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美名传的够远够广,老秀才摇身一变也能成香饽饽,为府县官员青睐。
怪不得一把年纪了还是个秀才,鱼目不能混珠,心眼里冒着臭气的黑水也不能混墨汁。
眸光微移,陆明朝看向了范秀才身侧的年轻人。
完美的遗传了老秀才三角眼蒜头鼻的基因。
老秀才好歹还读了几十年书,能硬装出几分腹有诗书的清高矜傲,这年轻人骨头无得三两重,说含蓄委婉点是轻佻肤浅,说直白点就是老一辈口中的贱骨头。
还没孙二少看着顺眼呢。
范秀才装模作样点头致意“大嫂,这位是?”
看着面前女子梳着的妇人发髻,颇有些遗憾惋惜。
冯婶不耐烦的皱眉“你先别叫我大嫂。”
读书人不是最讲规矩体统了吗?
一日未礼成,这句大嫂就一日不该从范秀才口中说出。
这范秀才,怎么越细看越显老!
“这是我们村里谢小子的媳妇儿,我带她来看看金玉。”
话音落下,冯婶儿就引着陆明朝穿过了西侧的小门。
范秀才脸上带着儒雅随和的笑容,有心跟上,陆明朝反手把门推上“秀才公,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众目睽睽之下,范秀才还要进冯金玉的闺房,是嫌冯金玉还死的不够快吗?
范秀才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上的灰,悻悻的坐回去。
幸好,周遭都是些粗鄙不堪的睁眼瞎庄稼汉,听不懂年轻小妇人的诛心之语。
“怎么感觉这范秀才上赶着娶金玉?”冯婶儿边带路,边小声嘀咕。
陆明朝敛眉轻嗤。
中年男人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
冯金玉能带给范秀才一直求而不得向上爬的阶梯啊。
无权无势无金银又如何,读书人要的是名望。
有了名望,上有人提携,下有人逢迎,自是春风得意返老还童。
一进屋子,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冯金玉闭着眼睛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面色如素纸般苍白,鲜血洇湿额上软布,流淌而下,糊了一脸。
床边放着个木盆,木盆里水已变红。
陆明朝叹息一声“冯婶儿,你去换盆干净的水来。”
冯婶儿端起木盆,语无伦次的解释“我离开前,有婆母在这里照顾着金玉的,没想让她在这里等死。”
“我知道。”陆明朝轻声道“去吧,冯婶儿。”
陆明朝用小镊子轻轻的一层层揭开早已湿透了的软布,狰狞可怖的伤口映入眼帘。
整个额头,血肉模糊。
怪不得,怀谦和冯婶儿都说冯金玉怕是活不成了。
陆明朝用生理盐水小心翼翼的清理伤口,而后均匀的涂抹止血的药膏,又缠绕上纱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