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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两小时前,凌有喜确实来见过夫妇俩,讨要一些米面菜蔬,好心的农人夫妇一口答应,家中本来备用口粮并不多,还是给她们检省了一些出来。
不过新鲜菜蔬不多,夫妇俩遂指点凌有喜去村口集市采买一些,这时间刚好够夫妇俩给她装上米面干粮和调料,等她买了菜回来时顺趟带上。
“照说离得不远,去买菜应该早就回来了?”农人夫妇倒是好心,为凌有喜的安危挂着怀。
“没事,婶子,大叔,我们这位朋友就是个小迷糊,约莫又走岔路了。等我们去寻一寻她,无妨的。”毓华笑着。
可一出农人夫妇家,她脸色就黯淡下来,略一思索就先回到院子里。
从里屋翻出头巾包裹住自己,一番乔装后,叮嘱常欢留在家里,以防凌有喜回来。
常欢见毓华行色匆匆,这会儿又急着出门,早已察觉不对劲,见状立刻打断她:“留张纸条在家里就行了,我跟你一起去。”
说着不容毓华反对,她将贴身存放的匕首拔出检视了一下。
匕首在冷冽的阳光下泛着寒光,常欢满意地点点头:“宝贝很在状态,不用磨,可以直接用。”
自从这次从死人堆爬出来,常欢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利刃不离身。
毓华明知在乱世之中,常欢这种尚武的个性只有好处,吃不了亏,可她心里仍不时泛起莫名的酸涩和难受。
这世道真够讽刺的:现在大人居然要靠孩子保护才能出门,而这个孩子也只有变得冷血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和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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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村口的菜市场,发现市集早就散了,一个菜贩子都没有,地上到处散落着残叶剩渣。
毓华正觉得奇怪,忽见前面的砖土房后走出来三四个男人,穿的是清一色军服,不过肩章和袖章上刺的番号却委实奇怪,军服基色明明是西北军,但这番号毓华从未曾见过。
那几个男人看见毓华和常欢,显然也吃了一惊,双方都站住了。
有个年龄略嫩点的,大概是个炊饭的,满脸都是煤黑,除了两只眼睛晶亮亮。他正用这对晶亮亮的招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二人。
常欢见对方神色有异,悄悄将手抚向后背腰间的护身匕首。
与此同时,毓华也警觉起来,不由自主上前几步,挺身挡在常欢跟前。
“五、五夫人……”那个小兵忽然鼓足勇气,张口叫住二人,说着一口浓重的土语,“大小姐……”
毓华瞬间头皮发麻,心里往下一沉。
这时其他三人也认出她们来了,有个年长的上下打量着毓华和常欢,突然兴奋地抬起一脚踹向那小兵屁股,踹得他往前直打跌。
“你小子看楞了!还不快去通报参座,说找着这两个女人了!”
毓华心中咯噔一下,当下拉起常欢,趁着几个兵还没动身之前立刻抓着常欢的手往回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