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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3页)

安迪洗了澡,和哥哥卡特通了电话(“你昨晚后来去哪儿了?”)。离开“大船”之前,安迪借了母亲的七三年的林肯“大陆”轿车。这使得格罗拉在书房里又跟他谈了十五分钟。她显然以为他在恋爱。卡特和女孩子第一次正式约会的时候常常会把格罗拉的林肯“大陆“开出去。现在轮到安迪了。

“我不确定,妈妈。”他含糊不清的回答。

格罗拉问:“你遇到什么人了吧?”

“哦。”他觉得词穷了。“我喜欢聪明健谈的人 。”

两个小时后他已经坐在“非法”。以前安迪很少坐在咖啡店里,因为他不喝咖啡。这里就像琼恩说的,地方确实挺小——属于咖啡座的地方很小。实际上,“非法”是一家咖啡店兼酒吧,下午一点钟开始营业那种。“非法”位于半地下。 后来琼恩告诉他,有些晚上他也在酒吧客串酒保。

侍应生都穿着像厨师一样的白色制服,不过不带帽子,系着短短的黑色围裙。琼恩出现时就是这副打扮。他看到安迪走进来,从流理台后面对昨天晚上才认识的年轻人微笑。“你真是精神可嘉。”他说。

“我能坐在这儿吗?”安迪选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在流理台的侧面。

听到安迪说他从来不喝咖啡,琼恩只是耸耸肩,给他送来了一杯冰水,然后给别的桌子送去热的冒着蒸汽的咖啡,把几个留着糖浆和甜饼渣的盘子和三明治的小篮子收到他的大托盘上。这里是格林威治的热闹街区,周日下午,客人不断进进出出,他和一个瘦瘦高高像是鹭鸶的女孩是仅有的侍应生,他们两个都很忙碌。

安迪小口的啜他的冰水,就好像那是他不喜欢的酒一样。琼恩有一次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对他笑了笑:“对不起,我现在没办法跟你闲聊。”然后扔给他一本书。“我带了这本书来工作。你想的话就读书吧。”他嗓子仍然有点沙哑。

“我知道。谢谢。”安迪说。他看着琼恩走进了流理台后面,把非常大的一瓶牛奶从下面冷藏的地方拿出来。穿着咖啡店白色制服让他显得比穿皮衣时候更瘦小,而且有点拘束。他在咖啡店的温暖光线里的样子和昨晚在夜总会里的形象有所出入。现在的琼恩看起来更真实。

比他高一头的女孩对琼恩说了什么,琼恩又露出了那种笑容,无声的咧开嘴,露齿而笑,同时低着头。安迪看着琼恩跟一个穿着高翻领套头毛衣的男人打招呼,显然对方经常来。琼恩在工作的时候把袖子卷起来,他露出来的小臂上的毛颜色很深,又长,看起来柔软而贴服。那个男人跟琼恩开着玩笑的时候把手放在他的手臂上。

安迪盯了一会儿,然后继续看琼恩给他的书:平装的《在异乡》,鲍比安-曼森写的一本关于越南战场的小说,去年出版的。安迪在上学期已经看过了 。他喜欢以战争,生存的意义和死亡为主题的书和电影。

安迪在书的最后几页看到了折痕。也许,安迪突然想到,琼恩已经看完这本书了。他或者是想重新再看一遍,或者实际上他就是带给安迪的?他昨晚说过他喜欢琼恩讲的关于越战的部分。

