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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那掌柜的却没有芷云的耳力,也可能是男人和女人的审美本就不同,听了这位客人的声音,也不由身子一酥,愣了片刻,才一抬头,朝着客人指的方向望去。随即恍然,怪不得眼前的客人注意,实在是门外的两位挽着手,拿着小摊上的珠玉宝石嘻嘻哈哈说笑的小姑娘生得太好了。

站在左边儿的那一位,肌肤犹如羊脂白玉一样莹润光泽,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小扇子一样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儿若,脸上一直挂着笑意,嘴角一弯,就露出两个酒窝儿。右边儿那个,也是削肩细腰,鹅黄的裙上垂下来彩色的流苏,更显得她纤腰楚楚。

这两位姑娘五官同样精致,更兼气质不俗,一个活泼,一个婉约,一举一动都显得规规矩矩,又自有其潇洒大气。

掌柜的注目了两眼,笑道:“客人可问着了,这两位也算我们铺子的大主顾,经常来,是瓜尔佳府的,听说是跟在格格身边儿贴身伺候的体面丫鬟。”

“瓜尔佳府?”那贵妇人一愣,嘴里咕哝了句,面上却颜色不变,只是点了几匹她挑中的缎子,让掌柜的给包好,就带着女儿出门上车。

马车送两个绝色丫鬟身边驶过,那贵妇人放下珠帘,皱眉道:“丫鬟都是这般颜色,不知道那瓜尔佳府的格格……”

她话没说完,心里却是一叹,自家女儿生了一副花容月貌,家里对她的培养也是下了大本钱,不但从小就请来大儒,让她读书识字,琴棋书画,女红厨艺,更是没有一样儿落下,而他们的如玉也争气,只是性子有些高傲,满京城的贵族格格们没一个她看得上眼的。可今天偶遇这瓜尔佳府的两个丫头,居然没有一个比自家的宝贝女儿逊色半分,恐怕如玉的心里不大是滋味吧……

“不过是丫鬟罢了。”那小姐一掀幕笠,果然露出一张柔媚迷人的脸,只是一双眼里隐约露出一点儿阴郁,显得不大自然。

贵妇人叹了口气,要是一般对自己样貌没有自信的格格,哪里会找这么水灵的丫鬟跟在身边?再说,瓜尔佳府的那位格格,她也是听说过的,那日在裕亲王府,听说这位格格简直能称一声儿‘艳压群芳’了。

不过,贵妇人到没反驳自家的闺女,心道:反正自家老爷已经打定主意把如玉送去四阿哥府里,凭着儿子在四阿哥身前的脸面,想必如玉后半生有靠,既然如此,又何必在她大婚之前,说些不动听的,让她心里不痛快。

这母女俩的心思,七月和十月两个小丫头可不知道,她们今天是借着给自家格格办事儿,趁机偷溜上街玩耍的,两人仗着芷云的宠爱,这种事也没少做,芷云也不拘着他们,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两个人去闹。

反正七月和十月手上的功夫不差,尤其是七月,使得一手儿的好刀法,真要遇上坏人,三五个大男人也绝对近不了身,在京城,有这样的功夫已经足够用了。

两个丫头玩闹了一阵,买了一堆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回家去。

她们回到家的时候,芷云刚出了实验室,看见这两个兴高采烈,玩了一脸的灰尘,像小花猫一般的丫头,不觉莞尔:“玩痛快了?事儿办妥了没?”

七月眼睛一弯,脆生生地道:“哪敢误了格格的事儿,我们两个带着阿福在大街上逛了一大圈儿,才给茂叔叔送回去,路上遇见好几个人,都认出阿福来了,您就瞧好吧,用不了三天,因为救主,折了条的腿的忠犬阿福,那腿居然又变全乎的新鲜事儿,就得传遍京城。”

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手指头一点,十月就赶紧起身笑道:“奴才伺候格格沐浴。”

“还是十月贴心。”芷云笑眯眯地走去浴室。

这事儿办妥了,也算了了一桩心事,这几日,明德‘养病’,芷云却一直在考虑怎么去给裕亲王府的保绥安装义肢,当然,凭着她和侧福晋的关系,直接找上门去也可以,但是,芷云并不想主动往裕亲王府凑,而且,这种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后来一想,咱干脆让人家主动找上门好了。

