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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成龙对朋友说:“凭着我的武功,我一定能超过他们,打进国际影坛!”令成龙经历了种种“炼狱”之苦的《杀手壕》终于拍竣。以香港功夫片大明星身份在片中担任主角的成龙,在美国人眼中却无疑是个新人——且是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东方人,没有特别的吸引力。该片上座平平,票房有500万港元左右,无法跟他的“千万巨片”媲美。

在艰苦、单调的旅美生活中,为成龙带来了美好、浪漫记忆的,是结识了婉丽迷人的歌坛玉女邓丽君。

第十五回  君问知否情似海  爱你恨你怨千秋

成龙在洛杉矶邂逅一代歌后邓丽君,两人旋即沉溺于天昏地暗的恋爱中。

在邓丽君的九段爱情中,成龙是她最铭心刻骨的一个。两人的恋爱花开有心,水流无情,哀怨千秋,催人泪下。

邓丽君对成龙爱之深,恨之切。更因伊人的撒手人寰而使成邓之恋成为“何日君再来”的亘古挽歌,每一念起都令人泫然心伤。

成龙赴洛杉矶学英语、拍《杀手壕》时,20世纪70年代后期红透港台的“玉女歌星”邓丽君也正住在洛杉矶,苦修英文。邓丽君远渡重洋,疏离自己辉煌的事业,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她在日本无端被卷入一场“护照风波”,令她在极不愉快的情绪中愤然离开日本。

日本本是邓丽君的“根据地”,她出道之初便在日本著名的红白歌手大奖赛中脱颖而出,从此风靡日本,倾倒了岛国的男女老少,成为无人可与之比肩的“天皇巨星”。但此番却不知走什么霉运,她长期持的印尼护照竟被日本警方莫须有地指控为伪造护照,百般申辩都无济于事。更令人气愤的是,调查期间,她被强行与泰、菲籍的妓女关在一起。温婉的邓丽君感情细腻,平空遭此厄运,自是气恨难消。虽然这一护照后来被证实货真价实,非伪造的膺品,但邓丽君懒得与他们再计长短,只不顾一切地急于离开这块令她屈辱的地方。

邓丽君到了美国,并没有什么打算。只是既来之则安之,借此舒缓一下艺海奔波的疲惫,同时进修英文聊以自慰。她和陪伴她的母亲,在洛杉矶购置了一间小房,安顿下来,过上了平静、清淡的学子生活。

邓丽君是一个天才的歌手,她曾对相熟的朋友坦言:“我唱歌从未跟过人家学,是我妈妈教我的。你说我的歌好听,我妈妈唱歌不知比我好听多少倍。”她用这样一种浑然天成的歌喉,唱出清甜柔美、温婉动人、缠绵悱恻的歌。她动人、迷人的歌声风靡香港、风靡台湾、风靡东南亚和日本。在中国内地的大门敞开之后,亦是邓丽君的歌声首先登陆,她以至纯至美的柔情,传递出人生的真善美。

邓丽君在事业上一帆风顺。大红大紫的巅峰状态持续多年,以至于到了“全球有华人处便有邓歌”的至高境界,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她成名甚早,在12岁时,参加台湾中学广播电台举办的“黄梅歌曲”比赛,便以一曲《访英台》名列前茅,被台湾报纸称赞为“神童歌女”,从此踏上歌坛。随后,她加盟了台湾电视公司主持的“每月一星”节目,载歌载舞,赢得了广泛的声誉。1969年,16岁的邓丽君高中毕业后,正式加入歌坛。她为台湾电视剧《晶晶》演唱的同名主题歌柔婉动人、风靡一时。从此邓丽君平步青云,如日中天。自70年代中后期始,邓丽君风头甚健、声名日炽,不仅红遍港台,在东南亚与日本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了华人歌星中无人可与之比肩的“巨星”。

洛杉矶地方很大,但华人的圈子却很小。一来二去,你牵我连,没有不碰面的道理。一次,邓丽君父亲的一位故交请客,席间亦邀来了成龙。主人向邓丽君介绍说:“杜丽莎 (邓的英文名),他是香港的成龙,电影明星,也是我们山东老乡。”邓丽君温文有礼地抬眼望去,却见这位敦实、英武的小伙子正笑哈哈地看着她,四目相对,亲切顿生!邓丽君略有些含羞地别开目光。他们相识了。散席时,成龙主动找邓丽君留下了联络地址,挥手道别时都有些依依不舍。

成龙知道邓丽君自然更多一些。红透港台的大歌星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只是温柔情歌并非成龙所好,所以他并不是一个狂热的歌迷。邓丽君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成龙心想:哇,名声这么大的歌星,平时却很温柔、很乖的样子,小小巧巧,很可爱呢。

成龙在苦攻英文之余,主动上门去拜访邓丽君。在邓丽君洛杉矶的小屋里,他们聚首共度了一段朦胧清纯的情愫初萌的时光。

他们惊喜地发现,他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是同乡;他们都有名人的苦衷,尤其是自辉煌归于沉寂的心理失衡;他们有相似的文化背景——均来自港、台。在家乡,或许有不少差别,但远渡重洋后,便极感亲切。

一次,成龙谈起他出生时的趣事:“我出世时有12斤重,要开刀才生得出,这么大的个子,把医生们都吓了一跳!”闲坐静听的邓丽君,浅浅地抿唇一乐:“你是哪一年出生的?”成龙快人快语答道:“1954年4月7日。”邓丽君不说话了。她是1953年1月29日出生,如此算来,她要比成龙大一岁。

邓丽君相熟的女友都知道,邓丽君喜欢成熟类型的男人。她是个很传统的女孩,按中国人的习惯,婚配上的年龄都是男大女小。这影响到邓丽君的择偶。早年,她对年轻一些的男孩都提不起兴趣,认为他们“这么小!”至于她后来退隐舞台,却选择了比她小10岁的保罗陪伴左右,也许是由于心境的改变吧。

成龙亦属例外。几番接触,邓丽君便很喜欢他豪爽的男子气,连他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粗疏劲儿,亦令邓丽君青目有加。知道了成龙的出生年月,素来不喜欢与年少的男孩交往的邓丽君,心中却泛上一种莫名的轻松。此后,她与成龙的交往中,常带有姐姐式的体谅和温存。实乃情缘渐深,身不由己。

冷凳孤灯、恶补洋文的日子本来枯燥无乐,有了邓丽君的鹂语清音,生活陡然生色、灵动起来。

成龙素来好热闹,无人相伴的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他每天下午放课,铁定要去找邓丽君相伴。两个人都很忙,累的时候便相携去泡快餐店。一个汉堡包,一杯热饮,就够他们消磨上许多时间。离开快餐店时,成龙便去买上一大包脆脆的炸薯条,捧在手里。自己忘情大嚼时,不时抓出几根递到邓丽君的纤纤素手上。这种情调,怎不令多情、细腻的邓丽君深铭于心?

在华灯初上的夜风中,壮实魁梧的成龙,挽着小鸟依人般娇小清丽的邓丽君,款步徐行,这本身便是一帧迷人的情侣相携图!他们周围全是金发碧眼的白皮肤洋人,说叽哩咕噜的外语,他们耳口相衔间的脉脉乡音,更令他们有一种同根同源、天涯同命的亲切感。

他们在一起,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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