安迪在咖啡店呆到下午五点。他喝了两大杯冰水(去了一次酒吧那边的盥洗室,酒保警惕的对他微笑),吃了饼干,看书,注视人群,小心的看琼恩。咖啡店里来回播放着莱纳德柯翰的歌。二零零六年的时候安迪在纽约见到莱纳德柯翰本人。后来他无法对别人描述的是,他听到歌手的低沉男声的时候不能自控的想起一九八七年,十月中旬的周日下午,他坐在格林威治的“非法”咖啡店里:他自己是一名个子挺高的男大学生,瘦削的要命,外表不出众——在他三十岁之前,他不是人群中惹人注目的那类男人,他的头发还是褐色不是后来的银白色——穿着宽松的格子衬衫,圆领t恤和粗布牛仔裤。他那时满脑子不成熟的政治观点,尽管仍然被青少年时期的读写困难症轻微的困扰着,但非常挑剔的读“有价值的”书。在大学辩论赛中永远自信满满,振振有词,热切的想要去世界上任何危险的,战乱的,未开化的地方成就一番事业。而在咖啡店里,他迫切的想要和流理后的那个黑发男孩独处一阵。

有时候他们的视线会对上,琼恩会对他做个鬼脸,或者就是面无表情的回应注视。

五点钟过一点的时候,琼恩跟女侍应生说了几句话,然后摘下黑色围裙,走向安迪的桌子。安迪立刻把书合上。

“你下班了?”

“严格的说,还没有。我应该呆到六点半。”琼恩回答:“但是玛丽允许我早点离开。她绝对是个强迫症患者,而且心地善良,她就是受不了看你坐在这儿等。现在没什么人到咖啡店来了。餐馆和酒吧都开了门。我去换衣服,然后我们可以到隔壁的酒吧间。你还是想跟我‘聊一聊’?”

安迪犹豫了。

“严格的说,”他模仿琼恩的口气说:“我不能跟你去酒吧间。我还有几个月才到二十一岁。”安迪想,没必要在他刚来找他的时候,就给他们两个人带来麻烦。

“真的?但昨天你在夜总会里。”琼恩先是愣住了,接着露出明白过来了的表情。“你拿了假身份证?”

“我哥哥贿赂了他们。”安迪告诉他。而且我真的很高兴我去了,他想。

“那好。”琼恩:“我们找个地方吃饭怎么样?我饿坏了。我今天还什么都没吃过。顺便一问,书怎么样?”

“我喜欢这本书。”安迪带着很大的微笑;胸有成竹的问:“你已经看完了,是吗?”

琼恩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我一个字都没看。昨天一个朋友借给我的,我准备今晚读。”

琼恩又穿上了他的皮夹克。他对于安迪开来的那辆林肯“大陆”不予置评。他们最后在一家平价牛排店吃的晚餐,连一块真正的餐巾布都没有的餐厅。琼恩常常在这里吃早午餐。他们稍微谈了谈自己。安迪现在知道琼恩是纽约市的一个犹太家庭出生,但是很快举家搬至新泽西州。他是去年来到纽约的。他二十四岁。他正在找新的喜剧脱口秀的工作机会。

琼恩用快活的富有感染力的新泽西口音说话。安迪只是听。轮到他的时候,安迪简单的提及了他的家庭:父母都是名人,很富有,父亲已经过世,他在耶鲁读政治学。琼恩和他都不是那类愿意大讲特讲自己背景的类型。

琼恩是个出色的谈话者。很少有人会在晚餐的时候一边吃牛排,一边喝冰咖啡和啤酒,瞄着餐厅墙上的电视机,同时还能反应敏捷,妙语连珠。而且每当他嘲笑什么的时候,他看起来都是认真的,接下来他还会顺便嘲笑自己。安迪觉得这简直没法形容。

电视正在播送NBC电视台的新闻评论节目,七十年代发型的汤姆布洛克和嘉宾在讨论这个月的上半月发生的“引起全国关注”的事件,加拿大和美国的自由贸易协议啦,在德州一个小男孩掉进深井两天后才被救上来啦,华盛顿的同性恋大游行(“我们在这儿!我们是基佬!”)啦,这些毫不相干的事件都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安迪对汤姆布洛克印象深刻:一九八二年的时候他是第一个在电视上告知观众有一种新型的不治之症正在某些地区蔓延造成恐慌的新闻人——“男同性恋癌症”——爱滋病。当时有些报道认为这种可怕的疾病只传染男同性恋。五年前,安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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