然没错。
他能弹好《heyJude》,主要是因为他曾经练过很多遍。
赵曜说:“我确实不太会吉他。”
“那你会什么?”
“非要说会什么,我挺会打鼓。”
“鼓?”文竹很意外,“什么鼓?架子鼓?”
赵曜点了点,“我学过7年多架子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