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阳瞅准时机,眼神凌厉地锁定了那只松鼠的头部,手指轻扣扳机,“砰”的一声清脆,子弹精准无误地穿透了目标。
他拿起了松鼠的尸体,皮毛完好如初,没有被损坏,算是不错的开局。
随着他们一步步深入林区腹地,松鼠的身影愈发频繁。
跟着领头的猎犬,他们简直是进了松鼠窝里。
和陆青阳和孙向前一同加入猎队的还有几名男知青,有两名已经是老手了,上一年就加入过猎队,所以也算是轻车熟路。
一位叫曹洪斌,一位叫葛二牛。
还有一名是便是任自强,他一直对陆青阳抱有着敌意,毕竟两人也算是情敌。
胡胜利没有死皮赖脸地加入猎队,或许是发觉自已根本不是那块料。
上一次猎熊将他吓得不轻,回去之后便发了烧,他也再没有提过加入猎队的事。
王大刚从马背上拿下个大铁锅,“晌午了,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吃些热食,再继续前行吧!”
山林里的柴火都被淋湿了,很难点燃,有经验的猎人都会随身携带一些干柴火以备不时之需。
铁大叔手法娴熟地点燃了手中的干草,火苗跳跃间,营火便袅袅升起,为这寂静的山林添了几分生气。
他又细心地拾来几捧洁净的白雪,缓缓投入铁锅中,静待雪水在火的热情下渐渐沸腾。
“来来来,大伙儿先喝点热水。”
很快一锅烧开的水便见底了,众人分了去,享受这难得的暖意。
陆青阳戴着帽子捂住了耳朵,只留下眼睛一条缝,观察着周围的情景。
轮到他热饭的时候,咸鱼散发着一股香味,就着高粱米饭吃,那叫一个下饭,吃完饭之后,陆青阳又往嘴里塞了一颗奶糖。
休息一会儿之后,他们便继续出发了。
馒头的腿虽然短,但它跑得快,也十分的机灵。
当一只松鼠突然从林间窜出,馒头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几个起落间,便已叼着战利品得意洋洋地归来。
“行啊,原以为这小家伙还嫩得很,没想到连灰狗都能拿下。”王大刚忍不住赞叹了几句。
领头的猎犬突然朝着北面的方向吠叫起来,王大刚的脸色骤然变得严肃起来。
"来福嗅到味了,大家伙儿打起精神,咱们瞧瞧这回是啥好货色。"
陆青阳跟在了王大刚的身后,缓缓探出头去窥视前方的动静。
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驯鹿,灰色的皮毛在雪地里散发着光泽,它的腹部微微隆起,似是受了惊吓,谨慎的观察着四周的情形。
冬季正是驯鹿迁徙的时候,恐怕这只驯鹿耽搁了时间,和大部队分开了,所以只能一直往北面走,企图找到迁徙的大部队。
任自强正要上膛,却被王大刚阻止了,“咱们猎人也有猎人的规矩,这驯鹿怀了崽。”
任自强不解:“这头鹿有角,怎么可能是母的。”
“母驯鹿就是有角的,觅食实在是个体力活,觅食的母驯鹿没有办法,也只能硬挺着去做,久而久之,也就有了角。”
“小陆说得没错啊,驯鹿本来就是母的领头的。”
任自强不甘愿地收起了枪。
王大刚看出了他的不悦,“你也不要有什么意见,先跟着这头怀孕的母驯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