在外面一打听,正好打听到半年前,辅国公苏燕出去打猎,和大队人马走散了,结果遇上了只熊瞎子,他身边只带了一条猎犬阿福,结果,那阿福为了救主,拼着断了条腿,硬是咬死了一头熊,这事在四九城传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夸赞阿福忠义。

打听到这么一件事儿,芷云就上了心,就让明德去辅国公府拜访,说了想要尝试着治疗阿福的事儿。那辅国公苏燕一看来人是明德,到是好说话,很痛快地就答应了,虽然芷云心里明白,这苏燕恐怕对明德的这番举动,很是不以为然,说不定还当他有毛病呢,那腿只剩下半截儿了,还能怎么治?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三十二章 闲散

京城里流言传播的速度再快,也比不得二十一世纪网络盛行的时候,再说,这会儿京里正乱着,裕亲王又抱病,整个王府估计也是很不安生,一时半会儿的,那位瓜尔佳侧福晋怕是抽不出工夫关注自个儿的儿子。

所以,芷云到不着急。

她只是窝在实验室里,调制出几款义肢,除了金属制的,还有几款裹着一层‘人造皮肤’的外囊,对于目前的成品,芷云很满意,一来这些用的都是大清朝能搜集到的材料,没浪费自个儿储存的东西,二来,她的手艺居然比以往精进了些,制作出来的全是上等货,无一废品,这可不容易,要知道,作为一个炼金师,经常是成堆成堆的材料浪费了,才能练出一副好手艺。

把做好的东西扔给智能电脑检查,看看有什么地方还可以改进。

芷云揉了揉肩膀,欣慰地一眯眼,觉得果然是当队长的,欧阳就是比自己有远见得多,当初那人硬是花大价钱从几个高科技世界淘换出来一堆高级智脑,还让自己精心改装成使用多种能量的类型,分给队里每个人一款。

当时自己可是很不理解,不是不知道电脑的方便,而是他们队里有个比电脑牛得多的牛人,精神力比芷云这个法师高出两亿倍,代号‘蛮子’。别看这代号不怎么好听,可队里的代号都是这么起的,比如,欧阳这个队长,代号‘蝈蝈’,芷云这个法师,代号是‘玛丽’,代号嘛,既不能提示人的真实姓名和相貌或性格特征,也不能揭示他在队里的位置和职业……总而言之,代号这玩意儿,不是绰号,不能从上面看出主人的一切信息。

所以,那家伙虽然被称作‘蛮子’,人可和‘蛮子’这个词儿沾不上半点儿边儿,电脑能做的活那家伙全能干,电脑做不了的,他也能做,而且,还不用担心机器出毛病,整个一不怕损坏,不需能量的活电脑——不,他可比电脑,光脑,生物智脑什么的高级多了。

有他在,再高级的电脑,要来有什么用?太浪费。有那工夫,还不如多搜集些稀有材料呢。

芷云曾经无数次批判队长大人的浪费举动,如今却不得不再一次感叹他的先见之明,要不是有智脑在,能构建虚拟实验室,让芷云高高兴兴,开开心心,不担心任何材料耗损地做实验,就她储备的那些材料,光浪费就得心疼死她——这欧阳,不会真通高级的预言术吧……

芷云苦笑着摇摇头,预言听起来神奇,实际上对法师来说,还真不算什么高深的技能,不过,最多也就能预言一下已经发生了的,或者正在发生的,要想毫无限制地预知未来,说不定到了‘神’那个级别,还有点儿指望。

离开实验室,洗过澡,芷云又看了会儿书,觉得有些闷,就起身去看正卧病的可怜孩子明德,可惜,明德居然不在家,呼朋唤友喝酒去了。

张如燕正倚在美人榻上看书,手边儿搁了一个青玉的食盒,里面摆放着十月精心做出来的点心,她一抬头,看见自家小姑了然的神色,脸上也挂了笑意:“闷了快半个月,也难爷他闲不住……”

芷云闻言一笑,也不追究明德偷溜的‘罪过’,歪在如燕身边,也拣了块儿点心吃,阳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轻巧地落到芷云膝头,因为这小家伙是魔宠,身上干干净净,绝对没有什么细菌啊,寄生虫之类,芷云也不避着自家嫂子这位孕妇。只冲七月道:“点上灯,天色有些暗了。”

七月应了一声,敲了敲墙壁,美人榻旁边儿墙上,镶嵌的两盏水晶灯,就亮起暖黄色的灯光,很柔和,一点儿不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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