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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文小说>马启代散文随笔选 > 第5部分(第2页)

第5部分(第2页)

图片说明:

1、1998年5月,陈莫在音乐学院学习(左一)。

2、陈莫在简陋的租屋里练习打击架子鼓。

3、陈莫弹吉它呤唱,把对女友的爱情谱成一首优美的恋歌。

4、音乐在陈莫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时候兴致来了,他拿着酒瓶当麦克风迷醉而歌。

5、陈莫喜欢篆刻,这是他在为女友选刻印章,他要在上面刻一个深深的“爱”字。

6、他喜爱在长安街散步,把漂泊的感受写给远方的女友。

7、生活拮据的陈莫每天只能告购买阅读《北京晚报》获取信息。

8、他写的爱情自传《谁说你是天使》终于出版了,随书赠送的还有一蝶陈莫自创自唱的CD,里面的歌都是陈莫唱给他的武汉情人的。

9、有时候,陈莫会到书店里看他的书,问一问销得怎么样。偶尔,碰上喜爱他的读者,请他签名留念。

10、由投资人出资的陈莫形象宣传招贴画。 。。

妈妈,今生我们无法同行

一个传统善良母亲

一个时尚前卫女儿

两代生死“鸿沟”——

妈妈,今生我们无法同行

那是我有生以来和妈妈吵得最凶的一次,气急的她最后忍不住动手打了我一记耳光。

以后几天都没有和妈妈说一句话,甚至她离开上海回长沙我也没有去车站送她。妈妈真的伤透了心,让姐姐转答她给我的话,她再不会认我这个女儿,就当从来没有生过我。姐姐想留她在上海多住几天,妈妈却一天也不愿住下去,她因生我的气,而对上海这座城市也没有了好感。

母亲走那天,姐来告诉我,我仍赌气不去车站。虽然没去送她,但还是忍不住走上我工作的那家宾馆的顶楼。我有一个高倍望远镜,是格林送给我的礼物之一。从望远镜中我可以看到瘦弱的妈妈在姐姐的搀扶下走进上海车站,踏上开往长沙方向去的列车。车开动了,她向姐姐挥着手,然而眼睛却向人群中搜寻——妈妈是在找我!

刹那间,我的眼圈一热,望远镜模糊了。

我的妈妈是湖南长沙一所中学的老师,她虽然身体羸弱,但处处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对于自己的子女,更是从小严格要求,不允许有一丝一毫出格的行为。在老师和同学眼中,妈妈是和谒善良的楷模,而在我的记忆中,母亲向来是那么严格,一丝不苟。天性外向、不安于现状的我,很小时候就显出了某种叛逆的性格。

姐姐虽然只比我大1 岁,但她是真正的三好学生,是妈妈眼中的乖女孩,在班里学习好,人缘好,而且从小学到大学,她都毫无争议地被公认为班花、校花。现在她在上海一家大公司工作,找了一个在外企工作的好老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小时候妈妈总拿姐姐来训导我:“瞧瞧姐姐,再瞧瞧你,你真让我失望!”可以说我是在姐姐的阴影下长大的,人们很少注意到我,母亲似乎也不太喜欢我、不怎么管我。有一阵子,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妈妈亲生的。

我性格中有男孩的成份 ,爱跑爱玩爱热闹,甚至还和其他男孩打架。姐姐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因为逆反心里,我只读了一个职业中专。其实我一点也不比姐姐差,只是贪玩,上课不注意听讲,爱吃零食,上中专后课程对我来讲一点也不费力,有很多时间可玩。那时长沙时兴玩摩托车,很多俊男靓女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兜风,我对妈妈说:“我也想有一辆摩托车!”妈妈说:“我没那么多闲钱,有本事您自己挣吧!”

