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芝给她带的这些枯须,一看就是从千年老参精身上拔下来的。
这东西泡过的水,可谓是做汤菜的首选。
正好,算算时间,莲仔的藕该熟了,明天就试试用这水来炖藕。
陈助理拿起一根枯须比了比,好家伙,这都快有两米了吧:“这是什么植物的根须?”
梵云谣轻飘飘地说:“人参。”
“啥?”陈助理一下没反应过来。
“准确地来说是成精的人参,对了,”梵云谣想起什么,特意叮嘱道,“如果不想多活个几百年的话,就别直接吃。”
陈助理:“……”
吃一口就能多活几百年,把这种东西,随手丢给他,真的好吗?
“这可是能延年益寿的好东西,你就不怕我禁不住诱惑偷吃吗?”
毕竟,长生,是多少人做梦都想实现的啊,就连昔日一统全国的秦皇也不能免俗。
“啊,那个啊,没关系的,”梵云露微微一笑,“只要你有那个命活。”
像千年老参这种大补之物,吃上一口,以普通凡人的体质,能不能承受的住洗经伐髓之痛还得另说呢。
陈助理:“……”
突然感觉手里的人参须变得有些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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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拍摄结束,秦导正准备叫上季越北一起去吃饭,转头就找不到人了。
他直接打了个电话过去,那头只说了一句“忙着买衣服”就给挂了。
秦导看着手机屏幕,愣了足足有一分钟:这大中午的,不吃饭,买什么衣服呀?而且,平沽县这边好像也没什么奢侈品汇聚的大商场之类的地方吧?
这时,小林助理正好路过。
秦导立刻过去叫住他:“小林,季越北不是说要买衣服吗?你怎么在这儿?”
“北哥确实是去买衣服了。”
小林拿起凳子上的外套,忧郁地长叹一声。
秦导说:“不就是买个衣服的事吗?你怎么一副天塌下来的表情。”
“秦导你不懂,”
从昨晚开始,北哥就跟中邪一样,将刚认识的女人带回酒店不说,还安排对方住到隔壁——也就是原本他住的房间。
可怜的小林助理,房间还没捂热乎呢,就被无情地赶到了楼下相隔两层的标准间。
刚刚巫灵芝随口一说想逛街买衣服,北哥就立刻带人去了附近的商场。
作为一个助理,贴身跟着自家艺人是本职工作吧,结果,北哥居然嫌弃他当电灯泡,直接把他给打发回来了。
真是没想到,北哥居然会是这么一个贪图美色,重色轻友的人!
小林摇摇头,眼含淡淡的悲伤:“我觉得我可能很快就要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