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没有误会。”阿黛尔笑着说,“那都是事实啊。”
王后一言难尽了。
“所以……现在……”
“我很高兴与琼斯先生相处。”她笑道。
王后条件反射看向道格拉斯,好样的,动作越来越慢,但一举一动都像是在发散着杀意。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痛恨着餐盘中的食物,所以这么杀气腾腾的呢。
薇薇安王后转头求助地看向姐姐——长公主殿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甚至还有点看热闹的愉快。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阿黛尔心情确实很好。
与金发的诗人坐在一起,不但有机会与他交流了,而且地点还如此恰当。
在王宫的私宴上,又有王后与国王作衬,他得极力维持自己的风度,这种不得不隐忍的姿态叫她觉得更有趣了。
阿黛尔确实喜爱道格拉斯·琼斯。
不知疲倦地索取着他人的爱意是一种本能,但人的爱恋却怎么都无法使她满足,因为她缺失了涵养并储存爱恋的能力,她的心脏不具备收藏这种情感,她便永远处在渴爱的状态,而人能给予她的爱恋始终是有限的——与此相对,艺术能赋予她的体验反而要绵长持久得多。
艺术家在作品中所赋予的情感之激烈,带着最尖锐的剑拔弩张,裹着最直白的淋漓热血,人类是很复杂的生物,但是艺术家倾注于载体之上的情感却是如此纯粹,浸润其中,她能轻易感知到充分的情绪,所有的情绪最后又会回归一个原点,艺术家倾注在作品上的爱恋——所以她喜爱画作,喜爱雕塑,喜爱人所借以呈现出的任何艺术。
而琼斯先生的诗,无疑是其中最鲜明、最炽烈、最叫她难以抗拒的。
因为他诗中很多的指向性就是她!
隐喻是她,明喻也是她!
这是个多么端方正直又爱憎分明的人呀。
他如此鲜明地憎厌她,又是如此矛盾地爱恋她。
这爱恋并非是男女之情。
更多的是一个艺术家对于缪斯的爱。
对于他人情绪摸得极透的阿黛尔很容易就看出原因——他清楚她是他的缪斯——他最热烈最富激情的诗歌,其中都存在着她的隐喻,都潜藏着她的身影,但他本人深深地痛恨着这一点。
这个典型的西式美男子,有着浅浅的金发,灰蓝色的眸子,冷淡又矜贵,高雅又充满了距离感,可他有着何等炽烈的心脏。
他文字中所喷薄得叫人难以抗拒的温度,就充分显示出他的胸膛中蕴藏着无处发泄的热火。
阿黛尔从不怀疑,现在的琼斯先生,只要她敢伸手碰一碰他,他就会爆炸。
她当然不会这么做的。
恶劣地撩拨一个外表冷静理智又胸含暴烈的人,看他在爆发的边缘又强忍住脾气的样子,叫她更富快感。
越是不肯服输的人,越是有趣。
因为她能获得的情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