妈妈认为我不可能挣到那么多的钱。但我认为挣一笔买摩托车的钱并不难。我喜欢唱歌,唱得还不错,中学时拿过长沙市少年歌咏大赛二等奖。通过朋友介绍,我到一家歌舞厅唱歌。有一个山东的老板喜欢听我的歌,出手又阔绰,一次就给我三千多元小费。我又添加了些钱,就买了辆摩托车。穿上牛仔裤,赤脚蹬上运动鞋,骑上摩托车,体验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真的很酷。妈妈知道后很反感,她在教书的学校几乎不愿承认我是她女儿,有人问起“骑摩托车的姑娘是你的孩子吗?”,她会立即矮了三分,仿佛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妈妈眼中只有姐姐一个人,我们家来客人时,妈妈谈的最多的是姐姐,姐姐是她的骄傲,而我只是她的一个沉重的包袱。为此有时候我很自卑,有时又想一定要超过姐姐,让妈妈对我另眼相看。

职大毕业前,我去上海一家高级宾馆做前台服务。有一个时期不知为什么,我迷恋上出国,四处打听出国的事情。我认识了来自美国加利弗尼亚的格林,他那年五十岁,但看上去还不到四十的样子,依然很精神,大高个子,卷发,高鼻子,一双很深很深的眼晴。他说他可以帮我出国,我便和他成了朋友。我们常一起出去玩,他很会体贴人,我稍觉凉意,他就把衣服递过来。和他在一起,我觉得他有时象我的父亲,但更多时候象一个老情人。我曾问自己,嫁给这样的老外,我同意吗?我的妈妈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这事情姐姐知道后告诉了妈妈,妈妈第二天便从长沙赶到上海。她找到格林指着人家鼻子大骂一通。我很生气,质问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她这样做真的显得太没教养。妈妈打了我一记耳光说:“那个美国人可以做你父亲了,你怎么能相信他,他是个骗子!”

妈妈离开上海,回长沙去了。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悄然站在一所宾馆的楼上为她送行。妈妈走后,我再没有和格林来往。

职大毕业后,我去了北京,住在姨妈家。姨妈是妈妈的亲妹妹,却比妈妈小许多,也比妈妈更跟得上时代。姨妈希望我将来和她一样,找一个老公在北京安家。尽管有姨妈照看,但我还是很想和妈妈通一通电话,然而每次打电话回去,妈妈都不肯接听,她不愿意和我讲话。我问接电话的爸爸:“妈妈好吗?我想和妈妈说话。”爸爸总是停顿片刻,然后说:“你妈妈不在家。”其实我听到妈妈的声音了,她就在家中。

我先在一家星级宾馆做服务员,活儿不多,很轻松,工资却不少拿。那里有很多女孩子,大家挣了钱,就在穿衣打扮上相互攀比。我花一万多买一个手机,妈妈知道后很生气,说我乱花钱。昆明召开世博会,姨妈邀请妈妈来京和我们一起去昆明。姨妈和我都想乘飞机去,妈妈为了省几个钱坚持要坐火车,姨妈只好陪她坐火车。我则固执地一个人坐飞机先去了昆明。这件事也使妈妈很生气。

那家宾馆有一个部门经理,34岁,长得有点像周星驰,对我特别关照,我感觉他人也不错。两人便常一起出去吃饭喝茶,星期天一起到天坛、长城、园明圆……有一天,在颐和园的昆明湖畔,他突然揽住我的腰吻了我,我当时有种触电的感觉,扭动了几下身子却没有明确地拒绝他。那天晚上,他希望我能陪他在外面过夜,他说,他的朋友有一处房子,暂时还没有住人。从他的眼中看到那种男人特有的欲望,我突然很害怕,坚决地拒绝说:“现在不可以!”他可以吻我,抚摸我,但不能做那种事。因为那一刻,我的脑海中不断闪现妈妈那张惊觉的脸。妈妈很早就给我和姐姐灌输贞洁思想,讲古代和近代的烈女贞女故事。如果她知道我干了那种事,她一定会疯,甚至会死。

远在长沙的妈妈听说我谈朋友的事后,不顾自己正患病,又匆匆赶来北京。这次她倒没有歇斯底里地大闹,而是心平气和地与那个经理做了一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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